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梨闭眼,单手扶额。 叶瑾行似乎猜到怎么回事,嘴角勾起一抹笑。 “老板,要你接!”张威将电话递给沈梨。 沈梨认命的拿过来。 然后大言不惭将责任全推给叶瑾行! “不是不是!是,是叶影帝要吃小龙虾!” “真的,不信让他给你说!” 沈梨安了免提。 穷尽五官的表演技能,暗示、恳求、威胁、生气…… 叶瑾行忍着笑,最终败下阵来。 “你好孟经济,是我要吃小龙虾。” 在叶瑾行和郑飞的注视下,沈梨双颊爆红,尴尬的挂了电话。 张威收起手机,嘴里还感叹,“甜甜好聪明啊,她怎么猜出来了?” 都特么开卷考试了还猜不出来? 张威平时没这么呆啊,孟甜甜是不是给他下降头了! 沈梨绝望的想着。 “叶影帝,咱俩能换换助理吗?” 叶瑾行憋不住,低低的笑出声。 包厢的门被敲响,老板带着两个服务生上菜! 他们点了豪华龙虾套餐,老板特别推荐的。 油光红亮的小龙虾各个都有拳头那么大,整整齐齐的码了一圈! 蛋黄、蒜蓉、清水、冰镇、干煸、红烧、十三香,香气扑鼻而来! 中间还有摆盘精致的各色小菜…… 沈梨口水泛滥,瞬间忘记回去要被孟甜甜念的焦虑! 连坐了一天飞机没什么食欲的叶瑾行都觉得饿了! “等一下!” 沈梨强忍着美食的诱惑,拿出手机,“吃之前当然是要拍照啦!” 说完对着仙气飘飘的一桌子小龙虾拍了起来! 郑飞和张威忍不住,也拍了两张! 叶瑾行有些格格不入,“为什么要拍照?” “记录生活,记录好心情啊!也可以发发围博或者朋友圈什么的!”沈梨道,“我分享给你!” 叶瑾行手机震动,沈梨将拍的照片发给他。 沈梨平时喜欢拍些美食,花花草草和日常发在小号上。 “好啦好啦,开吃啦~”沈梨兴奋地拿起筷子,“这顿是为了感谢叶影帝,谢谢老板!” 沈梨对叶瑾行做鞠躬状。 张威也跟着一本正经,“谢谢叶先生!” 叶瑾行又被逗笑了,“不客气!” 郑飞狠狠揉眼睛! 老板从沈梨进门开始,笑容似乎就没断过。 郑飞觉得自己此刻应该化身老管家,说出那句恶俗又经典的台词: 好久没看到少爷笑了…… 郑飞还没从这一幕回神,更精彩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叶瑾行戴着一次性手套,手指娴熟的剥虾! 一掐,一挤,一拔,干净利落,一条完整的虾肉出现在手里。 “喔!叶影帝你现在可以呀,剥的又快又完整!”沈梨惊叹。 她觉得叶瑾行就是那种做什么都很有灵性的人,特别聪明,别人要学很久,他看一遍就能掌握窍门。 叶瑾行对她的夸奖很受用,“不难。” 郑飞竖起耳朵,老板什么时候会剥虾了?沈梨怎么知道的样子? 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叶瑾行手下动作不停,不一会儿就剥了满满一小碗虾肉。 叶瑾行将小碗放到沈梨面前。 沈梨惊讶,“给我吃?” 哇~ 叶瑾行也太好了吧! 她以为叶瑾行是想把虾肉攒起来,一次吃个爽! 她就喜欢这样吃,吃瓜子、吃松子、吃石榴都喜欢。 “你不是也帮我剥过吗?”叶瑾行低声道。 郑飞:!!! 老板好会,老板这都是搁哪儿学的! 郑飞眼前脑海中莫名出现粉红泡泡,可惜还没膨胀起来,就被张威无情扎破! “叶先生,您快吃吧,我来帮老板剥!” 张威深深自责,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老板和老板的金主爸爸。 不等叶瑾行反应,郑飞已经脱口而出:“不用!!” 叶瑾行:…… “为什么?叶先生都没有吃呢……”张威表示不理解。 “因为……因为老板喜欢剥虾!” 郑飞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老板工作压力大,剥虾特别解压,所以老板剥的很开心!!” 张威浓眉大眼的脸上,出现恍然大悟又迷惑不解的表情,“哦……” 沈梨低头无语。 叶瑾行用喝水掩饰尴尬。 其实沈梨自己碗里已经有小半碗虾肉,她用一只空碗装了半碗手擀面,将虾肉倒进去铺满,又舀了一勺浓浓的汤汁,撒上葱花香菜! “嘿嘿,给!”沈梨又将碗递了回去。 叶瑾行没舍得推辞。 从不贪恋任何山珍海味,却无法拒绝这碗平平无奇的小龙虾拌面。 沈梨也给自己做了一碗,吃得特别香! 叶瑾行第一次知道吃一顿饭也可以闲聊这么久。 从他的电影聊到综艺,又聊到这次演唱会…… 沈梨脱了手套擦擦手,转身从包里拿出两张邀请函——vvip嘉宾座的票! “邀请你来看我的演唱会,如果有时间的话!”沈梨双手奉上。 叶瑾行笑问,“不用我抢票了?” 沈梨知道他说的是上次在归云山时的玩笑话。 沈梨“嘁”了一声,“你一个超级甲方,想进场还不是随时进,一句话最好的位置都得给你恭候!” “那你还送我票?”叶瑾行促狭道。 “不是一回事好吗?”沈梨摊手。 “作为老板你当然可以随时进来视察工作,但我这是对朋友发出的正式邀请!” 意义完全不一样! “你还要邀请谁了?”叶瑾行问。 沈梨愣了下,老板脑回路果然和别人不一样。 “没谁啦,演出方抠抠搜搜,一共就留了十张票而已!” 盛勖、喻湘、万峻、梁诗诗他们来做助唱嘉宾的,沈梨都没再送票,要不真不够。 “不过给你留的是最中间最好的位置!”沈梨补充道。 叶瑾行显然很喜欢这个答案,犹豫了一下,“两张票……我和谁去呢?” 朋友、合作伙伴、客户……可他不想分享。 沈梨耸了耸肩,这她哪儿知道,送票都是双数,一张多拿不出手。 “咳咳咳!”旁边,郑飞猛的咳嗽。 见叶瑾行看过来,立刻殷殷望向自家老板。 我我我!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吃完饭已经10点多。 老板过来结账的时候请求和沈梨合影,沈梨大方答应,和老板比了个耶! 叶瑾行已经穿好外套,也站在旁边,等着老板接下来合影。 他心情很好,并不觉得不方便。 然后,就见老板笑呵呵的感谢完沈梨,收起手机。 “谢谢光顾,沈小姐,我送你们出去!” 叶瑾行:…… 两人的车已经等在门口,沈梨愉快的和叶瑾行告别。 晚上躺在床上,沈梨还回味着小龙虾的滋味。 放在床头的手机忽然震了一下! 沈梨打开一看。 冯成志:股份已经到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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