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生一觉醒来外面已是太阳明媚,身边夏知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起床,两个小家伙也不在。biqubao.com 他伸了伸懒腰从床上坐起,看了看时间又躺回床上赖了会床,直到听到楼下传来夏知薇和孩子们欢笑的声音他才又从床上坐起。 他起床来到阳台边的玻璃窗台边朝楼下看去,楼下夏知薇正带着两个孩子在开垦出来的一小块菜地那里摘菜,笑声由此而来。 春天的阳光划破清晨的薄雾晒落在夏知薇和两个小家伙身上,让三人如蒙上了一层神圣的青辉,那一刻陈生身上所有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是一个可以让人心灵得到栖息的地方。 对于陈生这样曾经长期体验过一个人的孤独空虚的人而言,家不仅仅是一个居住的地方,更是他精神的归宿。 无论在外面多忙碌多疲惫,回到家中听到妻子的温声细语,听到孩子的的欢声笑语,他精神上总能获得最大的放松,整个如同重新获得充电了一般。 每当听到孩子叫自己爸爸,他总会有一种归属感,有种心灵的归宿感,这就是家给他的感觉。 穿上衣服,走到楼下,陈生加入到了孩子的嬉戏游戏当中,他现在越来越忙,能陪伴在孩子和夏知薇身边的时间不多。 这天,陈生放下所有的事务陪着孩子游戏,和夏知薇带着孩子去游乐场,动物园尽情的玩了一天。 “我发现孩子的快乐其实很简单,只需要我们陪伴在他们身边他们就会很开心,我陪伴在你们身边的时间太少了。” 牵着夏知薇的手坐在江边长椅上,两个精力旺盛的小家伙手拿着两人编积的气球在两人前面嬉戏玩闹着,陈生有些感慨的说道。 夏知薇倚在他身边,听到他说的话不由抬头看了他一眼,理解的说道。 “我和孩子确实想你能更多点陪伴在我们身边,但我也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要忙碌。” “你有重要的事业要忙,有自己的人生任务要完成,不可能每时每刻陪伴在我们身边,我和孩子会理解的。” 生了孩子后她还要把自己落下的功课补上,还要读研其实也挺忙的,不过她现在每天上完课,晚上都会回来陪伴在孩子身边。 陈生现在很忙很少有时间陪伴在孩子身边,人也几乎不在中大,她自不可能还像以前那样为了方便留宿在学校。 现在孩子还小,陈生又忙于自己的事业,夏知薇还是很自然的把生活重心放在孩子身上,这也是她每天都会回家的原因。 其实以两人现在的家庭财富夏知薇读与不读书区别已不是很大,但人总是要有点自己的追求的。 “人要有点自己的追求,有点自己的要做的事情,不要把所有心思都放孩子身上。” 这是陈生说的,他自己要忙自己的事业,但并没有要求夏知薇放弃自己的学业全职在家做全职太太带孩子。 他始终记得夏知薇曾说过,弘扬中医文化是她的人生使命,也支持她那样去做,做喜欢的自己。 对此,他同样支持父母的决定。 吃晚饭的时候,父母说起想去华国的贫困地区走一趟的时候他同样表达了支持。 “老爸老妈,你们去山区走一趟我不反对,但得听我的安排,我会让沈剑给你们安排一些安保人员一起去走访。” 陈生觉得爱父母不仅仅是要时刻陪伴在他们身边或者要他们陪伴在自己身边,如果有能力更要支持他们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所以父母去山区考察他不反对还很支持,但安全必须要做到位,毕竟现在的华国不是二三十年后的华国。 现在的华国纯朴的地方很纯朴,但乱的地方同样很乱,他支持父母的行为,但前提是父母的安全要保证。 “好,我们都听你的。” 刘贵容开口,这事算是定了下来。她不是一个倔强的人,现在儿子有大本事,知道听他的准没错。 接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了一会,很快又鸡飞狗跳起来,引起这一切的自是两个小家伙喂辅食问题。 “都是遗传你这臭毛病,小时候也是挑食得很,给你喂点米汤都能把你妈我气死。” 得,老太又把某千亿富总给骂上了。 但你老妈还是你老妈,挨骂也只能挨着。 吃完饭逗着两个孩子玩了一会,陈生才提着行李在夏知薇和孩子的目送下坐上前往机场的车,他今晚要提前去鹏城,准备参加明天早上h为总部的会议。 这次去鹏可能就几天,但他看着夏知薇和孩子依依不舍的目光竟是有些不舍。 “人生在世,别离总是难以避免啊。” 重生前他年轻的时候对一切无所畏惧一往无前,走南闯北想成就一番事业,根本不知道多愁善感是什么滋味。 重生后他虽然身体重返十八岁,但精神灵魂内在已是那个历经人世生离死别,思想变得成熟了许多的中年大叔。 路灯的光照在陈生的脸上,将他的脸映照得有些多愁善感,车一路远去。 别墅前,目送陈生离开刘贵容才收回目光,她突然有些感触的对身边的陈国强说道。 “以前听到小区哪个邻居的孩子谁谁谁有本事开公司了,做大事业了,谁家孩子出国读好大学了,又或者进了某某科研单位觉得挺羡慕的。” “老陈,我现在才发现那孩子有了大本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那有本事的孩子大都往处跑,更有本事的孩子都是国家的。” 陈国强倒没刘贵容这么多愁善感,也许男人神经都比较大条。 “你以前都昐着这小子能出色但又出色不了,还老说这臭小子将来没什么出息的,你都没什么昐头了。” “现在这小子都院士了还有自己的公司,有够出色的了,你又怕他太出色了,觉得这样不好,你们女人啊什么都是你们。” 刘贵容眼一瞪。 “老陈你长进了啊,现在都知道如何反驳我了。” 老陈: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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