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大夫觉得有些话还是要跟家属说,尤其这样的病,怕病人本人听到再受到刺激,一股火冲上头顶再抢救不过来。 而这时小卷毛大妈才感觉出害怕来,她怕自己得的是什么绝症,万一就没个治了,不是等死吗? “家属没跟着来,他们工作都忙,大夫,你就跟我说吧,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能坚持的住。” 年轻大夫看了后面的两位大妈一眼,又看了小卷毛大妈一眼。 莫名觉得大妈头上精神的小卷毛都变得无精打采。 他斟酌着说道,“你的脑袋里,嗯,长了个瘤。” 小卷毛大妈心里忽悠一下。 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这样的消息她可能有点受不了。 她不自觉的向后退了两步,一下子被跟来的两位邻居大妈扶住了。 “哎呀老方,你可别胡思乱想,人家大夫还什么都没说呢,你怎么就受不了了。” “对呀,大师既然看出你脑袋里有毛病,也告诉你了,那就证明你这病还能治,这是好事啊!你有什么害怕的!” 小卷毛大妈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她要是得了个绝症,大师就不会只是轻描淡写的告诉她去医院检查了,能告诉她那定是个不重要的病,那她上什么火? 这么想着,她的腰背又挺直了,声音也镇定几分,“大夫你接着说吧!我这个得怎么治?” “这个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我初步估计您得的是脑膜瘤,这是一种原发性的脑部肿瘤,发病的多为女性,而且您的情况发现的早,现在还不大,治愈的可能性极高。” 小卷毛大妈一听是脑膜瘤松了口气,这病她有个表姐得过,没有听上去那么吓人,手术完了仍旧是好人一个。 何况她发现得早,比她表姐当时的情况好多了。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小卷毛大妈双手合十念了一句。 念完又觉得不对,赶忙换成“无量天尊”。 她心中再次对卫绵佩服得五体投地,要不是人家提醒一句,自己这脑瘤还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发现。 也许像她表姐似的,要出现症状了才去医院查呢! 小卷毛大妈决定好好给大师宣传,这样厉害的人怎么会名声不显,肯定是人家太低调了! ———— 卫绵自打买了小mini,干什么都方便了很多,刮风下雨她也不怕了,只要不是台风都能开车。 偶尔快递买多了也可以用小迷你拉回来,有个犄角旮旯就能把车停进去,简直不能更方便。 冯静也很喜欢这辆车,只是她还没有驾照,以前觉得没什么必要,现在不这样想了,暗自决定暑假回家也要考下来。 刚开学时大家都在讨论的自杀女主角鲁芊芊,她那个神秘男朋友最近总算露出了冰山一角。 原来这人自己开了个理发店,距离清平大学也算不上远,坐公交车只需要四站路。 和他之前待的那个理发店是两个方向,所以鲁芊芊才一直没找到他。 冯静知道了这人所在的位置,当然不可能藏私,当天就弄了个小号在学校论坛公布了这个消息。 之后的几天,她男朋友的理发店生意都很好,因为很多有很多闲着没事干的女生来店里看看他长什么样。 有些脸皮不那么厚的,来都来了顺便消费一下。 脸皮比较厚的干脆直接拍了他的照片传到论坛,上面还附上了定位,配文:“渣男真的在这里!” 【长得也没多帅啊,我还以为能把鲁芊芊迷成那样,不得长得跟吴彦祖似的,没想到这么普通@】 【楼上的你懂什么,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别人觉得丑不要紧,lqq自己觉得好看就行呗!】 【就是的,再说人家还是个托尼,托尼老师在女生眼里自带光芒,那是能把自己变得更好看的人呐!而且理发店的托尼老师说话都特别温柔!】m.biqubao.com 【废话,他要忽悠你花钱当然说话温柔了,你试试不办卡他还能不能温柔?】 …… 女生的帖子一出,顿时收获了不低的热度,不过一个小时,回复的帖子就盖了一百多楼。 而且这人的照片一出,想要再打听和他有关的资料就容易许多,同学们也是这时才知道,这人之前还和学校里的一个学姐谈过。 不过那学姐还不傻,发现他是什么样的人了及时止损,也算是没损失太多。 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自然就有在宿舍讨论的,还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故意跑到鲁芊芊自杀的那间宿舍不远处说。 至于什么心思,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等到过了个周末卫绵再去上课时,忽然察觉校园里阴气淡了很多,几乎快要消散干净。 她勾唇笑笑,看来鲁芊芊去寻找自己的真爱去了。 女生宿舍的人对这点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最近天气暖和了不少,宿舍里终于不像之前那么冷了,看来春天果然越来越近了。 冯静每次听见这个说法都捂嘴偷笑,这种怀揣秘密谁都不告诉的感觉实在太爽了。 ———— 这天卫绵参加社团活动时,金志玲忽然打来电话。 卫绵抬头看看正滔滔不绝的社长,比了个接电话的手势就出去了。 许朝阳说话的声音没有丝毫停顿,点了点头也没管她。 金志玲打电话过来是想问卫绵在哪,她朋友想找卫绵帮个忙。 卫绵跟两人约在了人工湖旁边。 现在天气越来越暖了,爱美的姑娘们纷纷脱掉冬天的羽绒服,换上了轻薄外套。 卫绵今天梳着丸子头,上身穿了件海军领的浅咖色羊绒短外套,下面穿着条浅蓝色牛仔裤。 青春洋溢的从远处走来时,郝婷婷都看呆了。 “这小姑娘真是大师?” 她也是当老师的,不过她每天面对的是一群叛逆期的中学生,心累的很。 可不像金志玲这样轻松。 “我瞅着这小姑娘,跟我班上那些差不多大,看着就乖乖巧巧的,真稀罕人!” 金志玲抿唇一笑,她也觉得卫绵很是乖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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