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年代,萌娃有空间_第212章 满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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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永峰第一个交卷之后,陆陆续续地有开始孩子交卷。
  五年级入学测试题是最难的,陈永峰交卷后,过了七八分钟,邵锦成也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笔,把卷子交了上去。他靠着椅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陈永峰一交卷,他就开始急了,可算是答完了。
  孩子们把桌椅都搬回教室之后,开始在操场玩耍,等待两位黄老师判卷,然后发布成绩。
  这个考试不是什么很严肃的考试,但是孩子们对结果都很在意,这决定了他们可以从几年级开始念起。
  他们觉得,越高年级的越神气。
  相反,如果以前一起读书的哪个同伴,把以前学过的都还给老师了,测试之后被老师给留级了,那就是全校学生的笑话了,会被叫上一整年的降级包。
  所以,大家在期待自己成绩的同时,更期待的是被老师降级的同学的出现。
  “我说,永峰。”邵锦成凑了过来,“你怎么答得那么快啊?”
  “呃,反正就写啊写啊就写完了。”
  邵锦成,“我说你小子,可比我晚认字好几年呢吧?”
  陈永峰点点头。
  邵锦成一脸的挫败感。
  很快,他就发现,速度还不是让他最挫败的。
  黄校长拿着所有人的卷子出来了。
  他开始宣布每个孩子分配到的年级,从一年级开始宣布。
  基本七岁到九岁的孩子,都去了一年级,也包括王忠和刘大军。
  陈默很同情地看着刘大军,这个倒霉蛋,跟王忠一个年级。然后又扫了扫那些其他的孩子们,希望他们不被那个恶魔欺负吧。
  然后宣布二年级与三年级。
  之后是四年级,在宣布四年级的时候,邵锦成明显的紧张了,他生怕被念到名字,如果自己念四年级,永峰去念五年级的话,那他这个人可丢大发了,在他的默默面前,以后还怎么做人!怎么做二哥!
  黄校长每念出一个名字,邵锦的都轻松一口气,“好了,这些就是四年级的同学了。”邵锦成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妈的,吓死老子了,还好还好。
  最后剩下的孩子都是五年级的。
  五年级的孩子中,陈永峰是最小的,其他有的跟邵锦成同岁,有的比邵锦成还大许多,就像已经十五岁的王英姐。
  而且,十几岁的也有去三年四年的,这些孩子基本都是在这里念完小学,就不再继续读书里。家里面对他们的要求就是:会识字、以后买药看得懂药名、会看万年历、如果能读报纸那就更好了。
  五年级一共有十一个孩子,除了王英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其他九个都是男孩了。
  “好了,没有没分到的了吧?孩子们都回家吧,秋收的时候多帮家里干些活。等你们每个屯子的生产队都忙完之后,咱们就择机开学。大家都散了吧,陈永峰你留下。”
  陈永峰留下,那邵锦成跟陈默自然也要留下。
  今天的事情就算结束了,这些天还要帮家里秋收农忙,等生产队那边的农忙都忙完之后,学校就开学了。以后就要开启,白天上学,放学后回家放下书包就继续干活的日子了,但是孩子们的脸上都是兴奋。
  黄校长对着三个人摆摆手,“跟我来吧。”
  他们三个跟着黄校长身后进了办公室,这间办公室有两组简单的桌子椅子,他们父子每人一个办公桌,还有一个矮矮窄窄的单人小炕,小炕用烟筒连着一个矮小的小炉子,这炉子一看就是很久没有烧过了,上面全是年久的灰。
  “你们坐。”黄校长指了指那方小炕。
  “谢谢校长。”
  “你们叫我黄老师就行,如果怕区分不开,就叫我黄老师,叫他小黄老师就行。”
  黄校长把椅子搬到小炕对面,面对他们也坐了下来,小黄老师去了自己的桌椅那边,开始整理刚才的试卷。
  “永峰,我把你留下来是想聊几句。你今年十一岁,之前学校停课的时候,是七八岁。我对你没什么印象,你之前没来读过书吧?”
  “是的,黄老师。本来想来的,但是刚好就赶上了灾荒停学了。”
  其实那时候,是妈妈要送自己念书,陈老太太死活不让,说等再大些,学习快了,学个一年认识几个字就行。
  为了这事,一向不怎么说话的妈妈,暴怒着跟陈老太太吵了好几架。妈妈说过,她的孩子必须都好好上学。妈妈据理力争,自己也攒了些钱,本来准备第二年就送他上学的。但是好巧不巧,就赶上停学了。但是这些事情,陈永峰没提,只一句轻飘飘地带过了。
  黄老师点点头,“那就更难得了,你认识这么多字,算术这一块也都全对,式子列得也都工整好看。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因为我朋友。”他用胳膊碰了碰身边的邵锦成,“我认识他之后,跟他借了字典、各种书,在家自己学习学了些。”邵锦成立马坐直了身体,脸上全是自豪。
  黄校长眼睛里面满是赞赏感叹,“诶,真是好孩子,好孩子。孩子,你猜猜,你刚才考了多少分?”
  陈永峰毫不犹豫,“应该是一百分吧。”
  “哦?这么有信心?”
  陈永峰拿出了招牌动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因为我想了想,应该没有可以扣分的地方。”
  黄校长满意地点点头,对旁边的儿子说,“小黄老师,你看看,我一直就说,真的学习好的孩子,成竹在胸的孩子,考完试就知道自己打多少分的。而且这孩子还一天正经的学都没上过呢,可造之材啊。”
  小黄老师在旁边一直听着,“是啊,父亲,这就是我以前一直追求的境界,没想到在一个没上过学的学生身上实现了。”
  邵锦成在旁边,简直惊掉了脑袋,他看了看陈永峰,眼里都是不可置信,“不是吧,兄弟,咱们俩都是一起学习,以前还是我教你的,现在你跟我说,你是天才?”
  陈默一脸得意,“怎么?二哥?大哥是天才,你不高兴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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