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见邵光荣吃得高兴,她是彻底放心了。心里对陈永峰也更加放心,这孩子心细,情绪又不形于色,踏实靠谱,虽然比女儿小上三岁,但估计以后很多事,还得靠着他让着晶晶,劝着晶晶点的。 这两个孩子,以后在事业上,绝对可以互相扶持,没有一个是拖后腿的。 吃过了饭,大家一起分担刷了碗,收拾了厨房。 他们这才告辞离开了。 曾庆与杨晶晶出门送到巷子口,看着红旗车开远了,消失不见了,才往回走。 母女两个回到家里,院子里面并排放着两辆自行车了,其中一辆是崭新的。 杨晶晶指了指,“妈,你再去永锋那里上班,就骑着这个了。以后去供销社也骑着,去哪都方便了。” “你骑这个新的,我骑你原来那个旧的。” “诶呀,不用呀妈。我那个也刚骑了一年多而已,又不旧。” 不过这次,杨晶晶可没拗得过自己母亲,车钥匙硬生生被换了过来。 院子小小的,但是曾庆还是忍不住在小小的院子里面骑了两圈。 “晶晶呀,以后妈也骑着自行车去供销社买菜了?” “是啊。” “买完之后,那菜篮子,就这样往车把上一挂?” 杨晶晶抱臂微笑看着妈妈,用力点了点头。 “诶呀,这刚来北京一年,就妥妥地成了城里人了,还能骑着自行车去买菜了。” “早知道,你这么喜欢,我应该早早给你买一辆的,都怪我,攒钱攒疯了。” “我去永峰那走路就十分钟,你给我买啥啊。” “反正您的未来女婿,这一招全都给你买齐了,也算我买的了吧。” 曾庆笑笑,“那你真是想得美,永峰买的就是永峰买的。” “啧啧啧。”杨晶晶学着母亲以前每次笑话自己的拟声词。 曾庆下了车,把车停到院墙那边,拉着女儿回到屋子里,搬个凳子坐到那缝纫机前面。 缝纫机左下边的针线盒抽出来,各种颜色的棉线轴在里面麻烦得整整齐齐。 颜色齐全,码放得工工整整的,简直是治愈强迫症的利器,“晶晶你来看。” 杨晶晶围过来,虽然她不懂做这些活计,但是不需要懂,这机器看一眼就知道很难买。 “不知道这些棉线,是缝纫机出厂时候本身就配好的,还是永峰后配的,我真是太喜欢了,把那个开了线的枕巾给我拿来。”其实,这些棉线,是邵锦成置办这台缝纫机的时候,特意嘱咐人准备的。他没提,所以这个人情就直接送给陈永峰了,反正,这是陈永峰的丈母娘,他为了兄弟也算是尽心尽力了。 杨晶晶拿过那个枕巾,站在缝纫机的旁边,看着母亲把线轴在缝纫机上面,把线头穿过去,然后右边一边转着缝纫机上面的轴承,配合着脚上踩踏板的动作,缝纫机开始哒哒哒的工作。妈妈手里扯着枕巾,慢慢地往前移动,那开了线的枕巾边,随着妈妈手指的配合,被整齐的针脚重新缝好。 缝纫机工作时哒哒哒的声音好治愈,杨晶晶出神地看着。 声音停止了,曾庆拿过缝纫机工具盒里面的小剪刀,剪断线头。 把枕巾拿出来,端详一下。 “果然跟手缝的不一样。”她递给女儿看,杨晶晶接过来,抚摸着那细密的针脚。 “果然,又细密又直。” “欸?妈!如果医学上能发明出来这个机器就好了,缝针机,给做手术的患者,缝合出这样好看的针脚。” 曾庆看着女儿拿着自己刚刚缝好的枕巾,一边看针脚一边研究着做手术缝合的事。 女儿这样子,她也是有点习惯了,生活中很多的情景,女儿都会联想到手术啊,各种病理啊,甚至她在厨房剁肉的时候,都会拿猪皮练习开刀。 “不过,这种机器发明出来,只适用于整齐的手术切口,那种不规则的创伤面,就用不了了。”她努努嘴,“除非,以后科技发展,有很智能的机器出现。暂时,还是得好好练习缝针技术。” 曾庆等着女儿自言自语结束了,才起身拿回枕巾,“不然,缝纫机借给你?你拿这个缝纫机练习练习?” “不了,妈,我还是拿猪皮练习缝针,拿橘子皮练习开刀吧。” 杨晶晶的精神全在手术上了,没听出来妈妈嘴里的调侃。 随后,母女两个人,一个沉浸在医学专业书中,另一个沉浸在新得到的礼物中,收纳礼物,是一个很幸福的过程,尤其是这些代表幸福的礼物。 —— “永峰,这下子,我算是放心了。学业,立业,成家,你一步一个脚印,邵爷爷看在心里,很是为你骄傲。” “谢谢邵爷爷。邵爷爷,我没想到您今天会过来。” “我怎么可能不来呢,这种事,有家长出面,才能显得对对方的重视。我从小看着你们兄妹长大,今日,我就擅自当一次你们的家长。” “爷爷,永峰跟默默早就把您当成亲爷爷了,他啊,就是不好意思开口麻烦您老人家。”biqubao.com “锦成说得对,邵爷爷。您今天来我真的特别高兴。” 陈默开口,“对啊邵爷爷,以后我谈婚论嫁的时候,邵爷爷也给我当家长,过来帮我谈判,好不好?” 邵光荣再一次被陈默逗的哈哈大笑,“当然!那是当然!默默结婚的时候,只要我这个老头子还在,我肯定要牵着默默的手,送你出嫁。” “邵爷爷您说什么呢,那时候您肯定还在啊,您肯定长命百岁的。” 邵光荣每次跟陈默在一起,都被这小丫头哄得开开心心的。 邵锦成把兄妹两个送回家,他跟老爷子回了前海西街8号,今天空出来一整天,最近太忙了,借着永峰这事,他终于给自己彻底休了一天。 回到了家,小芳阿姨端上来水果与茶,爷孙两个难得地坐着品茗聊天。 “锦成。” “嗯,爷爷。” “大孙。” 邵锦成皮一紧,“爷爷,您有事直说。” 邵光荣哈哈大笑,“你小子,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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