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利益输送。 黄赋从开封到羊城闯荡已经有两年,早年黄赋是做杀猪生意的,那年头人们都喜欢往公家单位里钻,很多看不起杀猪的卖菜的小摊小贩,觉得这样的活是下贱活。 但黄赋却是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觉得杀猪卖猪绝对是赚钱的,而事实也正如他所想的。 那年他第一次到乡下拉猪屠宰去卖,一头猪就赚了25块,当时公家职工的工资也才40块钱。 他的摊位很快从卖一头变成了两头、三头,那收入自不用多说是水涨船高,在当地也算小有名气的富户,但一个杀猪的始终是一个杀猪的,名声好不到哪里去。 这显然不是黄赋想要的,不甘于平凡的他在八十年代末期毅然把不错的杀猪生意交给自己兄弟,自己跟着老乡的哥们一起来到羊城,想看看有什么发大财的机会。 来到羊城后黄赋碾转了许久后他最终选择了服装和电器这行,那年头服装业在羊城红红火火的。 许多新款衣服看得人眼花缭乱,他觉得这拿回去开封那些没见过这些衣服的人肯定喜欢。 而为什么会看上电器,是因为那时他看到了羊城有许多卖水货电器的,那价钱比他在老家开封看到的要便宜太多,觉是买回去一定能赚大钱。 事实证明了他的目光,仅那一趟电器和服装的交易就让他赚到了三千多块钱,也从此让他一发不可收拾。 在开封他开了自己的服装和电器市场,在那个年代是开封唯一一家,在那个万元户都很少的年代,黄赋已经赚到了人生的第一个百万。 黄百万之名响亮整个开封。 在那之后他的事业步步高升,接连开了服装厂、酒店、酒楼、电器城等,他的生意的足迹遍布开封周边,那时候他生意的红火引来了一些人的红眼不停的给他下绊子。 正是那时候在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李林森。 “这是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只要搞定他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事实证明那朋友说的没错,自从结交了李林森后,他的一切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甚至生意借着他的名头还更为蒸蒸日上。 这次他正是伴随着他的步伐把主要业务重新放到了羊城,来到了羊城发展,而一来这位就为他拿下了国际服装展览会的承办权。 “听说你的公司最近上市了,有什么困难和我说,优秀的企业需要好好呵护扶持。” 李林森一边视察一边和跟随的黄华闲聊着,对于这位一直跟着自己的老乡他当然要多多照顾一下。 “感谢李头的关心,因为有李头您的支持,最近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我正打算大力开拓市场,如果有需要我不会和您客气的。” 做为老朋友,黄赋当然不会和李林森客气,不过凡有所得要有所付出。 “李头,你看这些服装怎样,都是我们精挑细选的。” 一个个高挑靓丽皮肤白皙的。 “非常不错。” 李林森满意的点点头。 “李头这边请,今晚有服装秀,那里的服装更亮丽,都是千挑万选的。” 黄赋脸上的笑容更盛了,熟知李林森脾性的他对那些模特可谓是千挑万选。 两人很快来到了预备好的坐席处坐下,那里并不靠前,全坐在那位位置下能很好的欣赏模特演示的模特时装秀,但又不在摄像头的摄像范围下。 这样的位置当然是黄赋特意安排的,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对一些方面却极为敏感,知道李林森不宜出现在镜头前,所以帮他安排了这个位置。 他小声的说道, “这个位置非常安全。” 李林森微微点点头,虽然就算镜头下有他他也不怕,随便找个借口就能糊弄过去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对黄赋的细心他还是很满意。 当初在开封的时候黄赋就很得他的心,他收集的那两百多号毛发中有一大半就是他贡献的。 此时的现T台现场还处于昏暗中,音乐不时响起,气氛值可谓拉满。 两人坐下,黄赋手微微一抬,灯光顿时亮起,轻快而带着强劲节奏感的音乐随之响起,一个个早已经准备好的模特们闪亮登场。 身材或高挑或丰满性感或青涩或妖娆的模特挂着一个个牌子在T台上表演着,一轮T台走完,气氛热烈。 “李头,你觉得这二十件服装哪个比较好看?” 黄赋小声问道。 没反应。 “李头?” 黄赋抬头看去,却见李林森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不远处,他顺着目光看去,顿时被惊艳到了。 只见不远处的T台对面的前排位置上,正坐着青春靓丽的女孩,而其中一个长发及肩的女孩让人一见难忘。 “世上竟有如此美女!娇若游龙,翩若惊鸿!人间绝色啊!” 大粗人的黄赋见到女孩的时候竟是非常难得的想起了以前见过的两句诗词。 长发及肩容貌绝世,身材修长婀娜丰满性感…… 好吧。没什么文化的黄赋实在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对面的女孩,和她坐一块的三个女孩各有特色都很漂亮。 但和她一坐在一起感觉就像一众小花中间伴衬着的牡丹,她的气质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如经高洁。 “她。” 李林森目光灼热的看着对面女孩,当看到女孩的那一刻,他已经平静了二十年的心绪突然泛起了阵阵的波涛,这丝波澜很快变成了惊涛骇浪。 他要得到这个女人! 这种感觉如此的强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白月光,而见到女孩的那一刻,李林森感觉自己又仿佛找回了最初的那种感觉。 “是黄色衣服还是白色衬衣那个?黄色那个好像是个明星。” 黄赋小声的询问,以前李林森选中那个他都会第一时间为他安排上,女方不同意他有的是钱砸,砸到对方同意为止,无论对方多漂亮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但现在他心里头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千万不要是白色衬衣那个女孩! 可惜…… “白色衬衣手里拿着眼镜那个。” 是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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