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5,他靠空间发家致富_第284章 家祭不忘告乃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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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吃了糖果也不打算走,而是留在萧国峰家里,跟他聊天,都是一些关系跟他好的叔伯兄弟。
  虽然他们听说萧国峰上了电视,还在电视上考出了全国第一,首都的教育局和首都大学的校长都在电视机里清楚说了这点,但是他们还是想听萧国峰亲口说一说,他们这次讨公道的过程和细节。
  现在事情过去了,萧国峰也有时间,就把自己这一路怎么去讨公道,怎么被关在小黑屋里,,又是怎么去的首都,在首都又怎么找人,都说给大家听了。
  还把他们在首都拍的照片都拿出来,给乡亲们看。
  大家看到他们在天安门前看升旗仪式拍照片,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这就是长城啊,真壮观,这是香山啊,怎么叶子不是红色的啊。”
  “国为我们拍照的时候,还没到枫叶变红的时候。”萧国峰如实回答。
  “就是首都大学吗?真好看,以后你们就是在这样的学校里上学?”
  大家又看到了首都大学的照片,他们还在首都大学门口拍了照片了。
  “是。”萧国峰就道。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我家建国以后上大学的学校。”梁忠军听到有人拿到了首都大学的照片,整个人就很激动。
  “哪,给你看看。”对方立刻照片拿给他。
  “哎呦这大学可真气派,建国妈,建国妈内快过来看看,这可是首都大学的照片,以后我们家建国就要在这样的大学上学了。”
  梁忠军激动地起身就去找自己媳妇去。
  “看梁忠军高兴的样子,真让人羡慕!”
  之前把照片给梁忠军的乡亲羡慕说道。
  “能不高兴吗?他家建国考上的可是首都大学,那可是首都大学,要是我家小子也能考上这样的学校,我别说这么高兴了,我也跟国峰一样,开三天流水席。”
  “是呀,我们这一辈是不敢奢望了,只希望我们家家里的小子们,能多努力努力。”
  跟梁忠军同龄的人说道,语气里难掩无奈。
  生在他们那个年代的他们是没有办法了,又出生在农村,不是遇到自然灾害,就是遇到动荡的岁月,他们那代人,能活下来,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还想什么读书,那是想都不要想的。
  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的身上了。
  他们都是萧国峰关系好的,一起留下来吃了晚饭才回去。
  “爷爷。”萧国峰拿着自己今天领到的所有奖金,来到萧爷爷的房间,他把钱放到萧爷爷的面前,对他说,
  “这是我这次考上全国第一,常金市和饶山县的相关单位给我发的奖金,还有山水镇在领导也给我过奖金,一共是两万两千块。”
  “好孩子,你是个出息在好孩子,爷爷知道,冬梅要是没有你,她也考不上首都在师范大学,国峰,爷爷感谢你。”
  萧爷爷心疼的握住萧国峰的手,“你以后要好好8学习,爷爷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孩子,你的路会很长的很宽的。”
  “爷爷放心,我会听你的话,一定好好学习,绝不让爷爷失望。”萧国峰保证道,这才收好自己钱,回房间睡去。
  终于回到家了,成绩的事,也终于尘埃落定了。
  这一夜萧国峰睡了个好觉。
  等他睡醒的时候,门外,萧冬梅和小路已经和村里的乡亲们忙碌起来了。
  “二哥你起来了。”萧冬梅一看到萧国峰起来,就起身走向萧国峰,小脸认真地对他说,
  “二哥,你终于拿回自己的高考成绩,你又考上了全国高考状元,这是我们家在大事,建国家婶子刚问我们,要不要去绩优股爸上个坟,把这件事告诉爸,让他泉下有知,也能欣慰。”
  “是该给爸上个坟了。”萧国峰想起自己重伤而死的爸爸,心中也是很怀念。
  “好,那我们准备,婶子都已经帮我们把鸡鸭都准备好了。”萧冬梅立刻去叫上郑采薇她已经把郑采薇当成息的亲嫂子了,所以祭祖这种事,她当然是拉着嫂子跟自己一起做的。
  两个人一起把该装的东西都装好,提着蓝子来到萧国峰的面前。
  “二哥,我们可以出发了。”郑采薇对萧国峰说道。
  “好。”
  萧国峰拿起门后的一要扁担,将两个篮子挑起来,这两个篮子,里面装着祭祖用的鸡鸭水果还有洒水,这个时候还没有一次性碗筷,用的都是瓷碗,这很重的。
  萧国峰可舍不得让自己最在乎的两个姑娘提着这么种的东西。
  “采薇姐,我们走了。”萧冬梅也不跟自己二哥客气,搂着郑采薇的手,就跟在萧国峰的身后一起出门去。
  山水镇有个大山坡是用来埋葬附近所有先人的。
  那个山坡距离大梁村并不远,走路也只用二十分钟就到山脚。
  他们又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上山找到萧青山的坟。
  他们南方每年清明节才会去扫墓,但经过一个万物生长的盛夏,萧青山的坟头又长出高高的青草,还好他们来带了镰刀来,三个人合力把坟上和坟周边的青草都割掉,这才在墓碑前放下祭祖在鸡鸭水果,还给萧青山倒了酒。
  “爸,我们来看你了,给你带来鸡鸭和你最爱有米酒和水果,爸,我考上首都大学了,我还考成今年的鲁国高考状元了,爸……”
  萧国峰说道这儿,眼眶忍不住红了,在这之前,他是全国高考状元,他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他就是有这个本事,他就应该做到这么优秀。
  可是直到跪在爸爸的坟头,萧国峰才多么庆幸,自己考上的是全国第一,他可以自豪地跟他爸说他是全国高考状元,他没有让爸爸失望。
  只可惜现在爸爸看不到了。
  “爸,我也考上了好学校,是首都在师范大学,爸你还记得吗,以前天气炎热,你总会抱着我,一起坐在大树下乘凉。
  那个时候,你问我,我们家小梅今后长大了,最想做什么?
  我说爸我想当老师。
  你说,那我们家小梅要好好念书,学好知识,才能教会学生。
  而爸爸就会去赚多多的钱,供我上大学……
  爸小梅考上首都师范了,爸,小梅好想你,你要是还活着就好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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