“好的,婶子。” 郑采薇只当她是想跟自己说母亲的事,便点头应道。 午饭结束的时候,方母就让郑采薇带他出去了,两个人再外面说了什么,其他人并不知道,只是郑采薇回来的时候,眼里有压制不了的激动。 “二哥,我们回去吧。”她一回来就走到萧国峰的身边,想回去。 “行,那我们就先回去。”萧国峰现在对方建城已经彻底放心,加上他的父母也来了,他们会看好他,也照顾好他,他一个外人,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他们一行四人,先送萧冬梅回首都师范然后才一起上了去首都大学的公交车。 这时候天也快黑了,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车上并没多少人,有郑采薇在,梁建国和小路都离他们两人挺远的。 他们从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周围都没有人,郑采薇才有机会对萧国峰说,“二哥,方家婶子跟我说,她的姐姐之前就在青羊市人民医院做清洁工,有一次她姐姐喝醉了,跟她说了一件事,后来他们姐妹两个聊起这事的时候,都觉得事情有蹊跷。 婶子的姐姐说,当年我爸爸给那个孩子动完手术之后,孩子在他的独立病房里静养,婶子姐姐去给他清理垃圾,那间独立病房是有单独卫生间的,卫生间在阳台上,婶子姐姐在阳台上擦拭还水平,所有耗费了比较长的时间,等回到病房里的时候,就看到容达海在缝合孩子的伤口。 看到婶子姐姐的时候,他明显是被吓了一跳的样子,手都抖了,还把剪线用的剪刀给掉到地上去。 婶子姐姐说,当时明显看出容医生很慌,并且他不等婶子的姐姐开口问他,他就选跟婶子的姐姐说,‘他是来看看孩子的恢复情况的,看到孩子的伤口缝合得不好,所以他想趁着孩子麻药没散,就赶紧给孩子先把伤口缝好,省得孩子麻药退了再给孩子打一次麻药。’ 婶子的姐姐现在都还记得一字不差的记得他的话,因为他是医生,所以婶子的姐姐也没多说什么。 直到后来出了事,说是孩子在手术中感染了破伤风,婶子的姐姐才想想这事来。biqubao.com 但是因为事情涉及到权贵家的命案,所以婶子的姐姐也不敢乱说,毕竟她当时只是个清洁工,就连爸爸妈妈都被抓起来了,她也怕自己的工作没了。 就没说过这事。 可事后她每次回想起这件事,她说她总觉得事情不对劲。 因为爸爸在医院里是出了名的严谨慎重,他做的手术,从没出过问题,不管是手术工具的检查还是伤口的缝合,爸爸别说是在外科,就是在整个青羊市人民医院,那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也是数一数二的,不应该出现因为手术刀没检查好,而用了生锈的手术给病人动手术,导致病人感染了破伤风。 所以婶子的姐姐就怀疑是不是容医生后来对孩子的伤口动了手脚,所以孩子才会破作风。” 郑采薇说到这里的时候,也激动的问萧国峰,“二哥,你说,那个孩子是不是被容达海动了手脚,才得的破伤风?这算不算是一个证据?” “只能说这是一个线索,证据还谈不上,因为我们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在孩子的伤口上做手脚,如果他真的在孩子的伤口上动了手脚,他当时又做了什么手脚,现在是否还有证据保留下来?” “十年过去了,那个孩子也化作一具骸骨了吧,他的尸体,还能留下什么证据吗?” 郑采薇刚听到方母说,那个在爸爸的手术中丧命的孩子曾经被容达海动过伤口之后,她就很激动,可是现在却发现,这件事对爸爸妈妈的案件并没什么帮助,她也陷入了气馁之中。 “如果是土葬的话,或许还会传留下一些证据,要是当初火化了,那就什么都没留下了。”萧国峰现在也不敢确定这件事。 现在是有了目击者,能证明容达海这个他们之前就怀疑的嫌疑人,曾对那个孩子动了手脚,但是他们还需要别的物证才行。 毕竟只有人证的话,还是有攀咬的嫌疑,在公安那边,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定罪。 “会引起破伤风的,就是破伤风梭菌,而生锈的铁器是携带破伤风梭菌的最常见物品,我爸爸是不可能让破伤风梭菌碰触到他的病人的。 生锈的手术刀就是他们拿来陷害我爸爸的假证,但我爸爸并没有用生锈的手术刀给那个孩子动手术,所以孩子感染了破伤风一定就是容达海往孩子的伤口里放了什么东西。” “如果是我,我会谨慎的放一些铁锈上去。”萧国峰说道。 “是,铁锈很小,并且还会在潮湿的地方氧化消失。”郑采薇也同意这一点,一点点铁锈就会有足够的破伤风梭菌,并且不会留下证据。 可这对他们来说,却是不利的局面。 因为,如果容达海动过孩子伤口的事,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的话,他们想要联指控容达海的话,就不容易了。 “不过这事,我们也可以回青羊亲自问一问方家婶子的姐姐。说不定还能有别的线索,还有就是张家,我们也可以找一找张家问问当年的事。” 萧国峰并不气馁,因为前世,岳父母是能得到平反的。 所以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足够的证据,只要证据充分,平反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是现在我们不能回去,不然可以问一下当年的事。” 郑采薇觉得可惜,现在已经过了国庆了,他们没有长假可以回去了。 “这事不难办,还记得之前帮了我们很多的宋建彬大哥吗?他就在青羊,还是公安,我们找他帮帮忙,他应该会答应。” 萧国峰想到了宋建彬,这事是可以找宋建彬帮忙的,不过萧家在青羊霸道多年,他得提醒宋建彬小心一点。 要是能扳倒萧家,他宋大哥,可又是大功一件。 还有张家,那也得好好的查一查才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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