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讲啊?行,你讲也行。但是现在不用,等你彻底好了,说话不耽误了,再讲吧。” 邵将俯身给父亲倒了杯水,“父亲,这次我跟方芳休假回来,我们尽量多陪陪你跟锦成,等过年的时候,我们就不回来了。如果这个冬天,连着休两次长假,项目的进度是一样会被打乱的。” “嗯,现在回来了,春节自然就别回来了。国家的研究要紧,等你们回去了,也不用惦记我们。锦成这次,真的是意外中的意外。” 说到这里,大家都陈默了。 邵锦成这次的事,是真的给所有人都吓掉了大半条命。 “爷爷,爸爸妈妈,还有默默,你们别担心,这种事情太小概率了。我觉得我一生的霉运,都用来遇到这件事了,以后再也不会倒霉了。” 这话,对邵锦成他们来说,确实是一种安慰。但是看着病床上的孙子与儿子,也是真的心疼。 “可惜,那酒鬼死的太轻松了,没有收到应有的制裁。” “没了命了,也算是最大的惩罚了。这样也好,不然以后他还要继续喝酒开车害人。” 陈默就不担心以后这些事情了,这一次,在邵锦成体内植入了十多年的自动医疗系统成功被激活并且救了邵锦成的性命。那么下次,就算是邵锦成真的那么倒霉,又遇到了危及生命的事,空间的自动医疗系统依然会救下他。 她爱邵锦成,即便是逆着天道,给他九条命,她也在所不惜。 —— 邵锦成住院第五天之后,他遥控安排过来,代替他出差的工作人员开始来医院与他对接工作内容。 关于cm百货在上海分店的后续问题,必须由邵锦成亲自敲定才行。 死里逃生的邵锦成,在病房里面与员工开会,他出差来的前几天,已经把分店的选址确定好了。 接下里就是谈判,签合同,确定改动装修的方向,效果图,预算等等一系列重要的事。 方芳他们很是心疼儿子在病床上面工作,但是也拦不住邵锦成。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只能一边心疼他,一边变着花样地给他弄好吃的。 邵锦成在忙的时候,陈默就与方芳出门,去武康路给邵锦成淘好吃的。 陈默小时候,与方芳接触不多,再加上有三年没见了,这一次长时间的接触,最开始的时候她是拘谨的。 几天之后,她们就迅速地熟络了。从武康路的西式面包房出来的时候,两个女人挽着胳膊。 方芳不打扮,但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与陈默走在一起,一个知性美,一个青春洋溢。 看着店铺橱窗里面两个人的身影,方芳笑得如十八岁的少女,“默默,我虽然一直抗拒生第二个孩子,但是我一直幻想着自己有一个女儿,就像现在这样,挽着胳膊在街上逛街。” 陈默笑着点头,“所以,方芳阿姨小心就喜欢我,是不是因为我一个一个女孩子。” “好多原因,现在分析起来的话,你聪明伶俐,第一次见面时候,你看我的眼神我现在都还记得。当然,我那时候也确实喜欢小女孩,所以看见你就很亲切。” 两个人拎着面包,在武康路边一边踱着步,一变轻轻地聊天。 “方阿姨,谢谢您。谢谢您让我知道,原来是一个女孩也可以被喜欢,而不是赔钱货。” “默默,我们女性,每一个都是值得被喜欢,被爱的。当然,就算没有人爱我们,也没关系,我们爱自己就好,我们是为了自己存在。” 她真的很喜欢方阿姨,方阿姨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源源不断的力量,这种力量强大包容又稳定。就像是什么感觉呢?就像是神话里面的,女性的神,拜神就要拜的女性的神。 “怎么这么笑着看着我?” “方阿姨,因为我觉得您说得特别对。” “嗯,对什么事都有信心,努力之后安静等待就好。比如,我以前的梦想,是跟女儿挽着手,在城市路边边逛边聊。没有乱七八糟的大字报,不用担心说错什么话就被拉去批斗,不用担心自己搞的学术研究突然被停掉,不用担心自己被打成各种奇怪的派别。”她拉着默默的手,揣进自己的衣兜,“那个时候,觉得自己想要的世界,简直是梦,遥不可及。你看现在,我不是实现了么。” “是的,为了现在美好的世界,我们熬过了那十年。” “嗯,这些都过去了。欸,还是有点小瑕疵,就是女儿我始终没有生,不过还好,我有一个儿媳妇了,从小就认识的儿媳妇,真的跟亲生女儿没区别了。”方芳现在越看陈默越喜欢,真是没想到,头几个月之前,公公他老人家还写信来勒令他们给邵锦成物色结婚对象,现在就有了陈默。biqubao.com 方阿姨一口一个儿媳妇的,陈默笑得脸色微红。“欸?默默你看。” 右手边的橱窗里面,一个塑料模特的身上,有一件漂亮的呢子裙子。“默默,这件你穿着一定好看。” 确实,她很喜欢。 “走,进去看看。” 两个人再出来的时候,方芳手里多了一个购物袋。 回医院的路上,两个女人手里的袋子越来越多。 回到病房,邵将看了都笑了,“你们两个,是去武康路进货还是给锦成买面包。” “计划是只买面包的,但是一路上,街道两边的敌人太多,我跟默默无力反抗。” “她们两个,这几天跟锦成熬坏了,出去散散心,买买东西,多好啊。” “是的父亲,您说得没错。” “爸爸。”方芳开口,“我跟默默在武康路那边逛了逛,发现上海的营商环境也很好,而且与北京的古香古色与年代胡同不同,上海这边洋气与复古很完美的融合。” “嗯,所以锦成把百货的第二个分店开在上海,是很正确的选择。” “爸爸,您对锦成做生意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转变。”三年不见,公公真是变了很多。以前他认为,除了学习与参军,其他的都不是正经事。 “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完了,我虽然是个老头子,也在学习中意识到,经济对于国家来说是最重要的嘛。锦成,多赚钱,就能多给国家交税,这是大好事。” 方芳与邵将相视一笑,果然,理由还是想着国家的。老爷子真是一辈子都献给了国家。 陈默把买回来的西式面包,一一拿给邵锦成看,让他选一个最喜欢的。 又过了三天,邵将与方芳离开了上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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