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宝藏同桌没曝光,忽悠她做老婆_第一百零六章 万里挑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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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知薇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近晚上十点,她肚子吃得鼓鼓的,实在是陈生父母太热情了,她脸又薄又不好意思拒绝。
  还好陈生发现她的异样才制止了老爸老妈的养猪模式,回来的时候她还被陈生骂了。
  “傻猪,吃不了就说吃饱了啊。”
  在自家的屋子里转了好多圈,又拍了拍胃舒了舒肚子,夏知薇总算舒服了一些。
  “和阿生去哪里吃饭了,怎么吃得这么饱的,你曾姥姥以前常说少吃一口比什么养生都强。”
  李嫣兰还没睡,此时的她正在看服装设计方面的书籍,以前为了自己和女儿的生活,她基本都是打两份工,所有的精力都耗在了工作上。
  现在生活好了后她总算有精力做自己感兴趣的一些事情,她本身是学裁缝的,设计方面她虽然没有怎么接触过,但也有兴趣。
  所以陈生提出守着现在的档口或者做自己的服装品牌两个选择的时候她才会选择后者。
  “我去阿生家吃饭了。”
  夏知薇揉着自己的肚子让肠胃帮助消化。
  李嫣兰翻着书页的手顿了顿问道。
  “你感觉他父母为人如何?对他们的感观如何?”
  虽然对陈生这个准女婿很满意,他对自己女儿也好得没话说,但两人在一起不仅仅要看对方为人,更要看对方父母为人如何。
  男女朋友是两个人的事,但结婚却是两个家庭的事,这也是李嫣兰所关心的。
  夏知薇想了想说道。
  “陈叔很宽厚和善的一个人,话虽不多但给我的感觉很亲切,今天我去得有点晚,他还特意去置办了一大桌子好菜……”
  这也是她肚子吃得鼓鼓的原因。
  “刘姨性格很直爽人也很好,我戴的手镯就是她送的,陈生说这是她结婚时父亲送给她的。”
  “陈生说这镯子在陈家已经传了一百多年,品质虽算不上多好,但有很特殊的意义。”
  夏知薇露出手上带着的镯子,镯子水色古朴质地说不上很好,但在她心中它比任何宝物都珍贵。
  这不仅仅是陈生母亲送她的礼物,更是……
  “临走的时候她还给了我一个很大很大的红包,里面足足有9999块。”
  那厚厚一叠的红包夏知薇当时是不敢收的,是陈生代她收下回来后塞硬塞给她的。
  李嫣兰听到9999这个字数也不由惊讶不已,在南粤男女方和对方父母见面如果对女(男)方满意,都会给见面红包,多则一两百,少则三五十的样子。
  一般图个好意头,现在女儿一见面对方就封了9999还送了一只镯子,可想而知陈生的父母有多喜欢自己女儿。
  “呵,阿生当初来我们家时我连个十块钱的红包都没给他,还好他也没计较这些。”
  回想当初的陈生死皮赖脸上门送早餐,李嫣兰当时对他其实是不甚满意的,但接触下来却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准女婿。
  “我觉得阿生根本不会在意这些。”
  以夏知薇对陈生的了解,他根本就不会在意这些事。
  “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看一个男人只要看他的父亲就能大概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看阿生父亲的为人,我更放心了……”
  ……
  就在夏知薇和母亲聊着这次的见面时,此时的陈生家同样在进行着家庭大会,话题自然是围绕着她而进行。
  “用筷规矩,行坐端正,饮食有律,谈吐有度,知书识礼,温腕文静,这孩子一举一动有大家闺秀风范,可看出家教甚严。”
  “那娃五官圆润端正眉清目秀,观其相可见是个性情温和之人。”
  “常言娶妻当娶贤,妻贤夫祸少,贤妻持家教养孩子有方穷亦能变富,能旺一个家庭三代甚至五代,这孩子实是不可多得。”
  吃饭的时候陈国强虽很少说话,但却观察入微,注意着夏知薇的一举一动。
  常言养儿不教害死自己一家,养女儿不教那可是害别人三代五代,陈家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人家,但在选儿媳妇上也是一点马虎不得。biqubao.com
  陈生听着老爸陈国强的话脸皮一抽一抽的。
  咳…被老陈知道原来的自己四十大几都没结婚生子,陈家因此绝后,会不会现在就捏死自己?
  陈国强说完,刘贵容总结道。
  “这个儿媳妇,我和你爸都非常非常满意,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我想约她母亲出来把这婚先订了。”
  在南粤男女双方父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见面的,双方父母见面基本就是婚事定下来的时候或者双方订婚的时候。
  男女双方结婚往后才会多往来,但其实大多也不会渗合进对方的朋友圈。
  陈生和夏知薇现在才19岁,刘贵容现在就想把婚约定下来,颇有些迫不及待。
  好女不愁嫁,更何况夏知薇这样身材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孩,哪容错过的。
  “这事等过了年吧。”
  婚肯定是要订的,陈生却是想到自己定制的东西还没制好,以她和夏知薇的感情,倒也不急于这几个月。
  聊完夏知薇的事,家庭会议还在继续,这次商量的是起买房的事,这二房一厅目前暂时是够住的。
  但将来陈生和夏知薇结婚这房子就拥挤了,以后两人有了孩子就更不用说了。
  “我和你爸曾聊过,这房子肯定是要买的,不然你们结婚再挤在这里也不好。”
  有儿子陈生给两人的两百万,两人能在当前的羊城任何地段随便买房子,这年头的羊城新房子价格在4000~5000之间,两百万别墅都可以想想了。
  “我和你爸的意思是给你和知薇在外面买一套,我和你爸住在这里可以就近照顾早餐店的生意,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空间住得也自在。”
  刘贵容说道。
  哪怕陈生给了两人两百万,两人也完全没有结束经营早餐店的打算。
  这也是让陈生头痛的问题,强行让两人把早餐店关了似乎也不行,总得找点事情给父母做。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和知薇给父母造几个孙子孙女,让他们把重心放到这方面,想必那时候早餐店不用他再开口两人也会把早餐店结束了。
  嗯,很完美的主意。
  这事得和媳妇好好商量一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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