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年代,萌娃有空间_第218章 身揣三千多块购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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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没粮票,花现钱儿。”陈永峰回答。
  那人递过来一个菜单,“我说,我看你们都是小孩,出门时候身上带够钱了吗?你们家长知道你们要出来吃饭吗?你们。。。”
  邵锦成黑着脸打断他,“你没看见老子是开车来的?能差你这点饭钱?”他是真的烦有些眼睛长在脑袋顶上,拿鼻孔看人的服务员。
  这服务员刚才一直在跟别人聊天,还真的没注意到。他抬头看了看外面道上停着的吉普车,赶紧闭上嘴,等待陈永峰他们点菜。
  现在国营餐馆最火的,必然是主席最爱的红烧肉,这是必点的。再来一个碗托子蘸蒜泥,乾隆白菜,肉沫炖粉条,拔丝白果。
  主食陈永峰点的是大米干饭,不过大米饭每人限量一碗,吃不饱再吃的话就只有粗粮了。
  陈默吃小半碗米饭,两块红烧肉瘦的部分,就专心致志地啃拔丝白果吃,现在这个年代,物质匮乏,就算是国营饭店,能点到的菜也都是些原材料很简单的菜,但是不愧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技术可以的,拔丝白果这丝拔得好长。
  她身体小,胃也小,很快吃饱了。然后就看着两个哥哥吃饭,她很喜欢看他们吃饭的样子,他们的饭量是真的大,陈永峰又加了两个菜,高粱米饭也各自加了冒尖的二大碗。
  最后红烧肉的汤汁都拌在饭里,两个男孩把桌上的食物全都空盘了。
  随后陈永峰又点了一份拔丝白果,装起来带走,拿回去给牛婶和英子姐吃。m.biqubao.com
  这一顿花了陈永峰七块钱,确实是普通人吃不起的价格,但是对身怀巨款的陈永峰来说,当然不算贵。
  然后,是陈默特别喜欢的环节,逛省城的供销社!这么久了,她终于有机会自己来逛大供销社了!
  下了车,陈默抬头打量这里。省城不止一家供销社,这家是邵锦成打听着一路开过来的,最大的一家。
  进入供销社,里面是干净明亮的玻璃柜台,东西在里面放得整整齐齐。每个柜台后面都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售货员。有食品区,日用百货区,服饰鞋帽区,家用电器区,书本文具区。
  陈默对于家用电器区很是感兴趣,她先拉着哥哥去那里看,她很好奇,在还没有普及民用电的情况下,这个省城最大的供销社,都有些什么家用电器。
  答案是,手电筒,半导体收音机,只有这两样。
  手电筒就是老式的,半导体收音机是上海半导体厂出产的,永久海鸥牌收音机。陈永峰直接拿下家用电器区的全部产品,又给它们囤了好多电池。
  拿好售货员装好的东西,他们四下看去,邵锦成在另外一面的服饰区,他们过去的时候,邵锦成已经选好了好几身衣服,无一例外,又全都是陈默的衣服。
  “二哥,我的衣服已经穿不过来了。”
  邵锦成头都不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呢,衣服怎么可能会穿不过来?”他把手上的厚呢子外套递给售货员,“这个也要。”
  陈默拉了拉邵锦成的袖子,“谢谢二哥,但是现在买呢子衣服是不是早了点。”
  “不早,下次来省城不一定什么时候了,这个过两个月就能穿了。”随后他掏出钱,把给陈默选的衣服的账付了。
  “你自己的衣服,你自己买,我可只给我的默默买。”他拍了拍陈永峰的肩膀,尤其是,现在这位大哥可比自己有钱多了。
  陈永峰兜里有钱,心里不慌,这次他终于舍得给自己也买几套新衣服了。他挑完自己的,又给邵锦成挑了两套。
  邵锦成拿到陈永峰送给自己的衣服的时候,脸上全是惊喜。陈默抬起脸看着他笑得像太阳一样的笑容。
  原来,每个人都喜欢被别人惦记,收到别人的礼物,这无关乎他本人有多少钱,身居多高的位置,拥有多少的权力。
  食品区那边的售货员,都戴着白色的厨师帽,看起来正规又干净。好像南方的粮食下来得早,这边省城的供销社食品种类明显地多了起来。
  散装各种形状的饼干,大虾酥糖果,凡是能放住的,他们都买了一些。日用品那边,陈默挑了些比家里好看的餐具。
  这一次,最让陈默满意的收获是,在书本文具区,除了那些个文具,他们买到了初中三年的全套教科书。
  其实高中的也有,陈默在旁边撺掇哥哥一起把高中的也买了。但是陈永峰觉得,这样太夸张了,自己小学都还没上一天,竟然买高中教科书,况且,初中这么多本,就要学好久了,最后就没买。
  算了,买初中三年的已经可以了。她会好好督促哥哥学习,他的脑部开发药物已经吃得差不多,那些个知识靠他自己理解,完全不是难事。
  难得来省城,他们像是来上货似的,进进出出折腾了三次,才把买的东西都装上了车。
  车子终于开上了回程的路,回程的三个多小时,陈默躺在哥哥的怀里一直睡觉,车身晃悠,迷迷糊糊之中,听着陈永峰跟邵锦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这种氛围,特别舒服。
  她再睁开眼睛,入眼的是她选的小花朵的窗帘,自己的肚子上搭着一角被子。到家了自己竟然也没醒,好久没有睡得这么舒服,这么深沉了。
  跟哥哥单独有了新家,给了哥哥足够的钱,给了哥哥药剂让他逆天改命,心里的大事一件件完成了之后,原来她也可以睡得这么深沉这么舒服。
  另外的房间,传出来半导体收音机的声音,还有说话的声音,王英姐在这里,她应该是在吃给她带回来的拔丝白果。
  陈默起身,伸个懒腰,去窗台上的瓦罐里面,拔下了几朵小雏菊。
  手指翻飞间,一个雏菊指环就做好了。
  “默默,怎么这么乖,醒了就自己玩?”邵锦成在那个房间,就感觉默默好像醒了,其实她没有任何声音,但是邵锦成就是有这种感应。过来一看,这小家伙果然已经在玩了。
  正好,二哥来了。
  她拿着手里的指环,来到炕边,对邵锦成伸出手。
  邵锦成不解地伸出手来,然后,陈默把她刚刚做的雏菊指环,套上他的左手无名指。
  “送给二哥,谢谢二哥一直疼我。”
  这一幕,在邵锦成的生命中,如照片一样,长久地保存了下来。
  这个对于陈默来说,这个普通的午后,为邵锦成多年以后的一次次带着笑意的恍惚,埋下了伏笔。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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