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谢谢文叔了。”萧国峰很是感激,他知道事情紧急了些,可是没办法,今年的冬天会很冷,他不能让爷爷和媳妇住在那么差的环境里。 萧国峰便跟他们商讨的砖价。 青砖现在并不贵,因为青砖的颜色呈青黑色,而没有红砖那么那么火红好看,因此现在的人建房子,都愿意选择红砖厂的红砖,导致质量更好的青砖反而不受欢迎了,价格也定得很低,只要两分钱一块。 要知道,红砖可是两分八一块,硬生生比青砖多了八厘钱。 萧国峰要定十万块砖,那就是两千块。 定金不能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这又是自己老同学家,萧国峰决定给对方四百定金,于是从包里拿出四叠大团结,这都是从银行里取出来的,一百一叠,用银行专用的纸条包着。 “文书,这是定金,四百块,你数数。”萧国峰把钱放到文家的桌子上。 “用不了这么多,你给个十几块定金,就行了。”文红兵哪里肯收这么多定金,更何况萧国峰还帮了他们家这么大的忙,意思意思收个十来块就行了。 “十几块怎么行,文叔要是觉得四百块太多,那我就先给一百块定金,以后每送一次砖就结一次钱如何?”萧国峰怎么的也得给一百块定金,因此只接住了三叠钱。 文红兵又来推拒,一番拉扯之下,才勉为其难收下。 萧国峰又问了怎么送砖。“我们家养了几头牛,到时候用牛车给你拉过去。”文红兵回答。 主要是拖拉机太贵,还吃油,文家买不起,分产到户之后,文爷爷就养了牛,不仅能犁地耙田,还能拉车送砖。 “那行,我住在隔壁山水镇的大梁村,建武知道的。” 萧国峰点点头,反正只要把砖送到就成了。 谈好之后,文建武的叔叔,也买了菜回来,又留了萧国峰吃午饭,吃饱喝足了,萧国峰才出门回家。 “恩人啊。”岂知他才出门,突然就有一排女人跪在自己面前,有老有少,还有一个戴着月子帽。 都是萧国峰之前见过的,张兴旺家的女人。 而他们的旁边,确实还有一个躺在木板上瘫痪的男人。 “恩人,谢谢你啊,否则我们家还把财狼当兄弟,谢谢你让我们看清了王文月一家的狠毒嘴脸,请受我们一拜。”随着张老太一番说辞,张家所有女人都给萧国峰磕头。 “张奶奶,你快起来,张家婶子,张姑姑,你们也快点起来。”萧国峰赶紧上前去把人扶起来,这些都是长辈,哪里有长辈给晚辈下跪磕头的道理。 “多谢你啊萧同志,要不是你,我真的就犯了大错了,差一点就把恩人当仇人,差一点就中了王文月的阴谋诡计,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张姑姑看着萧国峰,眼里都是感激。 “我也只是想查清楚真相,并没做什么。”萧国峰顿时觉得有些受宠若惊,原本他还以为张家人是多么不讲理的人,现在看来,他们也是感恩的,只不过是之前太相信王老太,被王老太给诓骗了。 “已经足够了,是我老太婆太糊涂,差点就跟文家结了仇,红兵啊,请你原谅婶子,婶子蠢啊,相信了那个老虔婆的话,差一点就把你当成仇人了。”张老太又看向文红兵。 “婶子,别这么说,这不是婶子你的错,是王婶子心思太过歹毒,如今误会解释清楚也就好了。”文红兵当然不会怪好友的母亲,两家一直都有走动,如今误会解除,自然是不会伤了两家的感情。 “既然误会解开了,那我就回去了,文叔,建武,张奶奶,张叔,张婶,张姑姑,我就先回去了。”萧国峰趁机上了自己的自行车,一一跟长辈们道别。 “好,你们路上骑车慢点,注意安全。”文红兵以长辈的身份叮嘱他,其他人也纷纷跟他道别。 “好,我先走了。”萧国峰点头,把住羊头,蹬着脚蹬子,离开了红土村,依稀还能听到张老太问文红兵,“红兵,萧同志来你们家谈什么事?” “来跟我们定青砖,这孩子今年赚了点钱,要给他爷建房子住……”文红兵的声音渐渐远了。 萧国峰离开红土村之后,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山水镇的石场和沙场,定了石头和沙子,最后还去了山水镇之前一户刚建了房子的人家,跟他们买了他们不用的顶筒。 顶筒是建平房时用到的木材,当正房主体建成之后,就要铺屋顶,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顶筒来撑住屋顶,等水泥钢筋足够硬了,就可以把顶筒拆掉,所以顶筒是的可以循环使用的,用的也是山水镇常见的一种松木。 萧国峰以每根两毛钱的价格买下了。 这户人家表示,等萧国峰铺屋顶的时候,会把顶筒送过来。 萧国峰这才骑车回了大梁村。 “萧老弟,你可回来了。”才进村,就看到周蒙坐在小屋门口大树下,萧爷爷聊天,听到自行车的声音,周蒙立刻站起来,“我听萧爷爷说,你去隔壁镇买砖建房子了,钢筋和水泥定下了没有?” “周大哥,你问到点子上了,就差这两样了。”萧国峰从自行车上下来,把车停好,转身就看到自己媳妇正捧着一大杯凉白开到自己身前。 “二哥,喝水。”郑采薇双眸含笑看着萧国峰。 “多谢小薇。”萧国峰心头也一阵甜蜜,接过水杯,大口大口的喝。 喝水的时候,听到一旁的周蒙拦下了活儿,“钢筋和水泥,就抱在我身上了,让小吴帮你们把水泥和傻子拉回来。” “行,那我就不跟周哥和小吴哥客气了。”萧国峰也不跟周蒙客气,兄弟主动要帮他忙,他当然接受,以后有机会,记得还人情就行了。 “我就喜欢你这爽快的劲儿,今晚到我家吃饭去,我叔婶都来了,要给你结账呢。”周蒙这才说出自己的目的。 “好,那就去吧。”萧国峰一听周启航和赵丹也来了,便知道,自己又要有一笔进账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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