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年代,萌娃有空间_第611章 买金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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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陈默拿了邵锦成专用的饭盒,就出来往食堂这边来。
  跟食堂的阿姨说明了来意,阿姨赶紧张罗着,“阿姨别急,就做些快手的稀稀的食物就好。”二哥早上是习惯吃些适口养胃的。
  “那不如做些疙瘩汤?用精细白面,做成细细的小疙瘩,再洗些青菜,切成菜丝,打个鸡蛋。”
  “这样正好,麻烦阿姨了。”
  等疙瘩汤做好了,装在饭盒里,陈默拿着赶紧回了办公楼。
  回来的时候,白杨正在邵锦成的办公室里,她依然还是戴着口罩,跟邵锦成汇报今天的工作计划。
  两个人谈完工作,邵锦成问,“怎么戴着口罩?”
  “老板,我脸上长了些东西,过几天就下去了。”
  “用不用给你假,你去医院看看,或者回家休息休息,病假,不扣你工资。”
  “没事的老板,轻伤不下火线,一点都不耽误上班。”即便戴着口罩,白杨也想坚持着,在邵锦成这里立住自己优秀员工的人设。
  邵锦成也不坚持,“行,如果需要请假,你过来跟我说一声。”
  白杨答应着,就出去了。
  陈默把手里的饭盒,送到自己老板的面前,打开盖子,把汤匙递给他。
  “下次放那我自己拿就行,什么时候都不用你这样伺候我。”
  陈默嘿嘿一笑,她是有些自觉在身上的,既然拿了邵锦成的钱,细心点让老板舒心是应该的。
  这边,邵锦成吃着。
  那边,陈默就发现了,这昨晚她下班的时候,还剩下许多没有整理的文件,此刻竟然就整理好了。
  几乎一面墙的文件柜,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她拿过挂在柜子左边的册子,打开一看,后面整齐地写着各种文件的编号。
  她哗哗地往后翻,后面一直写了好多页,再仔细看看最后一页的日期,昨晚剩下的那小山一样的文件,竟然都已经整理完毕了。
  陈默惊讶得瞪大了眼睛,看了看手上的册子,看一眼,就知道是邵锦成的字迹。又看了看正低头吃早饭的邵锦成,这就全部都明白了。怪不得,他昨晚睡在这里,没有回家。
  “二哥,你整理文件,弄到几点啊?”
  邵锦成听她又叫二哥,笑了,这妮子一会二哥一会老板的。
  “四点多,不到五点。”
  果然,“二哥,这是我的工作,我每天慢慢弄就行了。”
  “这些文件,有的时间长了,有灰尘。有的很重,我不想让你弄,但是你性子倔,不让你弄你又不干,索性我自己收拾了。”
  陈默撇撇嘴,“可,这是我的工作,二哥。”
  邵锦成看着陈默认真的样子,赶紧把话拉回来,“知道了,这些重活不干就不干吧,你干了别的活,平时抽些时间继续看书。爷爷说,高考的日子不远了,我喊你来,除了让你给我收拾收拾干干活,也是要盯着你学习的。谁知道你自己在家,在房间里,有没有认真学习,永峰又没空盯着你。”
  “好吧,那我赶紧把办公室收拾一下,然后就好好学习。”
  邵锦成看着陈默出去打水的身影,轻轻出了一口气,哄着这小丫头还得多想几个理由,不好还真是不好对付。
  他让她来上班,哪里是需要她真的干活。
  她终于高中毕业,暂时不上学了,也只有这个办法,可以让自己每天都看见她。不然他太忙了,周末又不好扔爷爷一个人在家,如果不把她绑在身边,真是好几天难得看她一次。
  陈默拿了白净吸水的棉布,把办公室认真地打扫一圈,沙发跟窗台,每一处都擦得一尘不染。
  反正,等高考了,她就要回去念书了,这几个月估计他也不会交给自己什么重要的工作任务。那就老老实实,把他的办公室每天整理干净,每天做好端茶倒水的分内事吧,至少这每个月的工钱拿着不太理亏就成。
  陈默认认真真地干完活,给自己与邵锦成都准备好了茶水。想着,邵锦成为了帮自己干活,昨晚没睡好,就顺着手指,往他的那杯茶里面,滴了一滴灵液。
  随后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打开昨天一天没看的书本,开始做题刷题。
  做了几道题,就觉得饿了,索性把抽屉里面的点心匣子拿到桌面上来,一边吃点心喝茶水,一边学习。
  邵锦成看着陈默的样子,终于舒心了。看着她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吃吃喝喝学学习,这才是他想要的。
  等邵锦成杯子里面的茶空了,陈默就手脚勤快地赶紧给续上。
  中午,也打好提前量,准时给老板去打饭,各种琐碎的小活儿,再加上学习,倒也让自己忙忙碌碌。
  ——
  临到周末,周六这天上午,陈默跟邵锦成告了假。
  因为这天,杨晶晶休班,大哥约好了带晶晶姐去买首饰。
  这事,她当然也要凑热闹跟着去。
  哥哥的终身大事,她当然要每个环节都在场。等哥哥跟晶晶姐顺利结婚了,她自然也会乖巧地慢慢‘消失’的。
  杨晶晶在陈永峰的嘱咐下,特意带了母亲一起来。这偌大的城里,只有这一家重金属交易的供销社。
  陈永峰拿了最近搞到的所有票子,让杨晶晶自己选自己喜欢的样式。
  这个年代,金饰的审美也是在线的。不像后世流行的小巧的金器,这个年代,无论是项链的吊坠,还是耳环的吊坠,都讲究一个圆润大气。
  这店里,只有陈永峰他们一批客户,在这个年代,这东西还真的不是寻常人家能消费得起。
  所以几个柜台内的销售员,都围在陈永峰他们的面前。
  杨晶晶一行行看过去,一件件认真地挑。
  陈默看得出来,未来嫂子的眼睛,一直在扫着克数小的,她悄悄凑过去,“晶晶姐,别往小的上看。我知道哥今天身上带着的票够着呢,你放心挑自己喜欢的款式就好,别注意克重。”
  杨晶晶笑了,小声说,“默默,这东西太贵了,没必要。”
  “欸,晶晶姐,这也算是投资,又不是败家的事,听我的吧。”
  “晶晶,默默说得对,别在意克数,挑喜欢的样式就行。给庆姨也买一件,庆姨,你也挑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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