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就算你吃的,穿的,用的,都一般。但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再怎样,都掩盖不住你本身的气质,知道吗?” “哦?”杨晶晶一脸的揶揄的坏笑,“既然腹有诗书气自华,那我们陈教授,怎么一直都没有看上我?” 坏了,自己挖坑自己跳了,“这不是看上了么,虽然晚了点。但那个时候,主要怪我,不懂事,一心只知道研究数学。” “行,原谅你。不过你说的也是实话,这么多年,陈教授确实一直没有谈恋爱,一心工作来着。”m.biqubao.com 陈永峰很庆幸,还好在大学期间没有恋爱,不然就不能解释得这么完美了。 “不过,永峰。听你们刚才聊天,锦成的事业搞得越来越大了。” “是的,赶上现在政策也变好了,他也不用再像以前一样畏手畏脚的了,所以就放开了做了。” “那,他如果需要资金的话,家里的钱你说了算,不用问我。” “这个你放心,他自己有数的。” “哦?” “放心,别担心。” 杨晶晶了然地点点头,他们兄妹三个人互相之间很了解,既然永锋说不用担心,那就不用合计这个事了。 “看来,下海从商是真赚钱啊。” “嗯,但是也要看个人的头脑与机遇。锦成他就是特别适合做生意的,小时候,在东北那阵子,他呆不住了就去县里倒腾些东西,虽然家境好,但是他从小的零花钱,一部分都是自己赚的。” “你们兄妹三个,真是各有各的特长。” “嗯。” 一边开车,陈永峰一边给杨晶晶讲小时候的事情。这是他们难得的闲暇聊天时光,到了北大,她在办公室静静地陪着他工作。忙完了,去食堂吃完饭,然后去未名湖畔散步。 十年前,那个在未名湖畔,啃着干馍馍的女孩。 此刻,挽着丈夫的胳膊,一起在未名湖畔散步。时不时,有北大的学生认出陈永峰,上前来打招呼。临走的时候,也会对着杨晶晶尊敬地打招呼,“师娘好,师娘再见。” 杨晶晶的脸上,一直挂着幸福的笑容。 与此同时,陈默的第一晚住校生活,正式开始。寝室里八个人,对于六岁开始就有自己房间的她来说,真的很闹腾。 早早洗漱后,爬上自己的上铺。枕头边,已经摞了几本她最喜欢的书。喜欢的书,可以尽快让她对陌生的环境产生好感。 2月底的北京,依然满是寒意,她让空间,把她的床铺烘得暖暖的,温热干燥又干净的被褥,与枕头边的书,让她安全感倍增。 钻在被窝里,捧着心爱的书,耳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寝室同学们聊天,倒也没有那么陌生,那么难受了。 不知道,此时此刻,二哥在做什么,还有哥哥嫂子。 “陈默,明天一起去吃食堂吃早饭吗?” 突然听见她的名字,把她的注意力从窗外拉了回来。 “好啊,一起去。” “好的,那这样我们就203寝室八朵金花,明天一起去食堂吃早饭了。” 陈默继续看书,这些真正十八岁的小孩子,心里还是单纯天真的,开学第一天还想着八个人一起去吃饭。估计,也就一周的时间,这八个人就会分成三波吃饭的。陈默嘴角翘了翘,继续看书。 一切,确实如陈默的意料。 八个人做什么事都很难同一时间行动,所以很快,寝室分成了几个小团体。 陈默倒是没什么想法,赶上几点起来,就几点去吃饭,赶上能碰到跟谁一起,那就一起,不然就算了,独来独往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学业不繁忙,但是也说不上轻松。 隔了十年的全国性高考,能考上的,真的都是认真学习的人,优秀的孩子们。学校与老师,也都是欢欣鼓舞地认真教学,学校内的学习氛围达到了十年来的高潮。 因为陈默平时的低调,穿得虽然好一点,但是吃的方面与她们没什么不同,说话也都随和,见谁都笑呵呵的。所以她们很快也就忘了开学时候,送陈默来的豪华红旗,忘了陈默傲人的家境。陈默很成功地融入了学校,开始了新的为期四年的学习生活。 第一周的五个学习日,过得还算快。 周五下午下课的时间,是邵锦成的车来接的。 陈默带着周末两日要看的书,众目睽睽之下,坐进邵锦成的车里。 “呼,幸亏,都知道你是我哥,不然不出一个月,整个校园都得传我傍了个有钱人。”对,就是,这个年代也会有这种传闻,对年轻好看女性的恶意,自古就有。 “那也没错,你确实傍了个有钱人。” “邵锦成!” “我错了,默默。” 邵锦成认错速度很快,但是嘴角的笑容一直没有下去。 “怎么样,这周过得还顺利吗?有没有人或事,让你不开心了?” “没有,课表排得满满的,大家压根没时间搞出什么幺蛾子。” “那就好,班里几个男同学?” “不知道啊,不少,能有十几个?” “有没有长得帅的?” “不知道啊,没注意。” 邵锦成手指愉悦地翘着方向盘,车子平稳地转弯。陈默轻轻呼一口气,这男人,装作不在意地问,实则句句都是送命题。 “跟你哥你嫂子抢赢了,今晚回前海西街吃饭,老爷子想你想疯了。” “好嘞,我也想邵爷爷。” —— 开学一个多月了。 学生们互相之间也都是熟悉了,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如约而至。陈默寝室八个人,其中两个人都有了苗头。 寝室内的聊天内容,也从刚开学的学习,生活费等等话题,变成了爱情。 八人寝室的书桌,是四张并排,两两面对面的。今晚的学习时间,就变成了爱情指导大会。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另外五个人,变成爱情专家,兴奋地给两个有苗头的出谋划策。 陈默杵着下巴,饶有兴致地听她们叽叽喳喳。 挺有意思的,如果被她们知道,自己正在恋爱中,并且恋爱对象是周末接送她的,她们口中的哥哥,那她们的表情,得有多精彩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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