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年代,萌娃有空间_第654章 开学前饭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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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默何尝不知道嫂子的心思,她就是觉得,有点亏欠自己,想补偿一下自己。单位分了房子,就送给她。
  但是陈默真的觉得,不太需要这样,她从来不把钱啊房子啊之类的看在眼里。那是医院的家属楼,到时候过户到她名下,万一以后有什么说道,还是麻烦,如果想买房子,以后她可以五个十个地买,她真是单纯觉得没必要而且麻烦。而且,哥哥当初给嫂子买房,买就买了,她从来不觉得有什么,甚至当初她还帮忙看房子来着,这有什么的。
  当然,这一切都是出于拥有空间的陈默的眼界与想法。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像她这样淡定,为了半铺炕,争得面红耳赤的人,不在少数。
  陈永峰开口,“晶晶,以后默默有什么事,可以回畅春园,再说,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她现在才大一,完全用不上。家属楼如果分下来,你自己留着就好。北大医的家属楼,就在你医院旁边,以后你中午午休,或者做完十几个小时的大手术,都可以就近过去休息,挺好,挺方便。”
  “我是想着,给默默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地方,让她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底气。”
  “这一点你放心,我们好好对默默,就是她最大的底气了,她不会觉得没有安全感。”
  陈默用力地点点头,“是的嫂子,你也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了,我什么性格你都是知道的。房子过户来过户去的,也真的麻烦。而且,万一说家属楼过户给不是医院的人,被举报,被收回去了呢?这都不一定的事。还是安安稳稳在我们自家人的手里就好,如果我以后需要有个地方静静,我就跟你开口,你把地方借我住就好了。”
  杨晶晶还在犹豫,庆姨开口,“晶晶,永峰跟默默说得有道理,家属楼这样过户确实容易被眼红的举报,顶着风险有点得不偿失,我看把家属楼过户给默默这事就算了。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给默默另外买一套。就在北师大附近买,家属楼你午休休息方便,也给默默买一套在学校附近的,她上学休息方便的。”
  “这样也可以。”杨晶晶开始盘算自己兜里的钱够不够。
  “你觉得行的话,妈这有点钱,妈也出一份。”
  “别啊!庆姨嫂子!现在真不用,你们可别想这些事了。我哥才不会同意我现在就出去单住的呢。”
  “可以先给你买着,等毕业以后再去住呗。”
  “庆姨,那到时候也麻烦,万一我工作地方离那边远呢,对吧?我未来的生活,一切都还是未知数,现在把房子给我定下来,以后都不方便。”
  虽然杨晶晶她们迫切想为陈默做点什么,但是陈默说的也确实都在理。
  “那。。。”杨晶晶犹豫了。
  “晶晶,默默说得都有道理。我明白你跟妈的心意,默默也明白,但是真的不用惦记这个事,等以后她稳定下来了,有需要的时候,在哪里都可以买给她。”
  杨晶晶点头,也只好这样了。“默默,那等你毕业了,给你买车买房,嫂子给你出大头,钱不够的话,剩下让你哥再贴补点。”
  “好的好的,那我先谢谢嫂子,等以后真正有需要的时候,我不跟你客气的。”
  曾庆摇摇头,说自家女儿,“你啊你啊,你的钱不是永峰的?永峰赚大头,要你拿来大方。”
  “嘿嘿,就这个意思嘛,永峰肯定不介意。”
  陈默笑着搭话,“庆姨,那大哥的钱也是嫂子的钱啊,都一样的。反正都是哥哥嫂子给我买的,我有世界上最好的嫂子,房子诶,在农村老家那边,可从来没听说过,嫂子有同意给没结婚的小姑子买房子的。”
  “她对你好,那首先也是因为你好,你跟永锋都对她好。”
  “对,妈妈说得对。”杨晶晶对母亲的话举双手表示赞同。
  这顿饭吃得很开心,陈默在嫂子家里也不拘束。杨晶晶是真心的想以后买房子给陈默,因为他们兄妹两个以前相依为命,自然陈永峰的钱也算是陈默的钱。他们结婚之前,陈永峰给的那些礼物,买的那些金饰,给她跟家人买的这楼房,名义上是自己丈夫给买的。但说这也是陈默买的,一点也不为过,也完全说得过去。
  她跟永锋结婚之后,陈默也从来不提家里的钱有多少是她的,什么事都没有。
  将心比心,她必须也对陈默好,也给陈默一处房子,她心里才过意得去。
  陈默吃完了庆姨的饭局,开学前一天自然是去是邵光荣那里报道的。
  邵光荣看着陈默,满眼的喜欢。
  “我的默默啊,初次见你还被你哥抱在怀里的,现在一转眼,大学生了。”
  “是啊,邵爷爷,已经十六年多了,邵爷爷一点都没有变。我已经是大学生,邵爷爷依然那么精神矍铄。”
  “是啊,说来也奇怪,现在仔细回忆一下,好像认识你跟你哥之后,身体真是好了很多。除了那次心脏大病一次之外,其他时间都很好。从战场上下来之后,除了身上伤疤,连着腿啊,肩膀啊,哪里关节都痛。下雨阴天的时候更疼,后来去了东北,认识了你们啊,就慢慢的好了。现在下雨阴天,哪里都不痛了。”
  “是时间越长,邵爷爷恢复得越好了。”
  邵光荣陷入了回忆,“好像就是,认识你们的第二年,突然就好了。”
  陈默笑着把跟邵爷爷一起练习写的毛笔字递给他,“也许就是机缘巧合了,邵爷爷您看,这张写得如何。”她把邵光荣的注意力吸引开,老爷子身体上那些小毛病突然好了,确实是灵液与她的药剂的功劳。
  “嗯,果然不错,你看看,这个竖折这里,按照爷爷说的方式写,是不是就好多了?”
  “是的,这里只稍微改动一点,整个字就不一样了。”
  “来来来,再写一首。”
  老爷子跟陈默两个人,一起愉快的玩耍。厨房那边香气阵阵,晚饭之前,邵锦成按时回来了。
  隔着客厅窗户,看着陈默正跟爷爷一起开开心心地聊天,邵锦成忙碌一天的焦躁心情,一下子变好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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