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两人都睡得不太好。 萧国峰是因为担心隔壁房间的郑采薇而不敢睡得太死。 郑采薇则是以为睡不惯这么柔软的床,加上不放心已经到了青羊市的姐姐,因此一整晚都么地睡着,直到外面天亮了,才在极度的疲倦中,不知不觉慢慢合上眼睛,才睡下没多久,就被萧国峰的敲门声吵醒了。 “昨夜没睡好吗?”萧国峰在门开的瞬间,注意到她眼下的青黑。 “我睡不习惯这床,心里总放心不下姐姐。”郑采薇如实回答,侧身让他进门来。 “没事,我们已经买好了车票,发车前到火车站就行,你先吃早饭,吃完再补个觉,我去找自己去找周大哥就行了。”萧国峰把自己去招待所食堂买到包子油条还有豆浆放到桌子上。 “嗯。”两人面对面坐下,郑采薇没什么胃口,吃得比较少,萧国峰不忍心浪费粮食,把生下的都吃了。 “别想那么多,我们今天晚上也能到青羊市。”萧国峰一边收拾杯碟一边劝道,从不失眠的人一旦睡不着,大多都是因为心里藏着心事。 “嗯。”郑采薇起身,这会儿身体也真的撑不住了,便起身回访,萧国峰也没有多呆,打算出门去供销社找人,才刚下楼来,就看到周启航和周平进门来。 “萧老弟,怎么就你一个人下楼来,叫上弟妹,我们一起上国营饭店吃早饭去。”周平热情迎上来,昨晚他和老叔回去之后,两人和老婶又商讨了一下,觉得老婶想开一家私人饭店的事情有搞头,于是他也想在绕山县开一家,因此今天见到萧老弟之后,他比平时更热情了很多。 “周叔叔,周大哥,早上好,谢谢周大哥,不过采薇她因为担心姐姐昨晚没睡好,我们已经在招待所食堂买了早饭吃了。”萧国峰先客气的拒绝了这两叔侄,这才直截了当地说道,“周叔叔,我们找个地方把合作的事情谈一谈。” “行。”周叔叔早就喜欢萧国峰身上的爽快劲儿,直接招呼他上车,一行人开车去了他家里。 “萧老弟,我没带你去我在供销社的办公室,是因为你的那些玉米和南瓜,我想用私人的名义购买下来。” 进门之后,周启航先生跟萧国峰解释一句。 “这不打紧,只要能准时结清尾款,跟谁合作都一样。”萧国峰对此并不介意,跟谁合作都是卖东西,只要合作顺利,是跟私人签合同还是跟公家签合同,萧国峰并不担心,上辈子,他东山再起过很多次,他还还是很有信心看得清合同的条款的。 “这边做,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爱人,姓赵,你跟周平一样叫她婶子就行了。”周启航把人领到客厅,看着坐在沙发里望着他们的赵丹介绍道,“媳妇,这就是昨晚跟你讲的萧同志。” “萧同志你好,欢迎你到我们家来,你们先做,我去给你们泡茶。”赵丹礼貌地跟萧国峰点点头,招呼他们坐下,自己去柜子里拿茶叶泡茶去。 “你跟周平是兄弟,我们也不瞒着你,你婶子打算开一家私营饭店。”在赵丹泡茶的时间里,周启航把他们的计划跟萧国峰解释了一遍。 “这主意不错,现在的国营饭店态度太差,并且七点就不接受点菜,想必领导们吃饭喝酒也不尽兴,婶子能想到开一家私营饭店,这个主意非常不错。” 萧国峰凤眸写满钦佩,这年头,敢出来自己做生意的女人,可都不简单啊,尤其是还要开一家四人饭店,这不就是要跟国营饭店打擂台吗? 萧国峰对赵丹的私营饭店还是很看好的,在这个年代开私营饭店,只要饭菜价格合适分两足,态度好,最主要的是,能开晚一点,绝对能从国营饭店抢来食客。 只可惜他还想先考大学,否则立刻把卖玉米和贝贝南瓜的本钱,拿来做生意,必定也能赚上一笔。 可萧国峰目前还暂时不想做声音,因为重活一世的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考大学,救岳父母一家。 这是他上辈子最大的遗憾之二。 “所以我们想买下你的甜玉米和你所说的贝贝南瓜。”周启航道,“昨晚我和周平也商量过,我要你独家供应给我们,价钱吗?甜玉米我可以给你六毛一个的价格,你把其余的甜玉米都卖给我媳妇,至于贝贝南瓜,价格就跟甜玉米一样,你看如何?” “你们要把我跟周大哥合同之外的甜玉米都拿下,还有南瓜?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萧国峰闻言,眼里闪过些许担忧,单就甜玉米,他就能收获至少二十三万四千个。m.biqubao.com 之前跟周大哥签的合同是以两万为总款项,那就是四万个,剩下还有至少二十二万六千个,要是供销社,那么可以销给整个常金市以及常金市辖内的所有县城群众,那一定能吃得下。 可但就一家私人饭店,只怕吃不下这么多。 并且这也不是一比小钱,他担心他们付不起尾款。 那毕竟是十多万的一笔钱,还没算上贝贝南瓜呢。 这年头,除了公家,谁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 就在萧国峰担忧的时候,赵丹泡好了茶,用端盘端着,拿回客厅里,先给身为客人的萧国峰一杯,再分别给自家的两个男人,这才坐到周启航的身边,看着萧国峰说道: “萧同志不要担心销量,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结清尾款的,实不相瞒,我前端时间还去了一趟外地,学到了罐头技术,就算我的饭店用不完你的玉米和南瓜,我还能做成罐头,而且南瓜很好储存,这点你可以放心。至于尾款方面,我可以在合同里著名一条,如果我没在规定时间里,给你支付尾款,我就把我娘家妈妈送给的我一套房子给你抵债,那套房子就在市供销社旁边,是一个两百平的大平房。” “供销社旁边那套两百平的大平房?”萧国峰脑子瞬间浮现出前世常金市的地表,常金大饭店。 他一直听说,常金大饭店的老板是个女人,现在看来,就是赵丹了。 萧国峰顿时放心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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