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刚嫁过来没多久,她还不太适应薄家的生活。 丈夫虽然很爱她,下班了也会立刻回家陪她,但她白天还是觉得很难熬。 一次外出看到佣人打理的花园甚是好看,她便动了养花的心思。 等丈夫下班回来后,她和丈夫说了说,丈夫直接就同意了。 后面还喊来当时园艺的老师傅亲自教她,这才有了如今的花园。 等唐淑兰给她讲解完后,后以后觉天色已经黑了。 “哎哟,这一聊起来就忘记了时间,听这么久,会不会觉得很枯燥?” 唐淑兰看向盛若颜问道。 “怎么会,很有趣。”盛若颜摇了摇头道。 唐淑兰很是惊讶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盛若颜很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唐淑兰听后很是开心。 毕竟能有同样的兴趣,这就是她的知己。 唐淑兰说道,“你喜欢哪盆,我送你。” 盛若颜摇摇头,说道,“我照顾不好,放在妈这里养着最好不过,我得空就来妈这里看就是了。”m.biqubao.com 送给她,她工作忙,也是张妈照顾,还不如放在婆婆这里。 唐淑兰想到盛若颜平日里也忙,也就没有强求。 两人随后进了屋。 屋子里,薄时琛正在沙发上看书,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了。 听到动静,薄时琛抬头看去。 瞧见婆媳俩过来,他笑着朝着盛若颜招了招手,“怎么去了这么久?” 盛若颜坐在薄时琛身边,“和妈探讨了下养花技巧。” 薄时琛点了点头。 唐淑兰这时也坐下来,问道,“等会出去吃还是在家吃?” 盛若颜想了想,说道,“妈,我们今晚去夜市吃怎么样?” “好啊。”唐淑兰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好久都没去夜市了,嘴都馋了。” 盛若颜笑着说道,“爸也去吗?” 唐淑兰摇了摇头道,“他今天可能会回来的有点晚,就我们一起去就好。” 盛若颜点了点头,转而看了看薄时琛道,“那我们出发?” 薄时琛自然没有意见。 . 晚上七点,一行三人便出现在帝都最豪华的夜市街。 为了与这个不那么格格不入,几人都换了休闲装才出的门。 只是几人的气质与这里依旧很不相符,时不时还能引人侧目。 不过比起之前薄时琛穿着西装来要好得很。 这会正值夜市高峰期,小摊摆在两边,看不到头。 中间过道人庭若市,好是热闹。 还好这会是晚上,没有白天那么热,否则这吃饭得要命。 鼻尖满是各种美食的香味相交杂。 盛若颜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向唐淑兰说道,“妈,我们行动?” 唐淑兰早已经被各种香味勾出了馋虫。 见盛若颜这样说,自然没有意见。 “嗯嗯。若颜,我看那个狼牙土豆很香,我们先去买点?” “好。” 婆媳俩拉着手就走了,丝毫不记得身后还有个人。 薄时琛满眼无奈,却还是认命地跟了上去。 “妈。那边的苕皮看着不错,我们试试?” “好,买。” “妈,那边的甜水很不错。” “买。” “妈,那边的烤红薯好香。” “买。” …… 婆媳俩一路上边走边买,薄时琛手里顿时拿满了大包小包的吃食。 大半个小时过去,薄时琛手里是实在拿不下了,就连盛若颜和唐淑兰手里也提着大包小包。 盛若颜看了看战果,说道,“妈,我们找个地方先吃吧,太多了。” 唐淑兰这才回过头看了看。 瞧见几人手里都是大包小包,顿时也意识到买多了,遂点了点头。 盛若颜朝着四周看了看,说道,“我们去边上找个有空调的店点点东西吃吧。这里头人多,等会吃了会很热。” 唐淑兰认可地点了点头。 最后选择了家路边的烧烤店,要了个包厢,点了些烧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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