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听见陈永峰的车声,在心里重重地叹息一声,大哥你可算回来了,好尴尬啊,我可算熬出头了。 邵锦成不知道,他不知道陈默已经意识到了。所以他以为,他们之间还跟以前一样,以为自己说睡着了这个谎成功了。 如果他知道,此刻陈默的内心活动,他今晚就不用睡了。 陈默接过陈永峰的外套,帮他挂在衣架上,刚要转身去给他打水,就被陈永峰制止了。 “别去了默默,我这论文都发表完了,哪还能这样,连个洗漱的水都自己不能打了。” 邵锦成的眉头,直接皱起来了,“陈永峰,这些天你都是这么使唤默默的是吧?你早说,我雇两个阿姨来伺候你,怎么可以让默默干这么多活。” 陈永峰一边卷衬衫袖子,一边用力地瞪了邵锦成一眼,“邵锦成,你又犯病了是吧。”随后,念在邵锦成是真的心疼陈默,他好心解释,“没有累到默默,放心吧,就是她怕我烫到手,耽误计算写论文之类的,就不让我去倒热水兑温水之类的。” 邵锦成听完点点头,“默默确实细心,不过,我说真的。下次你再忙的时候,我给你找个保姆阿姨,保姆阿姨照顾得专业一些,给你找个有多年护理经验的,护理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那种阿姨。” “噗,你还真是够损的啊你。” “没,永峰我没开玩笑,到时候真的什么都不用你干,我跟默默都放心。” “你放心?主要是为了默默不干吧?就给我兑个洗手水,看把你心疼的,行了行了,真的没有累到你妹妹,放心。” 两个人之间这样的对话,发生了无数次了。以前陈默就一听一过一嘿嘿就完事了,但是今天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因为察觉到了邵锦成的心意,此刻他对于自己的维护,她知道已经不仅仅是出于对原本‘默默妹妹’的爱护了。救命啊!这感觉太奇怪了!邵锦成!你搞什么啊! 陈永峰挽好了袖子,出去去厨房弄水洗手去了。 陈默赶紧在炉子前面蹲下,翻动一个个地瓜,让自己看起来超忙。 三个人都坐下的时候,每个人手边都有了一个瓷盘,里面放着刚刚陈默一点点剥好皮的地瓜瓤,并一个汤匙。 “真好,到家就能吃上热乎烤地瓜。” “二哥说,你在那肯定吃不饱。” “是,确实,压根就没时间吃,也没胃口吃。” 陈永峰大口大口吃着烤地瓜,陈默起身,把炉子上热好的牛奶,兑到浓浓的茶水里面,做成牛乳茶,倒了三杯。第一杯先递给陈永峰,他吃得太快了,陈默生怕他噎到。 吃完地瓜喝了几口牛乳茶,陈永峰舒服地半躺半靠在沙发上,“舒服,家里好舒服。” 跟妹妹与锦成在一起的时候,才是真的彻底放松的时候。 三个人又安静下来了,纵使邵锦成与陈默现在有千百句想夸陈永峰的话,他们两个也都咽下去了。 他今天在外面,不一定听到多少赞美的话了,他回到家里,累成这样,就还是不要让他‘加班’了。 “哥,过几天找时间再去看我妈一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陈永峰捏着鼻梁点点头,“好。” “永峰,元宵一会儿你要吃几个的。我跟默默油炸的更煮的都吃了。” 陈永峰从沙发上起身,“呦,晚上这一折腾,都忘了今天是元宵节的事了。默默,锦成,元宵节快乐。” 说着他举起牛乳茶的杯子。 “默默,永峰元宵节快乐。” “大哥二哥,元宵节快乐!” 三个人的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无论陈永峰登顶到学术界的什么位置,在这个家里,他永远是他们的哥。无论陈默与邵锦成之间的感情,之前到底让陈默多么尴尬,这三个杯子碰撞到一起的那瞬间,他们三个永远还是他们三个。 陈默的心,突然就释然了。 管是什么亲情,或者友情,或者爱情。 随便什么情,只要他们是在一起的,就好。上一世的她,真的厌倦了死别,这一世,她连生离都不想要。 所以陈默告诫自己,默默啊,不要别扭了,珍惜眼前人,珍惜所有的感情吧,再别扭下去,二哥肯定就发现了,你能面对与邵锦成生离吗?不,你不能。既然不能,何必纠结他对你的是哪种爱呢。 在心里,劝说自己完毕。 陈默有一起举起杯,“大哥二哥,再走一个。” 再一次响起的清脆的碰杯声,就像是梵音,撞开了她心灵上面的氤氲,一束光,照得心里亮亮的。 她想得没错,如果刚才她继续别扭下去的话,就邵锦成对她的了解程度来讲,他很快就会发现的。 到时候,如何继续相处,他如何自处,两个人尴尬,变成三个人难受,这都是很快会发生的。 所以,贪恋想让所有有情感依赖关系的人,永远都留在身边的陈默,很快调整好了心态。 陈永峰回来了,邵锦成也就不多呆了。毕竟是元宵节,家里老爷子也肯定是要陪的。 家里很快剩下了兄妹二人,“对了,哥,今晚晶晶姐一个人过节?不然你现在拿点元宵去找她。” “不,她不是一个人过节,今晚很多人陪她过节,因为她今晚大夜班。” 陈默咧嘴嘿嘿嘿,又给她磕到了。看来哥哥对晶晶姐还真是上心,这几天就算忙成这样,也都记得晶晶姐哪天上什么班。 —— 第二天,所有的新闻,全都播了陈永峰的学术成果。 不管是电视台的新闻,还是收音机的新闻,亦或是任何一份报刊亭上能买到的报纸。 没有一处例外。 人们兴奋的劲头,并不比当初杨晶晶与陈默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少。 确实如校长所说的一样,这片土地太久如一潭死水了。国家与人民都太需要这样重量级的好消息来鼓舞士气,当这个由头出现的时候,憋屈了这么久的人们,抓住这次机会,使劲地发泄,终于扬眉吐气了。 也就两天的时间,陈永峰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他上不了班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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