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回家了,对于卲锦成来说,等于‘异地’,虽然以前也经常去看她,但是总归不如就住在自己家里。 他帮陈默拿着包包,送她上车。 “默默,明天上班,我可能要忙几天,过几天再去陪你。” “好的二哥,你先好好忙着。” “你在家如果无聊了,就来大北窑找我。” “嗯,我在家看看书,如果无聊了就去找你。” “愿意做饭吗?不然我还是让饭店按时给你送饭吧,好不好?” “不要不要,我自己想吃什么就做点什么,最近新开了好多家民营小餐馆,不一定哪顿我就出门吃了,如果让饭店送,我就出不去了。” “也是,那你乖乖的,拿着给你的压岁钱花着,花没了二哥再给。” “好的,谢谢二哥。”其实他这么多年给自己的钱,光用来吃饭的话,花上十年都吃不完。 “不是我说,卲锦成,我是接默默回家。你这出怎么搞得好像我要卖了她似的,整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卲锦成瞪陈永锋的眼神,瞪到一半就半路收回了,这位是未来的大舅哥,而且,他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态度呢,自己对于他来说,就是那日防夜防也难防的家贼,为了以后容易些,现在自己可得‘尊敬’着点儿。 在卲锦成与陈默依依不舍的挥手之中,陈永锋的车开出了巷子。 陈默坐在后排座位上,看着窗外街道。 陈永锋从后视镜看了陈默一眼,“默默,发生什么事了?” “啊?没什么啊。” 这一对兄妹的眼神,在后视镜里面相遇。只一秒钟,陈默就迅速地挪开了眼神。如果是别人,她还能坚持坚持,大哥只要一个眼神,就能看进她的心里去,对于大哥来说,自己活几辈子都是白费。哥的智商不是他们这种普通人能望项背的,自己能做的就是老老实实的。对,在心虚的时候,连眼神对视都不要有。 反正,这事,还是由卲锦成来说吧。一边是大哥,一边是邵爷爷,她想起来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处理,让邵爷爷跟大哥知道,自己与卲锦成谈恋爱的话,想象那个场面,还是很尴尬的。 脑补到这个画面,陈默在后座缩了缩脖子,变成后座一只安静的鸵鸟。 前面的陈永峰与杨晶晶,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这小丫头,绝对是有事。 不过,他们再怎么想,都不会想到卲锦成与陈默会变成一对恋人,十六年的兄妹变成恋人,他们如何能想到。 —— 过完了1978年的春节,1979年开始了。 新年伊始,所有人都忙碌了起来。 嫂子那边,除了在医院出门诊,上手术,回了家,陈默也只看得见她在书房里面低头写字,旁边堆着一堆一堆的书,还有比砖头还厚的英语词典。 夜里十点,哥哥嫂子这两位,还都在书房,两个人刷刷地奋笔疾书。 诶,还好还好,还好是两个学霸结婚了,两个人一起互相谁也不搭理谁,如果有一个粘人了,这婚姻可就难受了。 陈默去厨房,把炖的汤盛出来两碗,分别加了一滴灵液,找个托盘,端到了书房去。 她静静地推门进去,把汤端给他们两个,陈永锋压根就没注意到她这个人。 等端给杨晶晶的时候,杨晶晶放下手里的笔,敲了敲自己的肩膀,“谢谢默默,辛苦你了。” “没事的嫂子,你们两个才辛苦,喝口汤当宵夜。” “嗯,我在赶一个关于先天性心脏病的论文,所以这些天都没时间陪你说说话。”她的脸上是歉意,妹妹还小,她这个当嫂子的,一连这么多天,别说一顿饭了,每天晚上到家她就钻进书房里,一天跟她说不到十句话。 “嫂子,你跟大哥两个人,就只管忙事业就行了,别的都不用想。” 杨晶晶拿起碗喝汤,“跟永锋结婚之前,我想着,一定要跟永锋一起好好照顾你,让你多一个亲姐姐,不再只有哥哥,现在倒好,大半夜的还让你给我端汤。” “嫂子,你把对自己的要求降低的,好不好。你就把这些高标准,放到工作上就行,在家庭上,在生活上,咱不说放低标准,你就把标准放低到跟男人一样就行。女人不是结婚了,就变成男方一家人的妈了,对吧?”说到这里,她小小声说,“你看我哥,你看我给他端汤,他眼皮都没抬一下吧?他都不内疚,你内疚个这么劲儿。” 杨晶晶被陈默的话,逗得差点呛了一下。确实,永锋沉浸到数学的世界之后,对旁边的动静确实都感觉不到了。 “好了嫂子,你继续吧,我不耽误你时间了。这个论文,是不是很厉害?” “嗯,如果顺利发表的话,这一篇应该是能再一次引起国内外心内医生的重视。” 陈默对杨晶晶缓缓竖起一个大拇指,“牛,嫂子,牛的。您赶紧忙吧,小的退下了。” 说完,她拿起托盘,学着以前丫鬟的样子,倒退着身子慢慢走了出去。 又逗得杨晶晶忍着笑,跟陈默说了几句,笑了几次,再加上,陈默在汤里给掺的灵液,刚刚还累得不行的她,再一次放松了下来,拿起笔,脑子跟手继续一起奋斗。m.biqubao.com 最近,不光是哥哥嫂子,卲锦成也是忙得见不到人。 陈默知道他在忙什么,除了自行车厂子的事情,应该还在忙开百货大楼的事情,这个事情很重要,所以陈默安安静静的。 寒假期间,她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意料之中的,北师大她的第一志愿。 高考结束后,数学是陈永峰给她估的分,其他科目她自己估分,分数是不低的,有空间的复习计划,有哥哥给整理出来的重点公式,有她没日没夜的刷题,硬件加软件一起努力,这个第一志愿算是平平稳稳地给她上去了。 陈默接到录取通知书,全部人都很高兴,陈永峰跟杨晶晶硬生生地挤出时间,所有人聚在邵光荣的四合院办了一桌席,给陈默好好地庆祝了一番。 那天晚上,陈默开心了要喝酒,一半的酒被邵锦成拦下来,进了邵锦成的肚子。他知道陈默喝多了之后会耍点小酒疯,上一次没别人,这一次哥哥嫂子,还有嫂子的母亲都在,他是不会再她喝醉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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