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见主人早早起床,除了房间来到院子,以为又要抓它去洗澡,赶紧钻回自己的狗窝,黑黑的狗窝洞里,只露出一堆滴溜溜的狗眼。 “好了,你躲个屁,今天没时间给你洗澡。”陈默来到狗窝前蹲下,“今天是哥哥结婚,家里会来很多人的,你一定要乖乖的,不许对着生人吠,知道了吗?” 大壮听懂了,呜咽着乖巧点了点狗头,“行,那就乖乖的话,今天我要是听见一声狗叫,晚上我可就。。煲汤了。。。” 大壮的呜咽声惨了一些,但是眼珠子盯着自家主子,眼神里面那个聪明劲儿,一看就是知道主人不会吃了自己。 陈默回头看了看,四周静悄悄的,大哥还没有起床,观察完毕四周环境,回头搓了下手指,从空间内,给大壮变出来了一根骨头,这骨头看起来是普通的骨头,但是上面涂了狗子们最喜欢的味道。 大壮叼过去,用两只前爪子按住,一下下啃舔了起来。 陈默安心地站起身,站在院子中央,张开双臂,大大地伸个懒腰,深呼吸后鼻翼间都是清晨独有的芳香,有花香,有青草香,有沾染了露珠的泥土芬芳,这味道,真好闻。每天早上清晨之后才起来,早就错过了露珠的味道,还挺可惜的。 “默默!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王英从西座房推门出来,西座房平时没人住,是客房。 “王英姐你也起来了!” “是啊,我醒得早,本来合计再多躺一会儿,结果突然想起来,昨晚还有一批椅子没擦呢。反正躺着也睡不着了,赶紧起来擦一擦。” “嗯,我们一起擦。牛婶没醒吧?” “嗯,妈还没醒呢。” “嗯,我们悄悄的,让牛婶多睡一会。” 她们是昨天赶到的,本来牛婶就坐车就晕车了,到了畅春园,不许干活都不行,又干了好多的活,这大老远的折腾到这里了,昨天晚上躺下了就睡得很沉。 “默默,你别跟我一起擦椅子了。院子里面的装饰,不是还没挂吗?现在慢慢挂上就行了,一会太阳就完全出来了,不出十分钟,这露水就干了。” “好。” 姐妹两个人分工合作,一个洗刷椅子,一个在院子里面,登高挂装饰。 陈默买了许多的剪纸囍字,大的都贴在玻璃窗上了,最大的一对贴在大门外,配上那一对大红灯笼,喜庆的氛围拉满了。 剩下的小的,都拿来挂在院子里的树枝,花枝上,慢慢地,这院子里面满眼的绿色之中,出现了红色的小囍字,红彤彤的,好像都躲在树种间对着人笑。 太阳彻底升起来了。 照的院子里面的一切,到处都喜气洋洋的。 大哥跟牛婶他们也都起床了,早饭是昨晚就准备好的,简单地吃一点儿。 外面的邵锦成的车子,准时地到了。 “邵爷爷,您来了。” “欸,来了来了。” “杨叔叔好!杨叔叔好久不见了!” “好好好,你们好,永锋啊,恭喜恭喜啊!” “谢谢杨叔叔。” “好了,你们去新娘家接人吧。我留在这里,一会儿宾客肯定陆续就到了,我就帮你们招呼着。” “好的,谢谢杨叔叔。客厅里面,我们已经摆好了烟酒糖茶,十个暖瓶里,都是准备好的茶水,客人来了随时都可以喝。” 牛丽红嘱咐,“去吧永峰,你们赶紧出发吧,别迟到了。我还在家呢,一会茶水不够的话,我随时再烧,放心去吧。” 邵光荣与杨丰收还有牛婶,都留在了家里,陈永峰,陈默,邵锦成还有王英,去杨晶晶家里接亲。 长辈等在家里就行,平辈的哥姐弟妹之类的去接亲,这是习俗。 四个人出了门,分别上了两台红旗轿车,直接出发往杨晶晶家里去。 这个时候,一般都是男方骑着自行车去女方家里接人,自行车上绑个大红花,新娘往自行车后座一坐,就已经算是够气派的了。 陈永峰这边,出了两台红旗,去接人,是很少见的隆重与气派了。 红旗的引擎盖,也都绑了大红花。连着两辆,一起开在路上,很是拉风显眼,惹得路人纷纷瞩目。 车程十分钟,到了杨晶晶家里。 这是一片新的住宅区,已经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小区,陈永峰买的是一楼,赠送了一片菜地,这样以后等杨晶晶的爸爸也退休了,方便他们老两口种菜种花。 家里的窗户也是贴了红色的囍字,两台红旗轿车一到,院子里的邻居也开始纷纷围观。 四个人下了车,打开两辆车的后备箱,两个后备箱里面全是大红色的箱子,是今天带过来的礼物。 门开了,杨晶晶的父母与妹妹迎了出来。 “叔叔阿姨,茹茹。” 大家互相热热闹闹地打了招呼,陈永峰一心只想着媳妇,“姨,晶晶呢?” “晶晶在她房间里面等着你呢,哈哈。” 前前后后的人都笑了,旁边的邻居有的站在院子外面围观,有的在楼上拉开窗户围观,“诶呀,晶晶她妈,你这女婿真的帅啊。” 有人一起了头,周围的人就都闹起来。 曾庆听了大家都夸她女婿帅,开心得不行,“你们等等啊,你们别走,茹茹,去装喜糖给大家伙分分。” 气氛一下子就更热闹的,他们忙着往屋子里面搬礼物,杨茹茹就忙着给左邻右舍的分糖。 陈永峰心里着急,终于忙活完了,进到家里。 这边跟畅春园那边一样,窗明几净的,陈默看了看那玻璃窗,估计苍蝇站上去都得打滑。 所有人簇拥着陈永峰,走到杨晶晶的房门前。 陈永峰抬起手,轻轻敲了三下门。 “晶晶,我是永锋。” “请进。” 对,就是这么简单,这个时候主打的就是革命情谊,没有任何多余的环节。 陈永峰推开门,大家鱼贯而入。 杨晶晶没有坐在床上,可是站在窗边,笑盈盈地看向门口。 陈默送的那珠花,已经戴在头上,配着一身红裙,很是好看。果然,新娘子永远是婚礼中最耀眼的存在。 在陈默与杨茹茹的哄闹下,陈永峰给杨晶晶戴上了戒指。 曾庆从厨房端来一碗面条,上面卧着两个荷包蛋。这是老家的习俗,新郎新娘两个人互相喂着吃,互敬互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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