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哥哥回了县里的陈默,通过安装在黄鼠狼毛发里面的监控,确定了黄鼠狼已经完美地完成任务,那五毛多的钱已经被它带上白山,撕得粉碎。 再之后,就是黄鼠狼在白山上到处欢快玩耍,开始新生活的画面,陈默下命令,让在黄鼠狼皮毛上依附着的监控自行脱落,爆炸销毁。 发钱的时候,让老陈家的人领到了,那是做给别人看的,老陈家的人坏事做绝,但是自己无意当着众人给跟他们纠缠这块儿八毛的事,大家眼睛都跟明镜似的,心里都有数。 哥哥也很默契地跟自己一样,但是哥哥是真的大度,自己可就不行了,必须要把这钱弄回来,还要给陈老太太两爪子,钱撕碎了,也是不可能给老陈家的人花一分的。 两天假期过完了,陈永峰送了陈默去托儿所后,骑车去上学。 在门口看见陈永峰已经在自己的坐位上做好,王成秋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 “陈永峰,出来一下。” 班主任一出声,本来闹哄哄的教室一下子安静了,陈永峰站起身走出来。 王成秋关上教室门,“解决完了?” “是的老师,解决完了。” “没被为难吗?接下来需要老师帮忙不?” “没有被为难,以后不会再有麻烦了,老师放心吧。” “行。”他从兜里掏出一张二十斤的粮票,“我去教育局问这个事,他们直接给我了,拿着吧。下学期还有,到时候你提醒我去帮你要。” “好,谢谢老师。” “回去上课吧。” 看着陈永峰回到教室的背影,王成秋百感交集,高兴的是这孩子顺利解决了问题,回到了学校。悲的是一个孩子就要独立面对处理这些问题,自己本身是个孩子,还要带着另一个更小的孩子。 可能天才总是命运多舛?但是他还是担心,他最终会因为家里的这些生计问题,而影响学业。 不管怎么样,万一真的到了那一天,到时候就算是拉下老脸,天天去教育局闹,也得让教育局给解决这件事。 —— 王成秋一直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 陈永峰每天吃好穿好地安心学习着,有一天学校开运动会,不上课。他把妹妹带来一起参加运动会,那个小女孩坐在他们班的人群中,一直笑着闹着给大家加油。 小姑娘依然还是穿得可爱又干净,只要她一来学校,就永远是孩子们之中的焦点,大家全都喜欢这个洋娃娃一样精致的小女孩。不过也确实,陈永峰的妹妹比他之前看见过的所有小女孩养得都好,王成秋算是慢慢地放下了一直担心陈永峰退学的心。 春去秋来,陈永峰高二了。 县城里的秋天,满街的落叶,有九分的萧瑟,缺了十分的美感。 陈默坐在秋千上,吱嘎吱嘎地晃着,一片枯萎的马褂树树叶掉到她的脑袋上,她伸手拿下,握着叶柄把玩。 她觉得她错了,一开始应该把马褂树换成枫树才对,到了秋天梧桐也好看,但是梧桐太大,这小院子承载不了,所以应该种枫树的,一棵枫树就可以成为风景。 黄子屯此刻应该很美,周围山上全都是金灿灿红彤彤的,田野里面是随风翻滚的麦浪。 离开了土地,这些美景要特意去看,才能看得见了。 等哥哥求学完毕,选择好定居的地方之后,一定要好好地设计园林,陈默暗暗地想,起码要春有百花秋有红叶,才可以。 陈永峰从屋子里面出来,双手上面全是面粉与粘在手上的面絮,“默默,进来,帮哥舀点水。” “来啦大哥。” 陈默跳下秋千,进屋用小碗舀了水,一点点帮陈永峰洒在面盆里面。 “这样够不够?” “再来点。” “这样?” “倒,倒,再倒。。。好了!就这样差不多了!” 陈默把碗剩的水倒在外面院子里,回来看着哥哥和面。 她盯着哥哥的手看,当看见眼前沾染着白面的哥哥的手,她才想起,已经许久没有看见哥哥双手跟裤腿沾染着泥土的样子了。租住的这个院子里虽然也种菜,但是园子很小,大哥二哥一小会儿就种完了,之后拔草啊浇水的事情,她自己玩的时候顺便就干了。 所以哥哥的手,已经养得很白皙了,自从不干重体力劳动,不干农活之后,陈永峰的皮肤终于开始显露出原本的颜色,大哥竟然是冷白皮来着,陈默记得,自己重生之时,给大哥调配设计他专属佛慈丸的时候,在外表这方面,她注重的是身高,皮肤肤色这一块她好像没有刻意要求的。biqubao.com 遒劲有力的双手,结实的肩膀,揉面的时候展露出来的好看的下颚线,越来越高的身高,大哥真是好看啊。原来,吃饱穿暖的情况下,哥哥的外表是这么优越的。上一世,哥哥一直吃不饱,所以一直瘦弱着,直到1967年哥哥去世,他都没有现在这么高。 “看什么呢?默默,哥哥脸上有面粉?”陈永峰当然发现了陈默的目光。 “嘿嘿,发现哥哥长得越来越帅了。” “哈哈,你这个小噶豆子,都开始知道帅了?”陈永峰看着陈默可爱的模样,忍不住用手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尖。 陈默的余光可以看见自己鼻尖变白了,“大哥!我变小丑了!” “没关系默默,就算这样你也好看。” 邵锦成推着自行车从前院门进来,“我去跟二哥告状去!”陈默一溜烟跑出厨房,“二哥!你看!大哥把我变成小丑了!” 邵锦成放好自行车梯子,看着鼻尖白白的默默,笑着蹲下身,一点点帮她擦掉,动作很轻,生怕弄疼她,“好了,干净了。” “去帮我收拾大哥。” “好!走!”邵锦成一把把她抱起来,抱着进了屋。 陈永峰手下盆中的面团已经变成光滑,“锦成,这么快就回来了,很顺利都换到了吧?” “换到了,你说得真对,现在秋收呢,都等着新一批粮食上市,还有农民马上分公粮了。现在这黑市,确实是有点子萧条,没啥人去高价换粮票了,我拿着钱,压根就没需要去第二家,直接在第一家就换到足够的了。” 说着,他从衣兜里面掏出厚厚的各种票子,粮票,糖票,油票,布票等等五花八门的票。 “都在这里了啊,你给我的那五十块,全都换了,票都在这里了。” “帮我放书桌上,我一会儿去收拾,你赶紧洗了手换了衣服就歇着吧,晚上吃肉包子。” 邵锦成抱着陈默,另一只手对她击掌,“好耶!肉包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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