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时琛目光始终盯着冷若颜看着。 那模样,似乎是在确认冷若颜这话的真实性。 冷若颜怕薄时琛会多想,遂开口解释道,“比起轰轰烈烈的求婚,我更喜欢细水长流的爱情。 而且你的求婚我觉得很新颖,挺好的,我很喜欢。” “你真的很喜欢?”薄时琛不确定地问道。 冷若颜点了点头,说道,“真的很喜欢。以前我没结婚的时候,也会幻想着自己的求婚会是怎么样。 会不会是我的白马王子抱着鲜花,在红毯另一头等着我,然后再单膝下跪……应该是浪漫至极的。 可真当我遇见你,并与你相知相爱以后,我觉得最浪漫的事便是每天下班后与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相守亦是一种平凡却无比可贵的浪漫。” 薄时琛心底很是感动,亦是很认可冷若颜的话。 “我也觉得,每天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是我最幸福的时光。”薄时琛深情地望着冷若颜说道。 “只是我觉得这样太过于亏欠你了。” “怎么会。”冷若颜否认道,“只要我们彼此觉得幸福不就好了。 别人所定义的幸福,未必就一定是幸福不是吗? 难道你不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吗?” 能遇见薄时琛,冷若颜已经很知足了。 再说了,并不是千篇一律,大家都认为该有的东西有了才是幸福。 即使没有求婚,也不代表她不幸福。 只要幸福,那么有些东西不一定非要有。 薄时琛被冷若颜说的无法反驳,只能是轻笑着将人儿搂在怀里,说道,“自然是幸福的,和颜儿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幸福。” 他的心底亦是荡漾着无以言语的幸福滋味。 —— 次日,冷若颜正在客厅休息的时候,接到了唐淑兰打来的电话。 “喂,若颜呐,在忙吗?” 电话里唐淑兰声音都带着笑意。 冷若颜说道,“今天周末在家休息,不忙,妈是有什么事吗?” “哦,这样啊。” 唐淑兰点了点头,说道,“之前妈不是说带你去国外订制化妆品,这不那边刚好有档期,你要是时间方便的话,我们过去一趟?” 冷若颜想了想,之前她确实有答应婆婆这件事。 她在脑海里思索了一遍最近的工作安排,而后便答应了下来。 唐淑兰激动地说道,“那敢情好,我们今下午就出发,妈来安排。” 冷若颜有些惊讶,“这么着急?” “妈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了,早点去顺便在那边多逛逛。 妈也知道你工作比较忙,利用好周末的时间,我们早去早回,这样不会耽误你工作。” 闻言,冷若颜心里是有些感动的。 毕竟她的工作,在豪门世家眼里可能就是小打小闹,自己玩的哪种存在。 可能她拼命工作一年的收入,还没有薄家私产一个月赚得多,但婆婆却依旧尊重她的努力付出,让她心里很是感动。 挂断电话,冷若颜准备先去书房告诉薄时琛这个消息。 她起身去了厨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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