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年代,萌娃有空间_第474章 搬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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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哥的这片地方,按照他的计划,改造都完成的话,大概需要两个月的时间,算算时间,天气刚刚寒冷下来,时间上很是正好。
  除了大哥的高考时间,是她可以为之让他赶上的。她跟二哥的运气是真的好的,比如她现在开始念高中,等高三那年,正好赶上77年恢复高考。
  而二哥,在大北窑买下这么大一片地,等四年之后,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这里就会从大北窑变成国贸。
  她张开双臂,深深地伸个懒腰,呼吸着这里的新鲜空气。这里的新鲜空气,在不久以后,就会充满金钱的味道。
  嘿嘿,她,大哥,二哥,一切都很完美。
  ——
  趁着开学之前的最后一个周日,也是开学之前的最后一天。陈永峰回来绑架,邵锦成也空出时间,陪着他们搬家。
  “默默,不要收拾得太干净了,周末你没事就要回来住的。”邵光荣看着收拾东西的陈默,嘱咐道。
  “知道的,邵爷爷,睡衣啊毛巾啊,牙膏牙刷啊,换洗衣服啊,我都在这边留了。”
  “嗯,你最喜欢的娃娃也留下来几个。拿两个,摆到我的书房去。”邵光荣继续嘱咐。
  “好的,知道了。”m.biqubao.com
  陈默笑笑,老爷子这是借着娃娃睹物思人呢,她选了一个自己平时最常抱着的,送到了邵光荣的书房,在自己不在这边的日子里,就让它代替自己陪着邵爷爷吧。
  最近几个月,她每次去畅春园,都会捎带着拿一些东西过去,所以她的东西已经没有那么多了,被褥之类的完全不用带,畅春园那边置办了全新的,好几套。
  最重的东西,就是大哥屋子里面的那些书籍了。邵锦成的红旗车,来回跑三次了。这是第四次,终于见到亮儿了。
  东西再一次把后备箱塞满,后座放了一些。这就是剩下全部的东西了。
  陈默张开双臂,抱住邵光荣。
  邵光荣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呀,刚来北京的时候,住在我这里,上学校,还是个六岁的小不点,现在都快赶上我高了。”
  “这么多年了,我当然长大了。邵爷爷您可一点都没有变老。”
  “我这把老骨头,得多活几年,多陪你们几年呢。好了,快走吧,周末就回来住,知道吗?”
  “知道了邵爷爷,如果有事不回来的话,我也会事先过来告诉您的,您放心。”
  邵光荣点点头,拍拍站在旁边的陈永峰的肩膀,“走吧,你照顾默默,我就不用嘱咐什么了,我是放心的,去吧。”这小子,把陈默从几个月,照顾到这么大,虽是哥哥,但是又当爹又当妈,他还有什么不放心他的。
  “好的邵爷爷,我们走了,周末再来看你。”
  “不是周末,明天我们就再见了。明天早上,你们在家里等着,我跟锦成去接你们,一起去送陈默上学。这丫头,小学初中开学,都是我们几个一起送的,高中我们也得一起去。”
  “好的邵爷爷,那明天早上见啦。”早起送一次,不会很辛苦,这种仪式感,还是要满足邵爷爷的,并且,第一天上学,三个她最重要的男人一起去送她,她还是很高兴的。
  红旗车满满当当地上路了。
  自从陈默长大后,副驾驶成了她的专属座位。她尽量侧着腿,大壮就窝在她的脚边腿边,它现在已经好大一只,大脑袋搭在副驾驶的前面,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车窗外。
  到了畅春园,陈默一开门,大壮先跳下了车,在车门外摇晃着大尾巴,等待它的主人下车。
  他们卸货的时候,它在跟着忙前忙后,用嘴叼着袋子往院子里面拿。
  幸亏院子够大,这么多东西堆在这里,看起来也不算闹心。
  邵锦成办事处那边的事情,早就安排好,今天一整天的时间,都是留给他们兄妹两个的。
  三个人撸起袖子,开始整理东西。
  一箱箱搬到相应的屋子里,一样样地打开,放到相应的位置上。
  他们三个人,不止一次一起搬家了,驾轻就熟又默契。
  几个房间的窗户都开着,收音机里面放着悠扬的歌,三个人不说话,一边听歌,一边快速地收拾东西。
  大壮在院子里面,一会儿躺到自己的小木屋狗窝里,一会儿被外面的蝴蝶吸引,到院子里面抓蝴蝶。
  陈默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整理着自己的衣柜,哥哥那边传来的歌声很清晰。
  她一边跟着哼哼,一边把自己的所有衣服,按照颜色分类叠起来,整理得干干净净。
  鞋子,帽子,首饰,每一样都摆好,简直是治愈强迫症。
  她的房间,畅春园这里最大的房间。所以她的东西即便再多,只要放整齐一些,都不会显得凌乱。
  大哥知道她的衣服鞋子都多,更是牟足了劲地给她打柜子,一整面墙的大柜子,好看又实用。
  几个小时过去,家里收拾得差不多了。
  陈永峰拿了票子,三个人去供销社买了菜跟肉,本来是不想做饭的,但是正式搬家过来,当然要燎锅底了。
  已经饥肠辘辘的他们,在国营餐馆随便吃了一口,垫垫肚子。再回家开始做大餐。
  上次在畅春园家里做饭,还是招待晶晶姐那次,但是那次做的是铜火锅涮羊肉,也没有开灶燎锅底,所以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正式燎锅底。
  三个人把食材全部拿出来,摆在流理台上,洗菜切菜,焯肉,切肉,烧火刷锅,每个人各司其职。
  在灶台上,有一溜的调味料,里面自然有陈默动的手脚。比如酱油,是打的那种大桶的散装酱油,这个时期的东西呢,干净卫生是可以保证的,但是陈默还是换成了空间内的酿造酱油,她的用料自然更丰富更安全营养,而且是人造太阳光,真真正正地晒足了一百八十天的好酱油。
  像其他的调料,自然也不必说。
  总之呢,畅春园这里做出来的饭菜,就算是简单的调味,那也是鲜美无比。
  三个人忙乎出来八菜一汤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餐厅,客厅,书房的灯,他们全都开着,照得这个小世界亮亮的。
  炖肉时候去的大骨头,已经扔给了大壮,它正美滋滋地在木屋前面啃骨头,这狗子也洁癖,从来不在自己的窝里吃东西,上厕所要跑到离窝有一定距离的地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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