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许庆握住里昂莱丝的手,并没有报上自己的大名。 并非他傲慢而是没必要。 因为他上南非新闻时,用的是化名。 而且面对记者镜头时,许庆都有意遮掩脸部,各大媒体没有一家能拍到他正脸的。 “噢,这可真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游玩!” 听到许庆等人要进岛内一游,给里昂莱丝吓了一跳。 他们虽然把野人的大部落给打散了,那些逃窜的野人可不少,他们的士兵都不敢贸然进入密林。 这几个公子哥,怎么看,都像极了要硬送的炮灰选手啊。 “你可以选择留下的!” 许虎听出来里昂莱丝话语中的不满,这是在嘲讽他们不自量力吗? “on,on,我没有这个意思先生。” 里昂莱丝急忙开口解释,团长都要恭恭敬敬的人物,他哪敢得罪。biqubao.com “我本来是要挑选几名女兵随从的,既然你们要到岛中央游玩,那我换几名男兵。” 里昂莱丝也是实诚,开口解释道,实则是瞧不上,许庆带来的十名荷枪实弹的佣兵。 “诶,女兵好啊,就带女兵。” 许虎不乐意了,女兵多好,要啥带棒呢,当即拍板,让里昂莱丝赶紧将女兵喊来。 “嗯,顺便给我们弄几顶帐篷。”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许庆顺着许虎的口风,就应和道。 “……” 里昂莱丝一脸无语,这是遇到了几个犟种啊,有这么上赶着送死的吗? 最终里昂莱丝还是召集了五名白人女兵,一行人背着帐篷就朝密林中进发。 心想倒是遇到野人,如果数量太多的话,自己大可扔下这群犟种跑路。 而后,众人在身上,鞋子涂上蛇药,这玩意比硫磺好用多了,是南非军方专门针对,蝰蛇科毒蛇研制出来的。 做好防蛇防虫措施后,一行二十一人,背起行囊进行了冒险之旅。 “好家伙,还真是到处都是蛇。” 许虎一脸新鲜的模样,这密林什么都不多,就辣条多。 有时踩到草丛。都能踩到辣条。 这玩意的毒性有多强,他自然知道,若被咬到,那叫一咬一个不吱声。 “当初我和老板,什么措施都没有,在这密林中七进七出,如履平地,火烧野人部落丢盔弃甲。” 李风表示,就喜欢看总指挥,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忍不住卖弄了起来。 “保国哥豪猪刺带了没有!” 说着李风就扒拉起一旁,许保国的中山装来,许保国拿手手里镖准头,他还历历在目,大有十米之内他无敌的感觉。 “毛手毛脚的,那玩意扎人,谁会随身带啊。” 许保国拍掉李风的手,嘿嘿一笑,哪有半点高手的模样。 而后众人一路聊天,一路打闹往密林中央区域走去。 走了几近大半天时间,一伙人才来到中央区域,走进那个被军队命名为,瓦坎达野人部落。 这里一眼看过去,全是茅草木头搭建成的房子,拥有简单的避雨功能,但雨要下的大的话,可能会漏水。 而且那些木头都是用藤条绑住的,住久了还存在塌房的可能,建造工艺十分落后。 如今部落里能跑的野人全跑了,就剩下一些老弱妇孺,而且还被军队集体看管起来。 “嗨,布洛克,我的朋友!” 里昂莱丝带着众人,找到这里的负责人,上来就热情的许布洛克,热情的拥抱在一起。 “见到你我也很高兴,活计!” 布洛克猛拍里昂莱丝的后背,好像拍的越重感情越好似的。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就是上岛游玩的贵客,他们想在营地里逛逛,没问题吧我的朋友。” 随即里昂莱丝伸手,向布洛克介绍许庆等人,并说明来意。 “噢,朋友,这里可不是海滩基地,野人随时会发动偷袭。” 布洛克当即说出,现在部落里的情况,那些逃跑的野人经常会骚扰他们,想救出它们的家人。 夺回他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可能要下雨了,原地扎营吧。” 许庆看了眼天色,阴沉的很,说着就解下背上行囊,取下单人帐篷。 “噢,真是烦恼。” 正在与布洛克交流的里昂莱丝,看到许庆及其护卫已经开始安营扎寨了,他猛拍额头。 他还想着,今天随便带许庆等人逛逛,然后趁着天黑之前,赶回海滩基地呢。 随即与布洛克耸了耸肩,表示自己的无奈。 果然,没一会天空忽然雷声大作,一场瓢泼大雨说来就来。 好在许庆等人,已经扎好了帐篷。 一场雨淅淅沥沥,一直下到傍晚才停歇。 “好潮湿啊,到处都是雾蒙蒙的。” 许虎钻出帐篷,呼吸雨后空气,空气中的湿度很高,有些呛鼻。 “风湿宝地!” 许庆钻出单人帐篷,活动了一下手脚,这人长期住在这种地方,用不了多久就会患上风湿病。 “里昂莱丝柴火就拜托你了。” 紧接着,许庆拜托副官,去军营搬些柴火过来。 “好吧,我的朋友。” 里昂莱丝按捺住不耐,带着两名女兵就去搬柴火了。 “这王八羔子,好像意见很大的样子。” 李风心里憋不住话,里昂莱丝的神色已经说明了一切。 “或许是怕我们乱跑,给他添麻烦把,别管他就是了。” 许庆看了眼雾蒙蒙的部落,这个原石部落依着山脉而建,那些木屋子大多都建筑在大树下。 真正做到了人与自然共存。 很快,里昂莱丝带着两名女兵,就搬来了几捆柴火,并带了一些牛肉回来。 今天晚餐就吃烤牛排。 随着火苗窜起,许庆串了块肌肉还在跳动的大牛排,放在火旁烤,这是特供牛肉,都是现杀的。 “那一块是不是就是金矿啊?” 许虎看到部落里,有几个入口被重兵把守,顿时联想到了什么。 “应该是,明天,我们随便逛逛就回去吧。” 许庆随口回道,他对这里的金矿银矿没啥念想,这里现在被阿肯麦的军队把守,他们还是不要乱跑的好。 “嗯,明天咱们去看看野人,就回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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