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此间事了,何盛打算就回川西省了。 战机研发的事,他不能离开太久,不然到时候就要耽误了进度。 很多关键的数据都还在他的手上,没了他在一旁提供给,成飞那边如果要做实验,那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 何盛还不至于傻到合作了就直接一股脑的把所有数据都交接给成飞那边,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李有力的电话,反倒让何盛感觉有些内疚起来,他现在有可以挽救这个危机的方法,但是却不能拿出来。 他现在这个阶段,能认识到一些省部级的封疆大吏,已经是极限。 再往上,京城里的高管他听都没听过几个,那位蒋老爷子不过也只是一面之缘而已。 而军政大概率是分家的,这两边的相互影响他还真不知道有多大。 既然李有力现在不需要帮忙,那就暂时先这样子吧,先把金矿的事情搞定。 捋了一下身边的事,每个人那都去潇洒待了几天。 李若雨来到魔都,何盛手上暂时还没有什么合适的事给她做,只能让她这段时间就当是适应魔都的生活习惯。 其实有些女孩子是挺能忍受孤独的,你只要给了她一个信念即可。 “我最近还在整合生意,你就先找点什么事先打发下时间,等我弄好了再让你去帮忙。” “嗯,我都听你安排,实在不行的话可以让我先去你的公司做个小职员,让我从底层开始锻炼。” “那你想去什么样的公司,金融,生物,半导体还是工厂?”m.biqubao.com 这些都是何盛旗下的产业,不过李若雨是学会计的,似乎哪一个都能去,财务每个公司都是缺的。 “那我去工厂吧,那边可能更适合我一些。” 其实何盛现在比较缺的是他身边的助理,现在的他身边跟着的都是张剑和陈战生他们几个糙汉子,但是他工作上的事情又比较保密,这就让他在选人上很谨慎。 李若雨是知根知底的人,她家就在镇上,两人起码认识了十几年,这倒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不过李若雨还没怎么接触过这些事务,需要锻炼一下才行。 “这样,你最近去学习一下那种董事长助理的工作,等你上手了,后面就跟着我,帮我处理身边的事,可以吗?” “好~” 没有任何犹豫,李若雨就点头了,只要能跟着他,干嘛都行。 两天后,陈司令给何盛来了电话,让他去军区那边面谈。 何盛欣喜,看来这件事有眉目了,立即就带上人赶往了军区。 “陈叔,有消息了嘛?” “你小子,这么着急?” “必须着急啊,等把这个事搞定了,我得抓紧回成飞了。” 陈司令笑着点了点头, “算了算了,不跟你卖关子了,我和你说说具体的吧。” 军队本身是有很多自己的实体企业的,这一块归于总后勤部管理,但是这本身都是属于国有经济,这个要一起合作开矿,还真是没有先例。在其他行业现在倒是已经有军民融合了,这种资源类的企业还没有开先河。 现在国家也在大力倡导军民合作,打破这个资源壁垒,促进产业发展,所以陈司令的报告打到了京城,也是惊动了一波大佬们,这几天他们在研究这件事的可行性。 可能是因为何盛现在这个身份的特殊性,加上这个绝密的战机研发任务,最终军委把这个事情汇报到了最高首长那,最高首长斟酌了下,他这个项目就被特批了。 用最高首长的话来说,本来这种研发任务应该是国家掏钱的,但是何盛这边要自力更生的方式去做研究,自己去开矿赚钱来研发,这种精神是值得鼓励的。 那我们国家就更应该支持的这种奉献的精神,并且还是应当值得鼓励的。 “您是说,这事连最高首长都知道了?” “是啊,我也没想到惊动到了首长,你小子,可真是猛人一个,我都为你捏把汗。” 这要是何盛的矿脉有错误,没开采成功,那就真的不好收场了。 他现在一旦金矿的项目能做起来,那就堵死了他和国家要拨款支持研究的事了。 “没事的,陈叔,这件事只要做得了,一切都会顺利的。” 何盛对新闻给的消息比他自己还信任,自己错了新闻都不会错,这金矿的事肯定100%是真的。 “行吧,那你要多注意些,有什么问题及时和我说,这件事因为是在西南那边,我只能帮你引荐一下,过两天总后勤处会有人来联系你,到时候你们一起去西南军区那边落地实施。” “那就好,那就好,谢谢陈叔。” 说完,何盛从兜里掏出了一个药瓶,里面放着两颗20年份的药丸。 “陈叔,这是我求到的两颗药丸,只有20年份的,对改善身体还是有一定的用处的,这药比较珍贵,所以没办法给您弄到太多。” “哈哈哈,我明白的,我明白的,那我就收下了。” 陈司令对这个药丸喜爱的很,他本来只以为能求到一颗,现在能求到两颗,他已经很知足了。 这种投桃报李的行为,何盛轻车熟路。上次给那一颗给陈司令,也是一种回报。 东部这边,三军司令他都见过,但是到后来能多联系的,或者交好的,也就陈司令一人而已,这就是一种缘分。 前两天他自己上网查了下那个迷奸水,心里感觉这个药丸对身体素质的改善很有效,一般人会被迷失五六个小时以上,他不到10分钟就醒了,而且醒了以后还有做运动的能力,这足以证明体质很强。 多给了一颗,自然是猜到陈司令要送人,到时候对方可能需要去试药或者化验,不是谁都有那个魄力直接吃下别人给的药。 位置越高,年龄越大,心中害怕的东西就会越简单。 当年秦始皇所求的长生不老,不知道是为了延续自己好不容易统治的大秦,还是他已经接触到了另一个层面。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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