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年代,萌娃有空间_第310章 发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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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那种打猎,小打小闹,每次赚几十一百多块的办法,已经不能满足陈默的速度需求了,经过上次卖鬼兰,一下子让哥哥收入三千多块,陈默的胃口被养大了。再加上,哥哥要学习,已经没时间天天山上去打猎,她想吃肉了,偶尔去打一次,扣除他们要吃的,剩下的卖掉,赚的钱压根就不能彻底让哥哥安心。
  陈默趴在窗台上的老位置,努着嘴,手里把玩着哥哥买的新手表,开始认真地思索,她想让哥哥一劳永逸。
  到底通过什么办法,能让哥哥一下子赚很多钱。
  当然,要在赚大钱的同时,还要神不知鬼不觉,合理合法,这确实有点难。
  陈默想了一会儿,暂时还毫无头绪。反正,他们剩下的两千多,正常生活的话,还可以生活十年的。反正也不是每个月都买手表这种奢侈品。
  “默默!默默!”刘大军出现在院墙外面,透过窗户看见陈默,兴奋地招手。
  陈默笑了,对他招手,“大军,进来玩!外面冷。”
  刘大军得到陈默可以进入的首肯后,赶紧一溜烟地跑进来,很快出现在屋子里面。
  以前为了给他治疗鼻炎跟腺样体肥大,也给他吃过灵液,所以刘大军这个头窜得也挺快的。
  陈默想象了一下,以后身边的人都是‘巨人’的景象,不由得嘿嘿笑了一下。
  “永峰哥,我来找默默玩。”刘大军照例还是先跟默默的哥哥打招呼,他可是知道这两个哥哥看默默看得有多紧,放着别人都跟防着坏人似的。
  陈永峰抬头,看了看刘大军,“去洗个手,厨房有冻梨,自己拿了吃。”
  “好嘞,永峰哥。永峰哥,锦成哥没在吗?”
  “嗯,放假了,他先回西风坡,陪邵爷爷一阵子。”
  “哦,知道了。”刘大军很开心,比起默默的大哥,他更害怕默默的那个锦成哥,看起来就凶得很,他不在这边了,他就可以经常来找默默玩了。
  刘大军开心地去厨房洗手,顺便拿冻梨吃,“默默,你吃吗?我给你带一个。”
  “谢谢大军哥,我不想吃,你拿自己的就好。”
  在黄子屯的家里,烧炕用的是柴火,这种只有炕热乎的取暖方式,没有城里点煤炉子的取暖方式好。
  陈默眼前在墙上涂的保暖材料,依然在发挥着散热的效力。
  刘大军一边啃冻梨,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默默,你家里怎么比我家里暖和那么多。”
  “我哥舍得烧柴火啊,你来摸摸这炕。”
  “果然,大白天的这炕还这么热乎。”
  除了陈默做的手脚,陈永峰也确实舍得烧柴火。以前在老陈家砍柴他们兄妹两个用不上,都给东屋烧炕了。现在已经脱离了老陈家了,他去砍的柴火,都是属于自己跟妹妹的。这就像是一种补偿心理,以前得不到的东西,现在自己拥有了觉得支配权,就拼命给妹妹烧炕!
  让她冬天暖暖和和的,白天烧,晚上烧,不需要顺便做饭的时候也要在锅里添一锅水,特意烧起来。直到炕上的炕席都糊了好几处,陈默不止一次跟他说:“哥,别烧了,我热。”
  刘大军洗了手,拿了冻梨回来。坐在炕沿上,端着盆吃。冻梨,就是秋天的梨子直接放在外面冷冻,到了冬天当成水果吃的。冻上的梨子,皮会变得硬硬的,变成黑色。等冬天想吃的时候,拿到屋子里面,放在一盆水里面等着它融化,在东北这叫把它‘欢上’。
  融化了的冻梨,硬硬的黑色皮已经变软,用手一撕,表皮就会撕开一个小口,然后赶紧用嘴,把里面的梨汁喝掉。整个过程跟吃汤包极其相似。
  喝光了汁水,再把皮扒掉,吃里面的梨肉。那前几口的汁水,才是冻梨的精华所在,经过冷冻,梨肉里面的水分都被冻出来,风味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因为当时的运输,储存环境都不如现在,所以当时东北冬季的水果很是匮乏,冻梨是人们冬季的主要水果了。
  当然,能吃上的家庭也不多,在黄子屯的话,应该是只有陈永峰一家。不过,实话实说,不是气人,陈默其实有些吃腻了。
  刘大军吃完了冻梨,跟陈默一起小声地玩,陈永峰依然在书桌前面学习。
  他正在思考王成秋给他写的数学题,今天他没有看别的科目,就一直沉浸在这些数学题中。
  很有意思,每一道都有着巧思。陈永峰一边思考,一边把玩着手里的橡皮。
  需要用的时候,才发现橡皮不见了,四处看看,发现它不知道何时,滚落到了墙角。
  陈永峰起身,去墙角捡起橡皮,回到书桌前,涂涂擦擦,然后继续思考。
  没过多久,陈默用余光看见哥哥,又一次起身捡橡皮。
  之后,哥哥叹了口气,没有继续做数学题,他一手拿着铅笔,一手拿着橡皮,一会儿看看左手,一会儿看看右手。
  思考了一会之后,陈永峰起身出了屋子,去他放工具的工具间,找了一个小铁片,用一直随身带着的瑞士军刀,把橡皮削成合适的大小。然后,用小铁片,把橡皮跟铅笔紧紧地固定在一起。
  做完了这个手工之后,陈永峰高兴地拿起自己的作品端详。铅笔像是戴上了一顶橡皮帽子,看起来竟然还有一丝可爱。
  他试着继续去做题,用起来非常的方便,即便书桌上面堆满了草纸,也不用担心橡皮再掉到地上,或者是埋在草纸里面找不到。biqubao.com
  “大军儿啊!回来吃饭了!”隔着窗户,传来清晰的刘大军他妈喊他回家吃饭的声音。
  刘大军还是像以前一样,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跟陈默告别。
  “快回去吃饭吧,寒假作业赶紧做,别让刘婶操心,你越不让她操心,她就越容易同意你出来玩。”
  陈默嘱咐刘大军的话,一向是管用的,这一点陈默很肯定。
  大哥去做饭的时候,陈默下了地,从书桌上拿起刚刚大哥做的铅笔。
  她拿着融为一体的铅笔橡皮,陷入了沉思。这不就是后世很火的那种铅笔吗?
  现在,这种铅笔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大哥竟然抢先一步,自己发明出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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