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宝藏同桌没曝光,忽悠她做老婆_第529章 许兴哥(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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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入学校后,为了省钱许兴哥早中晚每天三个馒头就着从家里带出来的咸萝卜和学校的免费汤吃了两个月。
  他一个人独来独往,从来不和宿舍的五个宿友一起去食堂,也几乎和他们没有交流,因为他很清楚他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人。
  瘦子不要和胖子玩,穷人不要和富人玩,因为你们玩不到一块。
  这是父亲和他说过的话。
  其实不用父亲说他也懂,因为这些舍友说的许多话,讲的许多事他根本就听不懂,双方根本不在一个频道的。
  他想过打零工,但初到城市的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找这些工作机会,城市的一切让他无所适从。
  他想过找姑丈帮忙找工地零工,但父亲腿受伤后连带着姑丈也被原来的老板赶走了,姑丈跟着另一个亲戚去了鹏城,那里离羊城太远了,远水解不了近渴。
  至于宿舍的另五个舍友,许兴哥从来没想过要去求人。
  “男子汉大丈夫,头顶天脚立地,再穷也不能卑躬屈膝去乞求别人的可怜,那样只会让人更看不起,那样父亲也看不起你。”
  他不知道父亲说的话对不对,因为他知道父亲穷困了一辈子所见所闻是极其有限的,但他不想让父亲失望。
  变化,从开学后的第三个月开始……
  “老王,今天给我买个蕃茄炒鸡蛋饭加鸡腿。”
  “老王,今天我要红烧茄子饭。”
  “老王,今天我要烧鸭饭,加咸菜。”
  “老王……”
  许兴哥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他也不明白宿舍几人究竟是怎么想的,饭堂离他们所在的宿舍不过两百米左右的距离,这些人却一个个懒得去偏要别人带饭。
  从开学的第二个月开始,宿舍的另五个人一个个中午都不肯离开宿舍,都懒在宿舍里叫别人帮带饭回来吃。
  之前五人谁都不肯去,最后还是给了跑腿费那个叫王朝的鲁东大个子才勉强答应了,带一次饭给3毛跑腿费。
  在许兴哥看来这些人是真有钱,3毛都够他买一个大馒头和咸有吃一餐了,四个人就是一块两毛钱,赶得上他一天的生活费了,那王朝还不情不愿的。
  许兴哥并没有去把活揽身上,一来大家不熟他开不了那个口,二来他心里面对王朝等人内心深处是自卑的。
  人,有时候越自卑表现得越自尊,这种因贫困带出来的性格有些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改变过来,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当时许兴哥是准备去吃饭的,因为时间过去太晚饭堂会关门,那他就得饿肚子了,正当他准备要出门的时候,王朝的声音突然响起。
  “许兴哥等等。”
  “嗯?”
  许兴哥停下脚步,来中大两个月,他和宿舍里的五个人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
  “你现在是去饭堂吧?”
  “是。”
  “我今天打球扭到脚不想去饭堂了,要不你帮我们把饭菜打回来可以不?”
  回来的时候王朝的脚确实一扭一扭的。
  “这……”
  “快去快回,再晚饭堂要关门我们就没饭吃了。”
  五张饭卡塞到许兴哥手里,于是他和''宿舍’的五个舍友达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交易’。biqubao.com
  帮五位舍友打饭回,他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1.5元,有时候王朝几人晚上不想出门吃他还能收获更多,有时候两块多有时候三块。
  这让他感觉挺不好意思的,作为回报每天都把宿舍的卫生搞得干干净净的,还免费帮五人带早餐。
  慢慢的几人混熟了后,王朝和钱多多几人知道他不知道助学金,还帮他申请了助学金的助学岗。
  助学金和助学岗的钱不多,但已经够他基本的生活开支,有了这些钱偶尔他也可以吃一点肉蛋,还能省下一点钱寄回给家里减轻家里的生活负担。
  寒暑假的时候钱多多亲自带着他来到潮汕老乡的店里给他找了份服务员的兼职工作,那份工作他知道是钱多多的老乡看在他的面子上让他去做的。
  在此之前宿舍里的王朝等人都带他出去找过兼职,但那些商家往往只要王朝他们而不要他。
  那时的他因为长期在农村的贫穷带来的不自信,说话没气场,连交押金的钱舍不得拿出来,怕被骗了。
  做了那份兼职,和社会上的人接触多了后他的性格才慢慢发生了改变,也是从那时候起许兴哥才渐渐有了融入这个社会的感觉。
  很长一段时间以后许兴哥曾回想自己曾经的这段时光,也隐约明白了当初舍友们那一两块跑腿费的用苦良心。
  他们所做的一切是想让他有尊严的接受他们的帮助,他心里无比庆幸遇到了大学的这几个舍友。
  如果没有钱多多他们帮助自己走出贫困带来的心理囚笼,也许他还不知道要在社会上磕磕碰碰多久才能成长起来。
  对于他们这样智商普通的穷苦人家出来的孩子,想靠自己走到出路真的太难了。
  回首自己走过的这二十几年,许兴哥觉得自己一直是幸运的,小的时候虽然穷虽然苦,但有父母亲的爱护,长大后有幸在大学里遇到几个交心的舍友。
  而在他即将要离开校园出来社会的时候又无比幸运的遇到了一个改变他命运的人——陈生。
  如果说钱多多他们帮助他走出贫困的思维,那陈生的出现则彻底而完全的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这位新搬来的大一新生性格谦和温润,衣食住行和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初来时他们只以为他和他们一样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
  然而一场意外的玩具实验却彻底改变了他对陈生的看法,同时也改变了他们所有人的命运轨迹,从那时候起许兴哥感觉自己的人生完全开了挂一般。
  他曾经的梦想,把父母接到城里来生活,或者在老家为他们盖一幢二层小楼让他们过上好生活,然后供弟弟和妹妹读完大学。
  他曾想过要用十年的时间完成自己的这一规划,然而两年时间不到,他就已经完成了自己计划十年的梦想。
  只因为它的出现——无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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