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不客气不客气。”大家赶紧笑着摆手。 远处的李山草看到了,心里那叫一个气,真是有毛病,有钱不给自己收着,竟然买这么多鸡鸭鱼肉给这些不相干的人吃。 “你说你哥是不是脑子有毛病,村里那么多漂亮的女孩子,他不选,就选那个丑八怪!”李山草忍不住跟萧冬梅吐槽,脸上全都是愤愤不平,萧国峰这个死野种,就是养不熟。 “妈,我觉得郑知青挺好了的!”萧冬梅这段时间没少听哥哥的话跟郑采薇在一起种菜玩耍,她发现郑采薇的脾气很好,很温柔,做任何事也细心认真,尤其是在哥哥要求她回去多看书之后,她看书遇到的很多问题,郑采薇都能帮她解答,反正她越来越喜欢郑采薇的,郑采薇当她二嫂挺好的。 唯一的遗憾是,郑采薇的脸上有两条疤,以前她也厌恶,可是现在看习惯了,她觉得那两条疤痕,也不是很丑。 “你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白眼狼!”李山草见女儿跟自己说不到一块,气得推了萧冬梅一把,气呼呼回家去了。 萧冬梅转身看了她一会儿,就去帮忙回端菜去了。 在乡亲们的帮助下,萧国峰的订婚宴在日落之前准备好了,那些还在田埂忙碌的人也纷纷回家冲洗,过来吃席。 “萧老弟,恭喜恭喜啊!”周主任下了班就过来,和小吴一起,骑着他们的二八大杠,后面的座位托着他们的妻子,前面的杠子上,坐着家中最小的孩子。 周主任有两儿一女,他最是疼爱这个最小角的女儿,而小吴则刚好跟她相反,有两女一儿,儿子是最小的,他就把最小的儿子带上了。 “周大哥,吴哥你们来了,欢迎欢迎。”萧国峰赶紧迎上来,“想必这是两位嫂子和侄子侄女,嫂子们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未婚妻,郑采薇。” “萧兄弟你好,弟妹你好,恭喜你们。”周主任的妻子叶海燕和小吴的妻子刘迎春异口同声的应答说恭喜。 两人的出身和教养让他们看到郑采薇的脸之后,脸上也没有任何异样的表情,如对待其他正常人一般自然。 这让郑采薇紧张忐忑的心情,平静了很多,开口的语气也变得很自然,“谢谢周大哥和吴哥还有嫂子们,欢迎你们过来。” “弟妹的声音真好听。”周主任很会夸人,尽挑优点夸。 周采薇顿时重拾信心。 “心洁,快叫周叔叔好,叫郑阿姨好!” “涛涛,快叫周叔叔好,叫郑阿姨好!” 周主任和小吴也低头让自己家孩子叫人。 “萧叔叔好。”周心结和吴涛涛两个小家伙乖巧的叫人。 “真乖,谢谢你们今天来参加叔叔的订婚礼,待会儿要吃个大鸡腿好不好?”萧国峰上辈子没有自己的孩子,所以看到孩子就很喜欢,忍不住摸了摸两个小家伙的头。 “好。我爱吃大鸡腿!” “我也爱吃!” 吴涛涛和周心结先后说道。 “来吧,跟萧叔叔来!”萧国峰照招呼他们坐到村里的长辈桌去,这一桌有村长和村长的三个儿子,还有萧爷爷,其余的位子就空了下来,只专门留给周主任和小吴的,现在他们来了,萧国峰立刻把人领了过去,给其他人介绍。 “欢迎欢迎,周主任,吴司机,快请做快请坐!”村里人都淳朴,知道这位是供销社的主任,都当他是官儿,对他很是恭敬。 “老人家你们太客气了!”周主任带着妻女坐下,席宴也就开始了。 村长拿着酒杯站起来讲话。“今天是萧家老二萧国峰和下乡到我们大梁村的知青郑采薇同志的订婚宴,来,我们大家高举酒杯,给他们送上祝福,祝他们感情和睦,婚事顺遂!” “祝你们感情和睦,婚事顺遂,恭喜恭喜!”乡亲们也高举酒杯,给他们送上祝福。 “谢谢大家,大家吃好喝好,别客气。”周国锋和一身红裙的郑采薇也举着酒杯,跟大家道谢,而后,所有人都拿着酒杯,就着西坠的太阳,一饮而尽。 金光余晖中,大梁村晒谷场上一篇热闹,所有人都得满嘴流油,酒足饭饱。 郑采薇长这么大,从没喝过酒,但是今晚,她还是在梁建军这些小屁孩的起哄下,和萧国峰喝了一杯交杯酒,一杯下肚,人就醉了。 萧国峰便和郑采绣送她回去。 “国峰同志,你回去吧,我能照顾她的。”把郑采薇放下之后,郑采绣对萧国峰说道。 “那就拜托采绣姐了。”有郑采绣在,萧国峰就算是想亲亲媳妇红彤彤的醉脸,也不敢,只好道别离开。 晒谷场上,有婶子们在收拾自家的桌子板顶和碗碟,萧国峰走过去,跟他们说了声谢谢,又寒暄了几句,这才回了小屋。 萧爷爷已经睡下了,老爷子今天高兴,喝了很多酒,这会儿鼾声打得很响。 萧国峰则去菜园子转了两圈,发现没有异样之后,也回去睡了。 这一觉,他好萧爷爷一样睡得很沉。 第二天起来,就去菜园查看,之前十几个没熟透的西瓜,今天看上去也熟得差不多了,明天摘下没问题,萧国峰数了数,明天起码能摘二十七个西瓜,之前还很嫩的青瓜和彩椒也都长大,还有豆角,也都长势不错,萧国峰很是满意。 因为引了鱼塘水来灌溉,所以浇水方面,并不用萧国峰去操心。 巡视一番之后,他就回了小屋,萧爷爷已经早起煮了一大锅浓稠的稀饭,萧国峰炒了新摘的豆角,吃之前盛出来一小碗,打算待会儿给媳妇送过去。 “国峰,爷还能洗碗,你去给采薇送菜去吧。”萧爷爷看出孙子的心思,吃过早饭让萧国峰去找郑采薇。 “爷,那我就先过去了。”萧国峰放下碗筷,有时候也得让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否则爷爷会觉得自己没用的,萧国峰正在慢慢培养爷爷的成就感。 他便拿起之前给郑采薇装的一碗豆角,往郑采薇的茅屋走去。 岂知他才刚走到村里的主干道上,就看到郑采薇急匆匆朝着他的方向跑过来,仔细一看,媳妇脸上还有泪痕,表情又慌又怕的。 出大事了? 萧国峰心中生出担忧,迈步就往前跑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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