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饭开席之前,陈默拿了大壮的晚饭。又拿了徐奶奶留给它的剃光了肉的几根大骨头,来到院子里面。 陈默一个口哨,大壮就从角落里面窜了出来,在她的脚下转着圈地撒欢。 “大壮。”陈默小小声地说,“今天是我这具肉体的身体,来祝主人生日快乐吧。” 大壮听懂了,它从嗓子里面发出几声呜咽,希望它的主人今天快乐。 它的爪子大了好多,肉乎乎的又壮实,自从陈默出现,它那大尾巴就没有从天上下来过,一直在摇。 “好了,去吃饭吧。” 陈默把饭放下来,把骨头放在它晚上睡觉的垫子上,摸了摸它圆咕隆咚的大脑袋,才转身回了屋里。 邵光荣还是坐在主位上,他们三个人分别坐在两侧。开始吃饭之前,他们先为陈默唱了生日快乐歌,看着她吹灭了生日蛋糕上的蜡烛,然后由她切了生日蛋糕。 陈默每切一块,他们都热烈鼓掌,好像她完成了修长城的壮举一样。 分完了蛋糕,自然就是收礼物环节。 今年的礼物,邵锦成送的是雷打不动的金饰,邵爷爷送的是雷打不动的红包。 当陈默看见陈永峰也拿出一个首饰盒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笑了。 确实为难他们了,她的衣柜鞋柜被塞得满满的,现在也不像后世,名牌鞋子衣服包子每个季节都可以买新的,所以这不能怪他们,好东西邵锦成跟陈永峰平时早就给她搜罗得差不多了,除了钱跟金子,他们实在找不出来还能送什么了。 不过,说实话,她很喜欢金子跟钱的,金子作为战略储备,全球通用的硬通货,空间之内是没有产出的。其他的铜矿铁矿甚至钻石,空间里面都有,但就是唯独没有金子。 陈默曾经问过空间,空间说是保证这个世界的稳定性。 所以又财迷又收集癖的陈默,收到金首饰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这两年收到的金首饰,已经在首饰盒里面占据一方天地了。 收完了礼物,陈默的碗上就极快地堆上了好吃的了。 邵光荣拿起一个玉米面馍馍送到陈默的手上,“几年前看见你的时候,邵爷爷给你的是这个,现在你九岁生日了,邵爷爷还是送你这个。” “谢谢邵爷爷。”陈默接过来,大大地咬上一口,“嗯,还是小时候的那个味道,一点都没变。” “老徐他们两口子的手艺一直都这么好。” 陈默开始埋头苦吃,满桌子都是她最喜欢的菜。 邵锦成开口,“我有个工友,他报名参加了援建三线,要去甘肃白银,他老婆孩子也都跟他一起去那边,所以北京这边的住所要卖掉了,我问了一下具体位置,还算可以。永峰你明天可以带着默默去看看。” “好的。” 类似这样的对话,已经发生好几次了。陈永峰一直想着置业,在北京彻底地落下脚来。 “位置在哪里?”邵光荣问道。 “就在畅春园那边,也是一处四合院呢,不是普通胡同民房。” “位置倒是可以,离b大很近。能在那边住四合院的,按理说,就算是去援建甘肃,也不至于卖掉院子吧,是有什么说道吗?” 邵锦成点点头,“对,我正要说这事儿,他父亲最近被折磨死了,母亲本身就有疾病,加上受不了突然没了老伴,没多久也去世了。本来这次援建甘肃,是摊派不到他头上的,但是他主动报名去了,院子也喊着要卖,看他的意思,是以后不会再回北京了。” 陈默听了,默默然下来,最近这样的消息太多了,她想要麻木,但是实在是麻木不了。 “但是他父母都不是在院子里面走的,所以永峰,我觉得你可以去看看,而且你一向不在意这些东西。” “嗯,一会我写一下具体地址,明天就带默默去看看去。” “成,这个位置,这么大的,很少见有人出的,所以你们明天就抓紧时间去。等周末我陪你们一起去的话,我怕就被人买走了。” 邵光荣抬头,“你这不用担心,他们俩还都是孩子,怎么可以让他们两个自己去,明天我会安排丰收陪着他们去的。” 如此这样,邵锦成就彻底放心了。杨叔办事一向是最稳妥的,邵光荣来了北京他就也一直陪着邵光荣呆在北京,这么多年,早就熟悉了,有他在身边,永峰跟默默自然不会被骗。 他们都以为,这一次也只是这三年以来,看房的其中一次。 北京城卖房卖地的确实少,这三年带带拉拉看了一些次,也没有陈永峰跟默默能看上的。 —— 三个人,骑两台自行车。 杨丰收也许久不开大车了,低调,无论怎么样,主打的就是低调。 到了畅春园,陈永峰拿出衣兜里面写了详细地址的纸条子。 很容易就按照门牌号找到了地方,这里胡同整洁,并不似很多其他地方的弯弯曲曲的小胡同。 他跟杨丰收把自行车停靠在灰蓝色的墙下。 陈默抬头看了看高高的墙,就光是这墙,就能知道,这家人过的是人上人的好日子。只可惜呀,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面,再人上人,命运也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 陈永峰敲了敲门,门里传来小孩子恐惧的喊声,听声音ta应该是在院子里面玩,听到敲门声就声嘶力竭地喊着妈妈,很快里面有开门的声音,然后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安抚声。 “谁呀。”隔着门,里面的人怯怯地问。 “别害怕,我们来看房子的,你们是不是要卖这房子。”陈永峰赶紧表明来意,听了这话门才慢慢地开了。 女人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眼神里面满是戒备,当她们看清楚眼前的三个人,尤其是陈默的时候,终于放松了下来。 “是的是的,快进来吧。” 女主人身材纤细,白得像陶瓷一样,整个人就像是瓷娃娃,让人不敢大声对她说话。谈吐间能感觉到,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 小女孩不过三四岁,有了生人,就不再下地,一直挂在妈妈的身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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