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知薇的运动天赋很好,初中的时候她瘦瘦的只有45公斤重,但身高接近一米七有着一双大长腿。 那时候的她步速很快人很灵活,曾被体育老师选为校田径队队员和篮球队队员,为了获得好成绩她可没少训练,还曾参过过市里的中学田径和篮球比赛。 田径比赛她曾获得过市里初中生级别第五名的好成绩,篮球也还行比一般女孩强很多,现在她健美修长的身体就是那时留下的基础。 别看她瘦瘦弱弱的,身上劲儿可不小,能一只手轻易抓紧一只鸡一手拿刀宰鸡,一般的成年人都没她这样大的手劲。 那时的她成绩并不算很好,在班里只是中上,体育老师曾建议她去读体校,说她是个练体育的好苗子。 这个建议被母亲直接拒绝了,母亲曾说过无论技校还是体校都是万不得已的选择,如果可能她绝不想她走那条路,高考能站到的人生起点是体校技校这些远远不能及的。 初三开始她就很少再参加训练,一门心思扑在了学习上,之后以全班第四的成绩顺利考上了羊城五中。 高一的时候夏知薇一门心思都放在学习上,从不会在篮球场边驻足,她觉得与其站在那里看那些男生打球,还不如回去多看一会书。 这时候她已经很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那就以好成绩考上自己的理想大学! 高一下半学期,她偶尔会在学校的篮球场外驻足一小会才离开,因为那个家伙很喜欢打球,球场上总能见到他的身影。 高二的时候,每天她都会提前二十分钟到校,因为那个家伙每天都会提前到校打球,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她都会伴在人群中看一小会。 高三的时候她驻留的时间短了很多,因为高三学业真的很重,那个家伙…还是雷打不动的打着他的篮球,成绩也一直在中等徘徊。 如无意外他们两人以后再见的机会…会变得很少很少…… 这个家伙和别的女同学相处大方爽朗,和自己三年才学会主动打招呼,每次和她多说几句话目光都闪闪躲躲不敢直视自己。 那时的自己以为他讨厌自己,还自卑了好久,原来…他一直在骗我… “哼!现在嘴花花的也不知道从哪个女孩那里学来的……” 夏知薇捧着俏脸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同桌三年她吃过不少女生送给陈生的巧克力,就是没见他和哪个女孩在一起过,倒是和自己处了三年。 “想想这家伙那时候可真坏的,回绝了别人还把别人的礼物收了送给我。” 庄子栅疑惑的看向她。 “知薇姐,你在自言自语什么?” 知薇姐这表情怎么和花痴一样啊! “呃…没什么,我在想一些事情。” 夏知薇俏脸微红,轻轻一笑。 “生哥不会把那些人揍一顿吧!这可是校内说不定会惹出大麻烦。” 庄子栅担心的说道。 “不会,篮球引起的问题阿生会用篮球解决,阿生打篮球很厉害的。” 夏知薇很清楚陈生的脾气,一般情况下他都不会用武力解决问题,而且这些人的技术还真没陈生的厉害。 中大并没有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这些校篮球队队员大多是兴趣爱好聚在一起,水平并不见得有多高。 球场上,陈生快步走向对峙的两个队伍。 “阿生,你来了。” 见陈生走来,王朝钱多多几人主动为他让开位置,五人虽然年龄比陈生大,但现在已经隐隐以他为主。 陈生看了一眼许兴哥的脚膝盖上的伤口。 “脚有没有事?” “没事,只是擦破了点皮。" 许兴哥吡牙咧齿的走了两步,刚才被撞的时候他的手和脚都和水泥地亲密接触,虽然没有只是出了血丝,但也够痛的。 陈生点点头。 “你先到场边休息,这里交给我和王朝他们解决。” 许兴哥没有逞强,自个走向场边。 陈生目光看向之前故意撞许兴哥的莫强。 “比赛时间还剩二十分钟,我们接着把比赛打完。输了,你向我舍友低头道歉。” 篮球的问题篮球解决。 “哦?要是我们赢了呢 莫强身后一名队员问道。 “你们赢不了,我只是给你们一个说服自己道歉的理由。” 陈生语气平淡。 拽,拽得上了天! 眼前拽得二万八一样的陈生让莫强和他的几个小伙伴听得一阵心头火起,你说你身高两米敢说这话也就罢。 一个一米八不到的家伙,敢在他们这群185的校篮球队员面前如此目中无人! “道歉有什么意思,我看不如这样,谁输了穿着裤衩绕中大跑一圈,有胆接受不!” 莫强冷笑道。 “阿生,答应他!不就裸奔一圈吗!谁怕谁!” 王朝第一个站了出来。 “死就死,谁怕谁!” 钱多多几人都站了出来,只是几人多少有些中气不足,五人中球打得最好的就是王朝和许兴哥。 何超喜个头虽然高大,但水平一般,钱多多和马利水平比何超喜还差,现在少了许兴哥这个主力这场比赛就有点悬了。 毕竟,谁都没见过陈生出手。 陈生打架是牛逼,但打篮球可不是打架。 “红方违规,红方罚球。” 裁判虽然也是学生,判定还算公允。 “罚球,我来。” 陈生自告奋勇。 很快所有人依次站到了篮架下,裁判把球递给陈生然后退到场边。m.biqubao.com 陈生拍了拍篮球瞬间找回了最初的那种手感。 “bi!” 随着裁判一声哨响响起,陈生腰手微一用力将手中篮球抛出,他脸带微笑,扬在空中的手五指紧握成拳,朝天竖起一根手指。 场外,夏知薇一看他这个动作就不由嘴角微扬同时咬了咬牙,时光仿佛再一次回到了高中的篮球场。 “臭美的家伙!” 这家伙依然是那么臭美,依然那么自信满满。 两人恋爱以后,陈生表现出来的成熟稳重几乎让她忘了那个曾经张扬爱臭美的他,但眼前一幕无疑告诉她,他依然是那个他。 篮球以一个优美的抛物线姿态划过众人的目光,准确无误的落入蓝框之内。 空心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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