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到时给爸妈,和大伯大娘买几张回去。” 许庆来到床前坐下,搂住媳妇的腰腻歪说道,这床垫果然很软,就是没他媳妇软。 这是后世知名品牌席梦思,后世夏国卖的老贵,其实造价并没几个钱,而且在老美这卖的也便宜。 “嗯。” “小懒虫起床喝奶奶咯。” 苏清婉点了点头,动作轻柔的喊两个小宝贝起床,大人都吃了,可不能饿着孩子。 两个小家伙起床气很大,瘪着小嘴就要哭,但饭碗送到嘴边,很快就被安抚住了,睡眼迷糊的咕咚咕咚干起饭来。 两肉团子个子长了不少,饭量也变大了许多,好在许庆每天都会给苏清婉配营养餐。 可能也是苏清婉年轻,身体好缘故,不仅没被两个娃吸塌房,还一如既往的坚挺。 待苏清婉奶完孩子,许庆让张艳来房间陪他媳妇看电视。 吩咐猪仔留下来保护她们,便独自来到前台。 “张伯。” 许庆一下楼就招呼张伯,要向他打听点事。 “小许啊,要出去吗?” 张伯闻言放下杂志,笑呵呵的回应了许庆。 “我想问问,加洲唐人街,是哪个堂口在管理的。我想拜访一下他们。” 许庆直言不讳,这些在外的老前辈,都是受过欺压压榨的人,格外的团结,倒是不用害怕他们会害自己人。 “你还知道这个,加州这边是状元堂在管理,但你这蛇无头,龙无尾的,他们不一定会见你。” 张伯闻言,倒是没瞒着他,就是话说的隐晦。 后面那一句话意思是,许庆又不是道上的人,没有自己的势力,根本不可能能见到状元堂高层。 “就是想见见这些老前辈,您老就给指个路,哪怕见不到,我去门前转转都好。” 许庆呵呵陪笑,知道张伯是不想让自己白跑一趟,旋即换了个说辞。 “哈哈,小伙子倒是有心,顺着这条街往下走,看到挂着状元堂三字牌匾的就是了。” 张伯一脸慈祥的看着许庆,眼中满是欣赏。 他年轻那会也是洪门成员,只不过年纪大,也没混不上个职位,就退出了,安心开个宾馆养老。 “得嘞,谢谢啦。” 许庆闻言向张伯抱拳示意,便走出了宾馆,按照张伯的指的方向走去。 夏国人在海外帮派众多,但其势力最大的当属洪门,也叫义兴会。 抗日那会,这些门派带头组织捐款,在海外建立唐人街,虽然收管理费,但他们也的的确确庇护了在海外的华侨,可称之为义士。 很快许庆就来到一栋七层楼前,门口挂着状元堂三字牌匾,门口放了两个巨大的石狮子,这一点很夏国。 但许庆也就认认门,并没有进去,招了一辆的士,便往码头而去。 就如张伯说的,许庆现在蛇无头,龙无尾的,就不讨那闭门羹吃了。 来到码头,许庆带李冒及二十名佣兵办理了入境许可证,却没带他们入境。 而是相约好了半夜偷摸入境,不然他们的武器带不进来。 如今的老美当之无愧的老大,但这个时期也是老美最混乱的时期,每晚都有黑帮血战,天天发生枪击案件。 天一黑,街上除了帮会成员,几乎看不到一个平民会出来闲逛。 白天正义凛然,晚上就是罪恶的天堂。 来都来了,不搞点啥,不像许庆的风格,特别是现在的老美,正合他意。 待到半夜一点多,许庆一人偷摸出门,现在他身上没武器,几乎是提着胆子出门的。 好在他运气很好,没有遇到黑帮成员聚会,偷偷摸到码头附近,许庆掏出一把手电筒,往海面打着闪烁信号。 很快,两艘小木船从黑漆漆的海面驶来。 “跟我走。” 待船上的人员全部下船,许庆带着他们大摇大摆的走出密林,开船的两名白人船员,则是自觉开船返回游轮。 “李冒,你觉得这地方如何?” 许庆带头走在前头,开口与李冒问道。 “很不错,比南非还繁华。” 李冒不明所以,却也认真回答了许庆。 “我打算在这边创立一个组织,你觉得怎样?” 许庆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开口与李冒说道。 “你产业都那么大了,又想搞别的?” 李冒扛着一张菠萝雷,身上还背负着一百斤黄金,现在他说话都带喘气的。 搞不懂许庆,他都这么有钱了,却还天天想着赚钱的事。 特别是每逢任务,他都会带着他们冲,难道不怕玩脱了,把自己玩嘎了吗? “哎,年轻人要有冲劲,你就不想干一番大事业吗?” 许庆言语充满诱惑性。 “你是想让我来到当这组织的头?” 李冒哪怕再笨,此时那还听不出许庆话里的意思,有些不敢确定的问他。 “嗯,回去再说。” 许庆没有直接答复李冒,他还需要经过考验,这次来的都是李家屯的兄弟,就看他有没有这个胆气了。 步行了两个小时,把身负重物的李家屯佣兵们累够呛。 许庆敲了敲宾馆的门,睡在一楼的张伯被吵醒,确认是许庆后给他开了门。 “你这是?” 门一开,就看到一群荷枪实弹的壮汉,给张伯吓一跳,还以为是许庆让黑帮给绑了呢。 “蛇有头,龙有尾。” 许庆对张伯哂然一笑,以黑话回答了张伯。 “后生可畏啊,快进来。” 张伯也是在道上混过的人,而且他能感觉的出来,许庆对他没有恶意,相反还挺尊敬的。 当即招呼他们进来,别被唐人街洪门巡逻成员给发现了,不然可能会起纠纷。 “张伯,你这宾馆,我包下来了,明天开始拒接客人。” 许庆掏出一沓美刀,放在柜台上,让张伯给李冒等人开房。 而且说明从明天开始,都挂满住状态,这一万美刀,付房租是绝对够的。 “小兄弟,万事和为贵。” 张伯闻言,眼中露出一丝担忧,钱不钱的他都这个年纪了,够花就好,就怕看到同胞相残。 “张伯放心,我心里有数,绝对不会干出坑害同胞之事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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