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菲一路冲到了路边,这期间什么都没发生,她特别庆幸自己今天把车停在了外面,不然这时候去黑漆漆的停车场,她恐怕要被吓死。 看到外面有行人和车辆以后,沈菲的心才慢慢平复下来,她从包里找到钥匙,按开了车门。 不过是她进入车中到车子发动的时间,沈菲又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m.biqubao.com 刚刚路上汽车的鸣笛声,现在都消失了。 她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信号仍旧是空的。 沈菲浑身颤抖,她不死心的继续朝外看去,可视线刚一转到窗外就愣住了。 此时的车窗外,正有个人站在那,那人穿着一身白色长袍,头发披散,让人看不清脸,只觉得浑身阴气森森十分可怕。 她动都不动,死死盯着车里的沈菲,那眼神怨恨非常。 沈菲只看了一眼,就赶忙转开了视线,她觉得眼前这个人的轮廓莫名熟悉,但让她说出来是谁,她一时半会还想不出来。 只不过沈菲也知道对方肯定不是什么正常的东西,因为此时她手中握着的符咒正在发烫。 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在那女人靠过来时,立即把发烫的符咒猛然拍在了车窗上。 “啊——” 一声刺耳的尖叫传来,紧接着沈菲觉得周围的视线一下子开阔了不少,刚刚围在轿车四周的黑暗像是忽然被人驱散,变得再次清晰起来。 关键是耳中也能听到马路上汽车的鸣笛声了。 沈菲擦擦滑落到脸颊的汗水,再次拿过手机,这时手机信号已经恢复正常了。 她车也顾不上开,第一件事就是给卫绵拨了过去。 ———— 卫绵端了杯热牛奶递给沈菲。 “缠着你的那东西,是你认识的吧?” 她在沙发的另一侧落座。 沈菲想到这几天晚上总能梦到的人,禁不住浑身一抖。 “认识,是我们律所之前的行政助理赵晓梅。” 沈菲神情有些恍惚,她想到了那个如同老黄牛一样任劳任怨的女人,明明三十五岁的年纪,看着却如同四十五岁一样。 他们在一起共事六年,沈菲自问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赵晓梅的事,甚至两人的关系还很不错。 之前两人一起上班时,因为赵晓梅有很多事情都搞不明白,她没少帮忙。 律所里的所有人都以为两人是很好的朋友,但沈菲知道,她的性格决定和赵晓梅成不了朋友。 顶多能算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因为她实在不喜欢赵晓梅的性格。 赵晓梅曾和沈菲还有另一个女律师王燕说过家里的事,后来王燕也不愿意听了,她又跑来和沈菲分享。 “赵晓梅比我晚来一年,我们都是在真诚律所实习的,但后来我通过实习成了一名真正的律师,而赵晓梅觉得压力大转成了行政岗。” 甚至转的时候她只提了一个要求,就是想要按时下班。 韩律师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了,这点事他还是能做主的。 赵晓梅这人比较没主意,生活中的事情都是别人替她做主,所以不喜欢管事的岗位,反而喜欢那种被人安排工作的感觉,最好半点心都不要操。 “她在行政助理这个岗位上一做就是五年,这期间不是没有其他岗位,但她都觉得精力不济,一直没动过。” “四年前赵晓梅的丈夫开了个啤酒屋,每天晚上都要营业到后半夜,白天是她丈夫和婆婆还有服务员在那忙着,晚上赵晓梅也去帮忙,每天都要干活到后半夜。” 甚至不只是后半夜,很多时候都要通宵。 “等到早上四五点钟才睡觉,睡四个小时左右再来律所上班,几乎每天都是这样。” “所以一年不到,赵晓梅就老了很多,整个人也瘦到了九十斤,要知道她将近一米七的身高,瘦到了九十斤。” “那段时间她月经也不正常,每次来月经之前都肚子疼到快要昏过去,抽时间去医院查了几次,大夫说她得的是腺肌症,好像是不绝经那个病就没什么痊愈的办法。” “之后的三年赵晓梅每天脸色都很难看,经常疼的站不起来,特别厉害时律所这边的工作就只能请假。” “后来我们有次去他家店里才知道,她疼到不能上班的时候,晚上仍然要去店里干活,身子都疼得弓起来,嘴唇一点颜色都没有,就那副样子,她老公和婆婆还要数落她,说开门做生意别拉着个死脸。” “我看不过,就忍不住和她丈夫吵了几句,天天这样折腾媳妇的身体,典型的要钱不要命。” “平时赵晓梅也没少说她丈夫和婆婆都有多么多分,听她说结婚的房子是婆婆的名字,后来两人攒了些钱又在同一个单元的楼上买了一间,也是婆婆的名字。” “车是婆婆的名字,店铺开在婆婆的名下,啤酒屋所有流水和钱都在她婆婆手里。” “但这一切都不是赵晓梅婆婆要求的,而是她的丈夫,可赵晓梅并没提出反对意见。” 沈菲身为律师,太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了。 以后但凡某一天赵晓梅想和她丈夫离婚,那必定是净身出户,因为夫妻名下没有半点财产,她什么都分不到。 如果想要分得妻子应得的那份财产,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就连韩律师都没把握打赢的官司。 “赵晓梅的丈夫以前一个月连两千块都赚不上,后来开了这家啤酒屋后,一个月的净收入大概有五六万,态度都不一样了,每次来律所都很张扬,一副谁都瞧不起的样子。” “我们在律所这种地方,差不多的男人见多了,他们觉得自己有钱了,就想要换媳妇了。” “我也不止一次提醒过赵晓梅,劝她反抗,劝她留着家中店铺流水的明细,以及某些录音等证据,如果用不上自然是好的,可要是某天能用上呢?” “但她总说也不是没反抗过,反抗了也没有用之类的话,我和王燕律师都觉得,她应该是已经意识到了这种家庭关系的不对,只是一直不愿意做出改变。” “所以我劝说的次数就多了点,到后来我发现她并不愿意听那些,也就不再提了。”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忽然从电梯上栽了下去,这一倒下就再没醒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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