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宝藏同桌没曝光,忽悠她做老婆_第284章 男女之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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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之计在于晨。
  一回到别墅陈生就急不可耐的把夏知薇抱上了二楼,在米国十天时间他都快饿偏了,这次回来怎能不拉着夏知薇好好饱餐一顿呢。
  看着陈生猴急的样子,夏知薇又好气又好笑,勾着他的脖子笑意吟吟的任由他施为。
  赵研研说过,一个男人如不是工作劳累过度或因为身体疾病问题而对自己的女人失去性趣。
  那大概率说明自己魅力有缺,这样的男人如果在外面有机会,容易出事。
  虽然觉得她说的不全对,因为她觉得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言,但看陈生猴急的样子她还是心情愉悦。
  没有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欣赏自己,夏知薇在这方面当然也不例外,十天不见她对陈生也甚是想念,只是远没他那么猴急。
  女人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比男人要迟纯和弱感许多,夏知薇就属于那种陈生要她会欣然接受,如果他不在身边好像也不会有需要的那种感觉。
  倒是在情感交流方面她比较敏感,陈生几乎每天都会给她打电话聊天,只要每天能听到陈生的声音她就会觉得一天心里都是满满暖意,听不到就会心念念的。
  “老爸老妈呢?”
  来到两人的房间,陈生麻利的为夏知薇脱去外套和衣裳,当将她所有的外套都脱去时陈生呼吸一窒。
  今天的夏知薇格外的与众不同。
  我的天啊!她竟然给小香猪的小屋和她的藏宝之地换上了全新的装饰……
  小香猪白里透红的皮肤上,几片薄如蝉翼的衣服顽强的托举着小香猪,从外面看去小香猪的猪头在其中若隐若现。
  小猪家的三垒之地,小香猪最珍藏的宝藏之地模模糊糊的,仿佛隐藏着无数的秘密在其中,让想一探究竟的冲动。
  “老爸和老妈在老屋…好不好看……”
  在陈生灼热的目光下夏知薇害羞得不敢看他,今天陈生从米国回来,阔别十天她想给他一点小惊喜。
  思来想去她还是翻出了当初两人收藏起来的小纸箱从里面拿了一条看上去比较保守的穿上了。
  老实说,让思想比较保守的夏知薇穿上这种衣服真的有点太为难她了,她也是犹豫了好久才一咬牙穿上的,陈生之前怂恿她穿她都因为害羞而不肯。
  “要勾住男人的心首先得勾住他身体,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动物,大多数的男人都是先肉后情的物种。”
  “对我们女人而言和男人睡到同一张床上是爱情的开始,而对大多数男人而言,和女人睡到同一张床上是爱情的结束。”
  “很少有男人会有持久的所谓爱情,对他们而言爱情始于激情,激情过后爱情淡去,一切会归于责任,保护自己女人和家庭的责任。”
  好吧,和赵研研处久了,她多少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
  赵研研虽然已经脱离了那个环境,但从那个环境积累下来的经验也让她对一些事情看得很通透。
  特别是经历过形形色色的男人,对男人的人性更是看得比较通透。
  思索间夏知薇突然觉得胸口一凉,紧跟着心头一紧,她不由轻拍了拍某个猪头。
  “笨蛋,小心一点。"
  原来两人说话间陈生已经打开了两只小香猪家的门,把其中一只抱了出来然后狠狠给它亲了一口,许久未见小香猪身体倒未再见长大,这样倒是刚刚好。
  因为太久没啃有点猴急,一不小心用力了一点把夏知薇养的小香猪给弄痛了。
  “抱歉……”
  他话还没说完,窒息的感觉已经仰面袭来,显然小香猪也被他调戏得有些恼怒了,对着他就是一嘴顶来。
  小别胜新婚,男欢女爱却是再正常不过,只是这小香猪着实恼人,老是不乖乖的听话,爱蹦蹦跳跳的。
  追赶得它们的两个主人不时发出急促的呼吸。
  “呼~哈~”
  夏知薇性格内敛含促,平时文文静静的,就算和陈生一起时也多是银牙轻咬不让自己出声。
  心情愉悦之时发出声音也只是发出微微的哼哈之声,可能是觉得两人一起的时候声音过大会不雅。
  每当这时候陈生都喜欢逗她,把她气得呼呼大叫的,其实大声点并不要紧,这样反而能让他更感兴趣,让两人的这种交流有层次感。
  “把我抱起来…呼!”
  终于,夏知薇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她喜欢被抱着的感觉。
  她也喜欢紧抱着陈生的感觉,那会让她能和陈生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方的喜悦,感受他的喜怒哀乐。
  “遵命,我的女王。”
  这个小小的要求陈生如何能不答,将夏知紧紧抱起。
  阔别十日他自也想和香夏知薇相互言说彼此的相思之情,抱着她无异能更深入贴近对方的身心。
  碧海潮生曲时而高昂时而舒缓,时而如惊涛骇浪不时拍打着堤岸,时而又温柔如涌无声无息。
  陈生抱着夏知薇走遍了整个房间的每个角落,每到一处都会有所流连忘返互诉衷肠,整个房间都留下两人爱的足迹。
  终于,潮起潮落暗涌潜流奋力一发,房间音乐渐息,终是归于平静。
  窗外,一缕阳光照射入屋内,洒落在夏知薇懒洋洋的脸上,让她不由微眯了眯眼。
  陈生轻抚着她的肌肤,那手感如丝如绸让他爱不释手,阳光洒落其上让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更显迷人。
  夏知薇可能是以前常干粗活的缘故,手上皮肤略为粗糙,但身上肌肤却极为细腻顺滑。
  小香猪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沐浴,红通通圆滚滚的小猪头一脸满足,那小模样看得陈生又一次兴致大发了。
  感受到陈生的变化,夏知薇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我今天早上有课呢,是邓老的课,可不能错过了。”
  陈生看了看时间,坏坏一笑翻身上马。
  “还没到七点,还来得及。”
  事实证明,在陈老魔的手上,一切反抗都是徒劳的。
  有道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由于时间关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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