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们不想早一点来上条镇,而是上条镇每天只有一辆班车往来元山县。 班车早上七点从上条镇发车,十一点到元山县,司机中途休息一个钟头吃午饭,十二点发车,下午四点回到上条镇,如果有人请司机从元山县捎东西回来,还可能晚发车,当然也就会晚点回到上条镇。 萧国峰等车子停稳,就拉着郑采绣和郑采薇下车。 “同志,你过来给我搭把手吧。”司机也下车来,找到萧国峰,让他跟自己到后面去。 班车的后面,有一个可以拉下来的梯子,方便司机把不能放到车内的物品放到车顶去。 而萧国峰在元山县买的两辆自行车,就在车顶上。 买这两辆自行车,也是为了他们方便,毕竟上条镇偏僻,他们总不能靠两条腿去找岳父母。 元山县的矿工很多,而这年头的元山县矿工的福利很好,他们手中有些分到自行车票家里却已经有过自行车的,就会把票拿出来买,萧国峰买到了两张,在班车发车之前,买了两辆自行车,并在元山县,就教会采绣骑自行车了。 司机小心翼翼的和萧国峰把两辆自行车放下来,最先拿下来的是郑采绣的,萧国峰在自行车落地之后,就把车子推给她,再去接自己的。 “大哥,请问平巷村怎么走?” 等把自己的车放好,萧国峰拿出香烟分给司机大哥,“我们要去平巷村探亲。” “你们要去平巷村,那地方可远了,现在四点钟,你们骑自行车到那里,都要晚上七点钟了。”司机接过香烟,自己掏出火柴点燃,说完狠狠吸一口,感慨道,“同志,你这烟不错啊。” 骑自行车到平巷村要三个小时,他一个大男人是没问题,可是郑采绣不行,郑采绣身为女人,体力本来就比男人弱,又刚受伤,连续骑自行车三个钟头,她是吃不消的。 而她又不是自己的媳妇,自己不能骑车带她。 这点自觉,萧国峰还是有的。 他赶紧把手中剩下的所有香烟塞到大哥的手中, “大哥,我想跟你商量个事,你能不能找别的司机,开班车送我们过去!” 他们骑自行车去平巷村需要三个小时,但是吃油的班车不用啊,如果开得快一旦,一个多小时就成了。只不过这位司机大哥已经开了一天的车了,是不能让他送自己去的,疲劳驾驶很危险。 “这得跟我们领导说说。”司机看在一包烟的份上,决定去帮他问问。 “你们想要包车?”领导是个中年谢顶男人,听到下属说了萧国峰的要求之后,出门来跟萧国峰确定,“想去平巷村?” “如果时间上允许的话,去平巷村荣山坳。” 萧国峰又拿出一包烟,递给领导,他此番来看望岳父母,就已经做好了要走关系的准备,所以买自行车票的时候,就让那些票贩子给他找了一些多烟,现在正是这些烟发挥作用的时候。 “荣山坳去不了,荣山坳的没修路,班车开不进去,我可以送你们到平巷村,到时候你们自己骑自行车过去,骑得快一点,差不多一个钟头也能到荣山坳。”领导也想挣这笔钱,毕竟在上条镇,根本没有赚钱的路子,他听到司机说萧国峰是个出手大方的之后,也想从萧国峰这里赚一笔钱。 “那也行。”萧国峰立刻答应下来,班车要比自行车快很多。 “算上油钱,你得给我三十块。”领导算计了一下,便开出价格。 萧国峰已经跟赵新城签订了合同,三十块对于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来,总不能让媳妇和大姨姐受苦,他立即掏出三张大团结给领导。 自行车由被吊上了车顶,刚停下来的班车,又启动往平巷村而去。 一个多小时之后,萧国峰来到平巷村,上条镇的村不是一个小村庄,而是一大片地方,在山脚下或者小河边,稀稀拉拉聚集着十多户人家,这些人家组成的xxx屯或者xxx队,统一归平巷村管。 司机领导找了个位子把车调转好,便对萧国峰道,“我只能把你们送到这里了,你们沿着这条路,一路骑到底,就到了荣山坳了,哪里有个劳改场,很容易找的。” “多谢大叔。”萧国峰跟对方道谢,和他一起把自行车拿下来,又把他们在元山县买的麦乳精和点心,还有行李包一起放到自行车后座,用绳子绑好,便骑车往荣山坳而去。 天边的太阳已经落到山后,但是因为这里山高,所以天还没有完全黑,因为后座放着很多给岳父母带的东西,这次,萧国峰终于能让媳妇坐在自行车前面的大扛上,一路骑着去了荣山坳。 前面的郑采薇抓着自行车的羊头,一路都不好意思抬头,因为身后的二哥,紧紧贴着她的后背,二哥身上特有的男性气息笼罩着她,让她想起他们订婚那天,二哥帮她洗衣服时,对她做的事。 而萧国峰低头看一眼前面害羞的小媳妇,嘴角不由得的扬起,抬头看着秋日绚烂的夕阳,萧国峰不由得想起,媳妇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他们在山水镇的那栋自建房的顶层,被媳妇种满了鲜花,晚上吃过晚饭,他们会在楼顶坐着摇椅,手牵着手,闻着花香,喝着清茶,看天边的夕阳。 他突然很怀念,那种细水长流的温馨。 “小薇,你要快快长大,我们好结婚!”萧国峰情不自禁低头,对前面害羞的媳妇说道。 “好。”媳妇软软的回答,声音清脆如百灵,瞬间点燃了萧国峰的肾上腺素,男人把车蹬得飞快…… 荣山劳改场,萧国峰把车停好,给看门的大爷低了一根烟,“大爷,我们来找人,探亲的,请问这里有没有一对从青羊市来的夫妻,叫郑世昌和白珊的。” “郑世昌和白珊?”大爷闻言,才刚擦起来要点烟的火柴,被他甩了甩熄灭了丢在一旁,烟也递还给萧国峰,“没这两人,你们快走。” 萧国峰没接大爷还会来的烟,而是表情诚挚的看着大爷。 “大爷,我来之前都问清楚了,他们就是在这里劳改的,大爷,我是他儿子,求你让我看看我爸妈吧。” 女婿半个儿,萧国峰这么介绍自己身份的时候,可半点也不害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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