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小家伙,竟然都长这么大了,不仅有活力,还挺粗壮结实,挺别致。” 美杜莎脸不红心不跳的盯着小龙霄。 这是龙霄的宝贝,可也是属于她的小宝贝。 看了好一会,她还用一根青葱玉指戳了戳小龙霄的脑袋,目光充满好奇。 自己虽然修炼这么多年,但是有些东西终归是知识盲区,需要亲身实验。 龙霄被美杜莎的举动整得不知所措。 再乱晃,等会小家伙都要口吐白沫咯。 不过他还是昂首,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得意洋洋道:“那当然,这不得为了你以后的幸福考虑……可惜,这小家伙已经是个带过血的士兵了,为了唤醒你而冲锋陷阵……” “你还说!” 美杜莎捶了龙霄胸膛一拳,她自然知道龙霄所说的已经带过血的士兵是什么意思,不过那次她陷入沉睡,毫无感觉,因此俏脸泛起羞赧之色。 “哈哈哈。” 美杜莎越是羞恼,龙霄心里就越爽。 小时候可没少被她欺负,现在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征服她了。 而且,羞涩脸红起来的美杜莎,别有一番风韵,既让人怜爱,又充满无限诱惑力。 “你啥时候才能祭坛洗礼,不然日后小家伙兴奋得都低不下头咯。” “哪有这么快,低不下头那就把头拧断。” 美杜莎白了龙霄一眼,便起身整理了下衣裙。 望着美杜莎丰满火爆的背影,龙霄舔了舔干燥嘴巴,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 美杜莎刚想要打开门,却忽然转过身来,妩媚的眸子注视着龙霄,诱惑的问道:“你喜欢我哪个样子?” 说罢,美杜莎身上红色光芒一闪,恢复了妖蛇的形态。 呃? 龙霄愣住了,旋即目光炙热的道:“原来你还能变回去啊,真不错,又可以像以前抱着冰凉的大蛇尾睡觉了。” 他倒不是说假话,蛇是恒温动物,他抱着美杜莎的尾巴,简直比开空调还要舒服,而且还有触感呢。 “哎,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学的,我也没教过你这些,真妥妥的就是一个小se胚。” 美杜莎抿嘴轻笑,魅惑众生。 龙霄汗颜,不过只能在心里苦笑,这还真把他当小孩了啊? 美杜莎来到院外。 “你怎么还在这里?” 刚出来,就见到苏媚儿坐在院子的石椅上发呆,那张精致的脸蛋显得郁闷至极。 “我……” “算了,随便你吧。” 不等她说话,美杜莎直接摆摆手,“只要你自己受得了。” “哦。” 苏媚儿脸上满是幽怨,对于美杜莎这种重色轻友的行为表示不耻,但却没有任何办法。 总不能自己去找个男人来回击她吧? 可是丢脸的还是自己呢? 她去哪里找能超越龙霄的男子? 这可是拥有圣龙之气的男孩子啊! 想到这她就有点发狂,想要挠头发! “如今咱们已经化形,可以去人类城市了,你不打算带龙霄去玩玩?” “对了,毕竟他是人类,这十二年都随你生活在荒漠,总归还是要多接触外面,这样才能让他更好的成长。” 苏媚儿给美杜莎提了个建议。 闻言,美杜莎皱眉沉吟。 的确,龙霄跟随她生活在这里十二年,这与人类世界隔绝的日子,对他心灵成长可不利。 “你说得对,如今族内安定,等我忙完手上的事,就带他去外面生活一阵子。” “我也去,我也去!” 苏媚儿连忙跑上来挽住美杜莎胳膊,兴高采烈的样子。 如今完全化形后,可以肆无忌惮的行走在人类的世界,她自然也是迫不及待。 美杜莎本想拒绝,可是看到苏媚儿期盼的目光,便点头答应下来。 在房间里哼着小曲的龙霄听到了她们的对话。 为了他的心灵成长? 哎呀,那真没必要,他价值观,世界观正得很。 不过与两位超级武宗美女出去浪迹天涯,貌似也不错……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高潮。 …… 荒漠边缘的一座城市中。 一家酒馆里迎来了四位客人,三名老者和一名美妇,很显然是刚从沙漠深处出来,面色都显得有些凝重。 四人围坐在桌子旁边,相互交谈着。 如果让其余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一定会惊掉下巴,毕竟这四位可是孟玛王朝的四大武皇。 其中气息最强悍的那名黄袍老者便是孟玛君王,孟刑天。 还有一名身材健硕的老者,浑身散发炙热的火属性气息,他是孟玛王朝的护国将军,火惊涛,人称火皇。 火皇身边坐着的那名矮小老头,乃是一名魂修,不仅能够炼药,还能够布置阵法,他叫孟鼎,乃是孟玛王朝的国师。 最后那位清淡素雅的青衣美妇,则是孟玛王朝内唯一宗门,天宗的宗主,上官婉韵。 孟玛王朝国情不同于其他王朝,这里皇权是比较集中,所以国内只有天宗一个宗门,但是一旦帝国出现危机,天宗也必须挺身而出,如同镇国宗门的存在。 这四人,都是孟玛王朝举足轻重的存在,平常难得聚在一起碰面。 不料,今天竟齐齐出动了。 因为他们都观摩到了荒漠深处的一场大战。 孟刑天放下酒杯,声音肃穆的问道:“婉韵,这件事你怎么看?” “如今摩加王朝算是自食其果,还好当初陛下您没有答应联盟,否则今日我们也是一样的下场。”上官婉韵摇了摇头,语气显得十分庆幸。 孟鼎点点头道:“还是陛下英明,否则,若真跟摩加王朝联合攻打妖族领土,我们的损失肯定不会太轻,如今妖蛇领土已经不是我们能够撼动,我们需要尽量避免与他们产生冲突,火老头,你觉得呢?” “嗯,那个龙霄虽然只有武灵境的修为,但是战斗力恐怕达到了武皇巅峰层次,妖蛇族竟然让美杜莎女王嫁给一名天生武魂者,这真的很让人意外。”一直沉默寡言的火惊涛缓缓开口。 武皇巅峰? 这个评价让孟鼎、孟刑天、上官婉韵都震惊无比。 不过似乎所见也是如此。 “嗯,我们才没有摩战天那套歪理,日后找机会与妖蛇族交好吧,毕竟他们有那金晶资源,成长会更加迅猛。”孟刑天认真说道。 “好。”其余三位纷纷表示同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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