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5,他靠空间发家致富_第94章 常金大饭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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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妈妈再见!”
  “叔叔阿姨再见。”
  三人上车道别,萧国峰把车骑出劳改场。
  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郑采薇恋恋不舍地冲着身后挥手,“爸爸妈妈,要好好保重啊,最后忍不住哭出声音来……”
  她八岁就跟爸妈分离,以为今生都见不到了,却没想到这次见面,分别会来得到那么快,郑采薇难过的靠在萧国峰解释的后背上,“二哥,我不想跟爸妈分开,呜呜……”
  “那我们就赶紧回去,好好念书,等你们以大学生的身份回去,我们就可以开始查询当年的事情,找到证据之后,我们就可以为叔叔和阿姨洗清冤屈了。
  只要能证明他们是被人栽赃陷害的,叔叔阿姨就能回去,到时候,我们又在青羊读书,叔叔和阿姨又回到了青羊,说不定还能恢复以前的工作,那我们一家不就能团聚了。”
  萧国峰跟郑采薇描画着美好的未来,瞬间点起媳妇的斗志,小丫头坐在萧国峰仔细公车后座上,“好,我一定好好好复习,他们不让我和姐姐回去,那我们就以大学生的身份回去,回去就查清楚当年的事情,让爸爸和妈妈从这里回去,二哥,我一定要好好念书。”
  “好,我们小薇明年一定能考上大学。”萧国峰见小媳妇被自己激励得斗志昂扬,心中也老怀欣慰。
  郑采绣骑车跟在身后,看到妹妹一副对大学志在必得的模样,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她回头看了一眼劳改场的方向,那里依稀还有两个模糊的身影,在望着他们的方向。
  郑采绣知道,那是他们的爸妈。
  爸爸妈妈,你们再忍耐一年,明年等我们收到录取通知书,我们一定会带着通知书来给你们报喜。
  我们一定让你们尽快回到青羊去。
  三人骑车来到上条镇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上条镇没有招待所,但是萧国峰提前找了司机大哥,说要在他家借住一宿,三个人包一顿晚餐,萧国峰向来大方,给了他十五块钱。
  这惹得司机的妻子很高兴,早早就买菜做好晚饭等着他们了。
  “让大哥嫂子破费了。”进门前,小古风感激道,还把他们带来的充饥的米饼分给司机家中的孩子,这一举动惹得司机和他老婆更高兴了,这无关礼品的多少,而是人一旦当爹妈,一旦有人对他们孩子好,他们都会高兴。
  孩子也是讲礼貌的孩子,跟萧国峰说了谢谢,就都坐到一旁吃去了。
  司机老婆也端了水来给他们洗手,便上桌吃饭。
  两男人在一起,就免不了喝酒,不过现在还在,不会影响明天的开车,萧国峰也适当奉陪。
  这一晚,宾主尽欢。
  翌日,萧国峰便和郑家姐妹坐着班车去了元山县。
  之前郑世昌在这里住院的时候,萧国峰已经把整个元山县都摸清了,他放心地对郑家姐妹道,“从元山县到常金市的火车是晚上八点钟发车的,我们晚上七点到车站就行了。”
  “好。”郑采薇对萧国峰是非常信任依赖的,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既然如此,不如我们去医院看望一下伯伯吧。”郑采绣建议道,“我想给他留点钱,我怕他以后去看望爸爸妈妈,买东西太破费了,这些年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好。”萧国峰点头,一行人便去供销社买了些水果,去了是县人民医院。
  老头儿刚好下班,知道他们没吃午饭,便请他们三人到食堂去。
  三人也不跟他客气,由他请客之后,便和他一起回了他的办公室,郑采绣和萧国峰不约而同悄悄往他的抽屉里放了两个信封,里面有他们叮嘱的信和十张大团结。
  然后便告别的了他。
  三人就去了火车站,提前把软卧的票买了,便在火车站外的一颗大树下,翻出课本来复习。
  头顶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树下,三人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直到金乌西坠,红霞漫天。
  “去吃晚饭吧,吃完也该检票了。”萧国峰站起来,神了个拦腰,同时转了转脖子,一直低头看书,脖子真的很酸。
  “好。”郑采薇乖巧应声,开始收拾东西,三人找了国营饭店,点了几个菜。
  晚上八点,由元山县开往常金市的火车,匡次匡次的发车了。
  这次他们没能分在一个隔间,郑采绣让郑采薇和萧国峰在一个隔间里,萧国峰选了下铺,让郑采薇睡安全一点的上铺,郑采绣则在隔壁车厢,一整晚,萧国峰都不让自己睡的太死。
  好在一夜平安,三人在天要亮的时候,抵达常金市。
  走出火车站的时候,天才刚亮。
  “我们去看看赵叔的饭店开了没有。”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萧国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赵新城的饭店。
  算算日子,也已经过了一个月了,他记得赵新城之前说过,饭店打算在国庆节开张。
  现在,国庆已经结束了,饭店应该已经营业了差不多十天了。
  “二哥我饿了。”郑采薇一听萧国峰要去看新开的饭店,肚子也忍不住姑姑叫起来。
  “好,我们找东西吃去,吃完就回绕山县,今晚一定能到家。”
  萧国峰点头,带着他们往国营饭店的方向而去。
  赵新城的饭店,就开在国营饭店对面。
  走近之后,就看到两盏大红的灯笼在晨风中轻微摇晃,借着灯笼里的光,三人清楚看到上面写着饭店二字。
  还有热气,从饭店下的小窗里冒出来。
  “看来是真的开上了,营业还挺早的。”萧国峰便笑起来,三人一起走过去,抬头就看到了崭新的四个金色大字:常金饭店。
  这招牌好,这是要往地标方向走了,赵新城是要让所有常金人提到常金饭店,就想起他来。
  “三位同志早上好,要吃早饭吗?里边请。”三人才站到饭店门口,一个身穿白衬衫的蓝西裤的女同志就出门来迎接,态度恭敬,笑容甜美。
  就这盘靓条顺的外形,就这礼貌恭敬的态度,直接就把对面的国营饭店给秒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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