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绵这几天正好有空闲,于是将这段时间雕好的玉符都拿了出来,又顺便加上几张她画的平安符,一起送到了陈大鹏的古董店里。 陈大鹏早就心急如焚了,但他又不敢催促卫绵,现在见人终于将东西送了过来,这才放心。 只要还放在他这里寄卖就行! 卫绵这次送来玉符一共有五块,都是保平安的,符咒倒是有几张招财的,还有镇宅的,祛邪的,将她那些压箱底的存货都送了过来,她有需要可以再画。 至于定价,她就让陈大鹏自己决定了。 陈大鹏看到那些玉符,迫不及待先自留了两块,给媳妇和孩子一人一个,至于他自己,戴个符咒就可以了。 还有那个喜欢发朋友圈的兄弟刚子,大名冯宪刚,他已经催了很多次了,现在有了陈大鹏第一时间告诉他。 不一会儿,一辆越野车就停在陈大鹏店铺门口,一个穿着夹克的男人从车里下来。 他下车后甩了甩头发,这才关上车门进了屋。 “大鹏,那平安符在哪呢,快给我看看!” 人还没进去,声音就先传了过来,陈大鹏将手上的玉盏小心放在锦盒里,这才抬眼看向来人。 “你不是说出去玩了,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陈大鹏一边说一边往柜台里走。 冯宪刚对着柜台里的镜子拨弄了几下刘海,确定符合他成功人士的形象了,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你这电话一打来,我还不赶紧过来,不然回头被人先买走了,我得悔得肠子都青了。” 他和陈大鹏好得可以穿一条裤子,对他前些日子那事自然知道的清楚,更是知道就是因为自己总爱发朋友圈才弄出了这么个事。 陈大鹏没跟他说高云兰选择魂飞魄散,所以这些日子冯宪刚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的,生怕高云兰会来找他。 甚至他都不敢在家里待着,怕人家摸过来。 这话他怕丢人,没跟任何人说。 冯宪刚将那玉制的平安符握在掌心,只觉得一股暖流从手掌扩散到全身,浑身都暖洋洋的,如同泡了个温泉澡般舒适无比。 “真是个好东西啊!” 他忍不住喟叹出声,爱不释手的摸了又摸。 陈大鹏看他那么喜欢,建议道,“来一个?” 冯宪刚看了看手里的玉符,又看看锦盒里的符咒,“都什么价?” 陈大鹏指了指他手里的玉符,伸手比了个三,又指指盒子里的符咒,伸手比了个五。 冯宪刚一愣,很快反应过来对方的意思,他两边看看,一咬牙还是将玉符握在手里,“我要这个。” “都是兄弟,我也不坑你,这些护身符大师让我代卖,店里可以抽两成,这两成我都给你让出来,玉符你给我二百四十万就成。” “够兄弟!” 冯宪刚还以为自己要付三百万了,让出来这六十万就是赚的,于是非常痛快的将钱转了过去。 付完款,冯宪刚迫不及待将玉符挂在了自己脖子上,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立即觉得自己神清气爽,仿佛身上那些说不上来的小毛病都消失不见了。 只是这种感觉十分玄妙,他也形容不出来,只能归功于这玉符确实有效。 其实冯宪刚感觉的没错,这平安符上卫绵还叠加了个小型的祛病符上去。 祛病符于疾病、瘟疫具有强大的防护和治愈功能,长期佩戴也能预防一些传染病,对于佩戴者本身的大病有一定治愈功能,小病更是如此。 所以刚才才会在一佩戴上玉符后就觉得神清气爽,浑身通泰,证明他的五感比一般人敏锐。 玉符戴在身上了,冯宪刚心里也舒服了,这才有了和陈大鹏八卦的心思,“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事,不说是冯安伦那孙子冒充你背地里干的吗?” “对啊,怎么了?” 陈大鹏奇怪道,不知他怎么又说起这个了。 冯宪刚脸上露出个不怀好意的笑,“我把这消息透露给中文系那个李泰了!” “李泰?”陈大鹏没想起来这么个人。biqubao.com “就那个人,”冯宪刚朝他挤挤眼,做了个推眼镜的动作,“李泰。” 陈大鹏恍然大悟,一下子想起这人是谁。 李泰是中文系的四大才子之一,据说家里是单亲,独自跟着父亲长大的,他爸好像是什么科研单位的,反正挺牛逼。 李泰这人性格高傲,喜欢独来独往,在学校时没什么朋友,只不过他长得帅,戴着个眼镜显得斯斯文文,再加上有才子的名声,学校里倒追他的女生倒是不少。 李泰都十分冷淡的拒绝了。 大学四年,他从没和任何女生有过暧昧关系。 很多学校的人甚至怀疑他不是性冷淡就是gay。 陈大鹏和冯宪刚也是很偶然发现了关于李泰的秘密,其实他也有喜欢的人,那就是高云兰。 只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李泰从未表露过自己这种想法,只默默暗恋。 高云兰死时他们早就毕业了,所以冯宪刚也不知道李泰是什么表现,不过对方既然暗恋了高云兰四年,在得知她自杀的罪魁祸首后就不会什么都不做。 所以冯宪刚不知自己是出于什么心思,将这件事透露给了他。 “你告诉他干嘛,凭白让人伤心,没准他现在都有自己的家庭了!” 陈大鹏不赞同,他虽然觉得冯安伦在这件事中确实挺操蛋的,但也不能全怪他,那高云兰也是个傻的,挺大岁数的人了,这点分辨的能力都没有。 冯宪刚脸上划过一抹复杂,“他没有,还单着呢。” 已经毕业十年了,李泰还单着呢。 陈大鹏顿时无言,良久才叹息一声,高云兰当时要是选择李泰,又或者说李泰要是向高云兰表明自己的心思,现在何至于这样。 “你透露给他,然后呢,李泰怎么说?” 冯宪刚摇摇头,“他什么都没说。” 但冯宪刚有感觉,李泰没说不是不介意,而是憋什么大招,他不觉得能被称为才子的人,会有多么单纯的心思。 李泰上学时候写的那些小说他可是看过其中一本,他写的是侦探小说,那缜密的逻辑思维就能看出来,他可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无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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