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仪一边跟着梅婶的节奏吊水,一边与梅婶闲聊着。 “梅姐,这许庆平日里都在做什么工作呀。” 女儿铁了心要跟着许庆那小子跑,自己虽然不反对,但相应的考察还是要的,当即就打探起梅婶的口风来。 “你说庆仔啊,这庆仔本事大着呢,人又聪明,不仅做菜一流,就连我们村那竹篾厂子都是他找副食店合作的,这可是实实在在帮了村里人啊,现在村里娃都有学上,老人都有新衣服穿,都是衬了他的光。” 一提起许庆,梅婶那是往死里夸,可不能坏了他的姻缘。 “哦,这厂子这么赚钱吗?我看许庆货车都买上了。” 林薇仪不置可否,今天早上她还看到门口停着一辆小货车呢,而且看起来不像国产货,应该得不少钱。 “厂子赚钱那是大伙的,这厂子办起来,庆仔是一分钱都没拿,全给村里了,这车子是他带几个兄弟在外头赚到钱买的。” 梅婶一边拉着桶绳一边与林薇仪说道,说到这顿了顿。 “听说是在外头搞电路设备,这次回来还说了要给村里头通上电呢,时刻记着大家伙呢。” 说起许庆,梅婶就像说起自家娃一般,满脸的骄傲。 “我听小婉说,他从山上掉下来过,身体没啥事吧?” 林薇仪没想到许庆在村里这么受欢迎,当即又问起了他身体问题。 “说起这,还是我第一个知道的呢,我家男人是老中医,给看了,没啥事,除了忘了点事,身体倍棒,放心。” 梅婶没想到清婉妈还知道这事呢,但她也就挑着好说,至于许庆之前的事是一点没提。 “那看来还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清婉妈是昆曲名伶,对于鬼神向来敬畏,这些是苏清婉在信中和她提起的,好奇下便问了一嘴。 而许庆起床后没看到苏清婉人,打听了下才知道她母女俩下地去了,索性便驱车去往镇上买了张床拉了回来。 镇子上没有常规的木床卖,那些都是需要向木匠定制的,许庆就买了张折叠的竹质床,反正有个地方睡觉就行。 回到家才八点左右,许庆将竹床搬进偏房放好。 而后便搬出泡沫箱子,将上面的胶带撕开。 打开泡沫箱盖子,掏了掏上面的碎冰。 许庆看着泡在碎冰里的金枪鱼,不得不说泡沫箱子保温效果是真不错,都放了一天多了,冰居然没化掉多少。 “有点多,一顿哪能吃的完!” 金枪鱼放在后世那可是高档食材,但现在估计不怎么被人接受。 于是许庆招来强子他们,让他们用二八大杠将金枪鱼运到村头,打算在厂子那里战场开鱼,邀请大家伙现场品尝。 “好大的鱼,这河里抓的?” 金枪鱼刚被拉上来摆在桌子上,立马引来了一群婶子围观,就连拉篾子的老爷们都也过来了,对桌子上的鱼评头论足,都没见过这种鱼。 “什么河里,这是海鱼,我亲手抓的!” 猪仔拍着金枪鱼结实的鱼身,一脸的骄傲自豪。 “海鱼,这海里的鱼都这么大吗?” 猪仔的话触及到大家伙的盲区了,毕竟他们没见过海,只知道海很大,但没个具体概念。 “也有小鱼小虾了,但好吃呀,比咱们河里面鱼好吃多了。” 猪仔卖弄了起来,出去一趟涨了不少见识,可不得和这些长辈们卖弄卖弄。 “哦,那庆仔这是打算给大家伙分肉吗?” 许长平看了眼金枪鱼,虽然很大,但只有一条这不够分吧? “不分肉,今天让大家伙都尝尝新吃法,待会都别跑。” 许庆带着刀具过来,先给一众叔叔婶婶们打预防针,以免等会有人受不了跑了。 “那哪能,这鱼一看就好吃,等下我第一个来。” 许长平满口不在乎,他树皮都吃过,何况这实打实的肉。 “强子,你们把这些山葵都磨成沫,婶们该忙忙,弄好了我叫你们。” 许庆挥退众人,来这里开鱼主要是图个热闹,反正吃不完,倒不如让大家伙都试试毒。 按理说开金枪鱼,应该有套专业刀具才能更好运作,但在许庆这都是多余的,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其实就一把菜刀就能搞定的事。 直接大刀阔斧的将鱼头砍掉,而后除去上下左右背鳍。 而后将金枪鱼身上的鳞片尽数刮掉,刮金枪鱼鳞,是一项很解压的工作。 待所有鱼鳞尽数切除,直接中鱼中下刀,将金枪鱼的下腹肉尽数切出。 因为血放的够干净,背肉看起来鲜红扣弹,黄金三角的腹部肉,看起来更是鲜嫩无比。 许庆将两边黄金三角的肉尽数留下,估摸着有六七斤左右,将鱼肉全部剃出,又取了中间一段龙骨,将其与黄金三角下腹肉重新封回泡沫箱子里冷藏。 而后剩余的肉,许庆开始切片装盘,切成一指厚一块,就这么放在桌子上。 许庆将鱼肉全部片好,每块看起来都很均匀,而后往桌子上打了一层碎冰,三十多斤的鱼片全部摆上去。 “长平叔,好了,快过来。” 摆好桌,许庆扯开嗓子叫正在树下拉篾子的许长平。 “好家伙,看起来咋楞像牛肉呢。” 许长安闻声赶来,看到摆满一桌的金枪鱼肉,色泽鲜红,就像牛肉一般。 “咋吃啊,煎炸烹煮?” 许长平不明所以,这都还没做好呢,叫他来作甚。 “生吃!” 许庆伸手抓起一块金枪鱼肉,沾了点酱油,又抹上一点天然芥末,就将整块生鱼片塞进嘴里咀嚼了起来。 口感绵密,冰冰凉凉的,没有丝毫腥味,一级棒。 “死孩子,都没煮熟呢就往嘴里塞。” 这给玲婶看的直皱眉,拍了许庆手背一下,生怕他吃出啥毛病来了。 “是真好吃,我们都吃了好几块了。” 帮工的强子等人,直说好,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鱼生吃也能这么爽。 “怕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不行我找爱国去。” 许长平看几个小伙吃的这么香,也忍不住了,抓起一块鱼肉,点了点酱油又抹了点天然芥末,皱着眉往嘴角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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