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陈默又猛吸了一下,然后依依不舍地放下精致的小绿瓶。 包包的包装,更加精致,左一层右一层,最后里面还有一个防尘布袋,打开布袋,一直耀眼的橘黄康康包出现了,金色的标志h扣,23的尺寸,马鞍皮。h扣金光闪闪,跟皮料的颜色很搭配。这是一只就算是四十年后,也依然很流行的h扣大号康康包。 陈默把包拎起来,爱不释手。 “这种包包,这样的设计,在我们国家,确实没看见过呢。”现在国内流行的包包,都是实用耐用的,绿色的雷锋包,军用包,还是见得最多的。 “最近,上层贵妇们开始流行拎国外的奢侈品了。除了这个牌子,还有其他几个牌子,都是从外国托运偷偷带回来。” 陈默点点头,她跟那些人是接触不到的,怪不得没见过这样子的包。不过,这包实在是好看,她背上身试了试,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今天穿得白色毛衣,搭配上颜色这样亮眼的包包,让人挪不开眼睛。 邵锦成也挪不开眼睛。 “喜欢吗?” “超级喜欢。” 邵锦成放心地点点头,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她喜欢就好。这样以后送礼物,不用一直只从金子了。 “走吧,背上新包包,一起出去吃个饭。” “好嘞。” 陈默在白色毛衣外面,套上外套,往刚收到的包包里塞上钥匙,手帕,零钱。 他们中午在东来顺吃涮羊肉,她拿下包包,脱下外套,包包就随意地放在旁边空着的椅子上。 来来往往的人,时不时有人看向她的包,这只康康因为此时的罕见与它本身的高颜值,实在是吸睛。 邵锦成因为下午要忙的事情,没什么胃口,吃几口就在陈默对面熟悉资料。 陈默不负众望,一个人干掉了四盘鲜切羊肉。没办法,吃别的她就没这么疯狂了,羊肉蘸麻酱这一口她真的拒绝不了。就一直塞,往嘴里塞,大不了塞完了回家去空间里面消食。 邵锦成看着资料,时不时看看她,看着她吃饭真的是一种享受,这羊,死得其所了。 等陈默吃饱了,邵锦成去结了账,他送她回家。 趁着巷子前后都没有人,他俯身过来,吻住思念很久的嘴唇。 “嗯,今天的吻,是羊肉麻酱味儿的。” “靠,下次吃葱,熏你。” 邵锦成哈哈大笑,她总是能让他快速放心与开心起来的那个。 “我回去了,你快走吧,别迟到了。” “好,去吧。” 邵锦成看着陈默下车,从包里拿出钥匙开了锁进院,听到她在里面插上门栓的声音,他才开始倒车,出发回去办事。 陈默给大壮加了午饭,就回到自己的房间。 换上居家服,就把自己扔到床上。 撑,实在是太撑了。 【主人,中午好。】 【中午好,来,上机器,我吃多了,帮我消化消化。】 【好的,主人。】 【你知道,爱马仕吗?】 【是否需要为主人在资料库中查询。】 【查一下吧。】 【好的,主人。】 很快,在陈默眼前出现电子屏幕,上面有关于爱马仕的百科。 【哦,这个牌子,是90年代才会开始在我们国家开专卖店。】 【是的,主人。】 陈默翻页,继续往下看,现在已经开售的产品与价格。这个价格,越翻,她的眼睛瞪得越大。 等看见1979年最新品23号马鞍皮康康包的时候,她嗖地一下消失了。 陈默神识归位,从床上一跃而起。到书桌那把包包拿起来,认真看了看底部有没有磨损,刚才背它出去吃饭,她没有一点点小心,全程很随意。 里里外外仔仔细细检查了一下,五金也没有刮花,她舒了一口气。然后用那个防尘袋把包包装起来,轻轻地方在桌子上。 这才又回了空间。 【主人,您回来了。】 【回来了回来了,吓死我了,幸好没被我剐蹭到。来,继续给我看看。】 陈默秉着呼吸,看完了爱马仕的产品介绍,价格表。 【怪不得,是奢侈品包了,果然奢侈,连那瓶小小的香水都卖那么贵。】 【主人,奢侈品也是投资品。】 【哦?会升值?】 【是的。】 【看看资料。】 空间把未来升值的资料也一一陈列在主人的眼前。陈默很快找到了她这只包包的案例,邵锦成送她的这只橘色康康,在40年后,在中古包市场依然卖出了高价。 【这我不得打个板给它供起来?】 【这需要看主人需求,主人用的话,它就是个包,拿来投资的话,就是投资品。】 【也对,包嘛,就是拿来用的。我发现,保值升值快的,就这几个牌子的几款,其他的都不太行。】 【是的主人,投资奢侈品也有风险,不如投资金条。】 【你倒是提醒我了,我成年之后,已经可以自己开户可以搞投资了吧?】 【主人再等等,现在还没有开放市场。】 【行,等可以了记得提醒我,我把我的钱大量购入金条,还有以后a股的牛市。】 【好的,主人。】 【话说,这些值钱的包包,你都能做得出来吧?】 【可以的,主人。】 【我让你做一百个,拿去卖呢?】 【可以的,主人。】 【这属于制假售假不?】 【是的,主人。】 【那我被抓了,怎么判啊?】 【按照这个金额来讲,大概十五年到无期左右,主人。】 【那你还说行???】 【无论主人的什么命令,空间都会执行。就算主人坐牢,空间也有能力让主人开心,不冷不热不饿。】 【好,我谢谢你哈。】 【不客气,主人。】 陈默躺在仪器上,仪器帮助她消化中午吃的一肚子羊肉,再帮她消耗掉多余的卡路里。 她的面前,依然慢慢地播放着关于奢侈品的知识点。 今天,她拥有了一个爱马仕,算是打开了奢侈品世界的大门,以前她对这个是毫无概念的,从来没研究过,也没接触过。 仪器做完了,肚子不撑了也舒服了。 广场的花海扩大了,换成了娇艳的大红色的玫瑰,以前不喜欢,恋爱后换成这个,成片成片地看起来倒也不错。 在空间内午休后,她出去,继续收拾开学的行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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