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繁忙的一天,在京郊开设新自行车厂的事情与拓宽销售渠道的事情,邵锦成跟办公司的同事们又研究了一下午,位置问题,规模问题,生产线问题,前期投入的资金问题。 邵锦成时不时看着时间,“好了,今天就研究到这儿。你们就各自负责的部分,写一份报告给我,选址方面,我们说的那几个地方,这几天我会找时间一一去看看。” 邵锦成是个工作狂,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一段距离,今天就不研究了,大家都有些诧异。不过这样更好,目前研究到的问题,正好可以回去消化消化。 人走光了,陈默赶紧站起来,过来收拾沙发茶几这边。 “不用收拾什么,咱们赶紧走吧。” 邵锦成是急着带陈默去定制衣服,所以才一直看着时间,想着赶在那边店铺还没打烊前赶过去。 陈默点点头,收拾了自己的挎包,锁上办公室的门,跟在邵锦成的后面下了楼。 白杨依旧还是戴着口罩,陈默不看也知道,那嘴边的水泡没有半个月是下不去的,结痂掉落全部痊愈,要满一个月的。现在天气还很热,这大热天的,天天戴着口罩,也是为难她了。 不过,这样也正好,戴着口罩,就像是骡子马戴着嚼子,戴上嚼子了,她就不方便再说别人坏话了。 思及此,陈默在心里嘲笑自己一番,陈默啊陈默,你现在这心眼还真不大啊,小心眼又狠毒的女人。 “默默,想到什么了?怎么偷着乐呢?” “嘿嘿,没啥。”她拉开车门,坐了上去,摇下车窗,车子开起来的时候,车内积累的燥热被吹散,舒服了许多。 “你好久没有坐我的车了。” “是啊,二哥。” 她的自行车留在单位了,“等订完了衣服,送你回家,明天早上我去接你上班。” “好,二哥,那一会儿你跟我和哥哥一起吃晚饭?” “也行,一直在忙,这好多天没跟永锋好好聊聊了,一会儿问问他,婚礼的事,还有什么吩咐我去办的。” “二哥,谁敢对你用吩咐两个字。” 邵锦成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几下,“你。”biqubao.com —— “邵先生,陈小姐,你们来了,好久不见了,最近很忙?” “是啊,老板。最近生意还好吗?” “挺好的,近来越来越不用藏着掖着了,老主顾带来了很多新客人,生意还真不错。” 邵锦成无意与别人谈论政治,“今天来,给我妹做一身新衣服,参加婚礼用的,老板您带着给参谋一下。” “好,正好半个月前新到了一批料子。” 在店里选了一会儿,陈默最后选中了一匹水蓝色的料子,她最近一直在空间里面研究汝窑,所以目前偏爱蓝色。这水蓝料子,与五四青年那种校服的颜色是同一个色系,现在穿这个颜色绝对不惹眼,晶晶姐穿的是大红色,这个颜色的很稳妥。 “默默,这颜色,做一身旗袍,是好看的。你之前,因为年纪小,从来没有做过旗袍。” “嗯,还没有旗袍呢。”经过邵锦成提醒,陈默确实动心了。 “不错,这个料子拿来做旗袍确实也适合,天蓝色的料子堆拧起来做盘扣,那颜色会看起来稍微深一点点,放在旗袍上特别好看。不过,我看陈小姐现在年纪也不大,咱们可以做不十分修身的,把腰身改稍微宽大一点,这样适合陈小姐的年龄,微微有点俏皮。” “好,就按老板你说的这样做。”陈默脑补了一下,觉得老板推荐的那个样式,她很喜欢,“可以吗?二哥。” “当然可以,无论什么样式,最重要的是你喜欢。” 随后,陈默配合着店员量了体,她总在这里做衣服,这里自然是有她的尺寸,但为了确保每一次都合身,所以每次都是重新量体的。 陈默对自己的身体很了解,因着自己贪吃,又爱吃甜,所以每次去空间第一件事就是量体重,隔三岔五也量身高与围度。 最近这两年,身高不见长了,围度倒是发育了不少,最近成年了,身体算是逐步定型了。所以刚才老板提议做旗袍,她一下子就太同意了,不再干瘪的身体,穿上旗袍必然好看。 邵锦成跟老板此刻在远处的配件区,看见陈默量完了尺寸,在出声喊她。 “默默,你来看看。” 陈默过去,只见柜台外面,邵锦成已经挑了几颗天蓝色的珍珠。 这珍珠虽然没有空间内那样高的品质,但也算是天然珍珠,并非人造。 “默默,你看,这些个珍珠,钻了孔钉在棋盘的盘扣上,可好?” 好看肯定是好看,但是她要送给晶晶姐的新娘发饰上已经有了珍珠,虽然与众不同,但是她也不太想用。 “不了二哥,虽然肯定很好看。但是,低调,我要低调!” 邵锦成想起来了,刚才这小妮子也一直强调要低调呢,“老板,衣服麻烦您给做两件,一件素版,另一件的盘扣,就用这些珍珠点缀。” 不等着陈默拒绝呢,邵锦成已经从裤兜里面掏出了钱夹,从中抽出纸钞,跟着老板去结账了。 男人已经做完了掏钱包的姿势,她自己已经不能再拦着了,跟在后面,听着老板用算盘噼里啪啦地算钱。 嚯,这空间外面的天然珍珠,还真不便宜呢。品质不咋高,要价还不低。陈默一边看着邵锦成数出几张十元的大钞,一边腹诽,这也就是现在,等再过一年,前面改革开放了,各行各业百花齐放,就没有这样暗搓搓地下交易的高价了。 等邵锦成付完了钱,陈默嘱咐,“老板,麻烦紧着素版的那套做。” “那是自然,陈小姐放心吧。” 从成衣店出来,两个人就直奔畅春园而来。 “二哥,你最近要建厂,等政策下来之后,估计还要扩大自己的生意,正是用钱的时候。” 陈默不往下说,邵锦成也明白她的意思,“你放心,我心里有数的,给你买点衣服买点喜欢的东西,这点小钱儿不耽误什么事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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