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入秋的帝京白天太阳晒的地方挺热,背阴的地方会凉快一些,而到了晚上已经有秋的清凉。 相比帝京的清凉,9月的羊城虽已同样入秋,但无论早晚都热气蒸腾。 陈生和夏知薇一踏下飞机就感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天上地下无孔不入。 “这天,热死狗啊。” 阔别十天,两人再次踏上羊城的土地,果然是又湿又热的羊,一下飞机身体就感觉粘粘的。 夏知薇早有准备,为自己戴上了一顶遮阳帽,还很贴心的拿了一顶草帽给陈生戴上,就算如此拉着大袋小袋的两人也热出一身汗。 “我们现在去哪?” 夏知薇问道。 “先去你家把东西放好再去档口帮忙,妈最近几天档口忙又暂时招不到人,我们先去帮忙。” 陈生拉着夏知薇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南粤天气炎热,穿裙子的女孩穿清凉衣服的女孩暴增,以往女孩穿短裙短衣总要小心亦亦的怕走光。 但最近女孩们突然发现市面上多了一种防走光神器——爱之薇牌,穿上这些打底衣打底裤后完全不用担心会走光。 于是天马服装城36号档爱之薇牌打底衣打底裤直接卖得飞起,李嫣兰多联系了两家制衣厂加班加点总算保证了档口不至于卖断货。 而连带着造成的连锁效应,档口别的童装和女装也销量大增,不过这么多的订货量也把档口里的几人累得够呛的。 陈生打电话给杨大牛的时候连大牛这头牛都觉得累,就更别说李嫣兰几人。 档口虽然已经在紧急招人,但这生意红火得太突然,要招到人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这次的出租车总算遇到一个不黑的,两人五十分钟就回到了白马服装城。 接下来是忙碌的一天,档口生意红火得有些出乎陈生的意料,不过有了两人的帮忙其他人都轻松了许多。 “借着这个机会打出爱之薇的品牌,冬季到了我们可以推出秋衣秋裤试试市场反应,明年如果市场反馈不错我们可以接着做大我们自己的品牌。”biqubao.com 傍晚收档送夏知薇和李嫣兰回家的时候,陈生如是说。 “一个品牌能否做起来,广告、质量、服务、口碑缺一不可,我们慢慢来吧。” 要把树立起一个服装品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外许多服装大品牌很多都是经营了上百年的而且每年花掉的广告费都是个天文数字。 打响知名度成功成为一个受大众接受的小品牌,再慢慢发展壮大,这是艾之薇目前的理想发展路线。 回到出租屋,李嫣兰换了件衣服就出门了,让俩小年轻自己解决吃饭问题,她现在忙得头晕眼花哪有时间自己煮吃的。 “我约了几个服装设计的朋友喝茶,你们俩个自己解决肚子问题吧。” 对于陈生这个准女婿,她并没有说什么客套话,其实有时候相处随意点就是最好的亲近。 陈生挠挠头,他也要回家了,今天和老妈说了早上就回到羊城,结果现在都六点了才回家,他知道回云肯定少不了老妈的数落。 但留下夏知薇一个人似乎也不好,他眼珠子一转。 “咳,亲爱的,要不……” …… “咔!” “咔!” “咔!” 农业局小区,六幢406房,刘贵容坐在电视前一边啃着瓜子一边看着电视剧《妙手仁心》,嘴中咔咔声不断。 “这个衰仔,说了早上从帝京回来,害得老娘特意去市场买了他最喜欢的皮皮虾和七星斑,结果到现在都不见人回来!” “不回来就罢,连个电话都不会打回来,真是生块叉烧都好过生这臭小子!“ 厨房里正炸着香油的陈国强闻言回道。 “啊生应该是去找那个叫夏知薇的女孩了吧。” 两人并不知道陈生到底去干嘛了,对陈生的态度也多是放牛式的。 对两人而言自家儿子只要知道人在,不做坏事就行,不像有女孩子的家庭怕孩子吃亏要管严一点。 “如果是去找知薇那就好了,那孩子品性我都去她以前住的小区打听过了,性格非常好,人也特别聪明伶俐,听说这次高考她考上了中大。” “这孩子无论身材样貌性格都是一等一的,还特孝顺的一个孩子,如果能当我们陈家媳妇就好了。” “我现在就怕那衰仔不是和她一起而是又和什么狐朋狗友去鬼混,好的不学学坏的把人家闺女给害了。” 刘贵容边啃着瓜子边说道。 “儿子现在懂事了,应该不会像以前那样和那些朋友出去夜不归宿了。” 陈生的变化是肉眼可见的,陈国强倒没自己老婆那么悲观。 “他那些算什么朋友,就没一个靠谱的,我和你都带眼识人,衰仔这点怎么就没遗传到我们的基因。” “儿子高考后变了很多,也许是现在开窍了吧。” “那倒也是,衰仔要是能把那闺女带回来就好了,上次我都想抽死他,带人家闺女到店里,我一点准备都没有,连想找张红纸给那闺女包个红包都找不到。” 说起这事刘贵容还有些上火。 “下次再敢这样突然把人家闺女带回来不通知我,老娘抽死他丫的!” “咔嚓!” 两人说话间大门突然响起开锁声,门找开一身风尘仆仆背着行旅包的陈生出现在门口。 “老妈,还有没有饭吃,我都快饿死了。” 刘贵容瞄了他一眼,接着看电视啃瓜子。 “衰仔,你总算舍得回来了,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知薇呢?我儿媳呢?“ “她脸嫩,不敢来我们家。”陈生一边换鞋子一边说道。 “我觉得你一个人完全没必要回来的。” 刘贵容若无其事的说道。 “老妈,你怎么能这么无情!”陈生抚着胸口一脸受伤。 “少在那里装可怜,家里没什么吃的,你爸今天忘了买面条现在连面条都没有了,你自己去外面随便吃点对付一下。” 刘贵容根本不吃他这套,不耐烦的挥挥手,不过下一秒她手僵在了半空,只因为一个清悦的声音响起。 “啊姨好,我来打扰你们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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