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 正在此时,正在吃羊肉的白虎,走到一旁的水缸前,将头伸了进去,洗了洗脑袋,将皮毛上的鲜血洗干净,然后甩了甩,走到了朱元璋和朱标面前。 “吼...!” “主人。” 白虎低声嘶吼一声,来到了朱元璋和朱标面前,低下了头颅,将脑袋凑了上来。 “嗯。” 朱标眯着眼笑道。 “这白虎,似乎能听懂人言?” “小白虎,你能后腿站立吗?” 朱元璋看见面前的白虎,眼眸之中闪过诧异之色,随口道。 “吼...!” “可以。” 白虎嘶吼一声,只有朱标听得懂,直接站了起来,五米多的体长,简直恐怖。 “哈哈哈...!” “好,好啊!” “真是神兽,神兽啊!” “白虎,真是那天上下凡的白虎啊!” “居然能够听懂人言,好,很好。” 朱元璋龙心大悦,看见白虎直接站起身来,那庞大的身躯,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一头白虎能听懂人言,而且体型如常庞大,简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朱标眯着眼笑了笑,能让朱元璋高兴一下,又有何妨? 后世最大的老虎,也就是东北虎。 后世科学家研究,觉得很久以前,老虎的体型应该比东北虎还要庞大许多。 雄性的东北虎体长基本都能够达到2.8米左右,更长甚至能够达到三米多,尾长约1米,肩高约1.1米,最大体重达到350千克以上, 所以这白虎能够长这么长也就可以理解了。 毕竟没有人知道在人类崛起之前,这些老虎是有多么强大,至今也没有具体的骸骨出现过。 更何况现在还是古代,在古代来说,白虎却是神圣的象征在。 白虎基本上都是和青龙、朱雀、玄武等并列的存在,由此可见,对于百姓来说,白虎基本上已经被神化了。 所以说,白虎能够长这么长,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东北虎都已经如此之长,如此庞大。 而东北虎只是凡间界的老虎,对于老百姓来说,白虎却是神圣的存在,那么这白虎能够长这么长,也就可以理解了。 在很多人眼里白虎就是神圣的存在,看见这白虎就犹如神降临一般。 哪怕这白虎真的只是啥也没用处的一头畜生,放在宫皇宫之中供着,也能够让无数百姓相信,大明江山永固,毕竟这白虎如此庞大。 “标儿,这白虎真是太厉害了,真没想到这白虎竟然能够长这么大?” “咱看到最大的老虎也没有这般了,比它小了一圈,这样的老虎出现真的是我们大明王朝的祥瑞。” “其他人都遇不到,为何标儿就能够遇见呢?” “这个说明我们大明王朝千秋万代,江山永固,未来必定还是我们朱家的江山。” “哈哈哈哈......!” 朱元璋看着面前的白虎龙心大悦。 毕竟能够听懂人言的野兽可是不多见的,可面前的白虎竟然能够听懂人言,自己让它后腿站立,它就直接站了起来,这就让他更加欣喜了。 这样的白虎别人遇不到,唯独朱标遇见了,这就说明他们朱家必定能够传承大明江山,千秋万载。 “爹放心,我们大明江山,一定能够千秋永固。” “传承万代。” 朱标点了点头,看着面前的朱元璋高兴的样子,面带微笑。 “没错,别人能不能遇见祥瑞,咱不知道,但是标儿遇见了,咱高兴。” “看见标儿这样遇见如此强壮的白虎,那么,很有可能,千年前的刘邦,斩白蛇起义,也许并非是一种偶然现象吧!” “标儿真的是让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自从有了你之后,爹就觉得,咱真的是啥神奇的东西都见了。” “仿佛一切东西在你身上发生,都是理所应当一般。” 朱元璋开怀大笑,看到朱标眼眸之中满是欢喜,对于自己这个儿子是越看越满意。 “别说笑了,这都是托了爹的红福。” “当时如果不是爹让咱去巡视三座城池,那咱也遇不见这头白虎。 “更何况,正好在回城的时候遇见了这一头白虎。” “再加上爹你做梦的时候,也梦见了这头白虎,这就说明这其实是您招来的,而只不过是被咱遇见的。” “您一个人在宫里,啥也遇不见,也只能够让咱遇见了不是?” 朱标笑着摇了摇头,看着面前的朱元璋说道,反拍了个马屁。 “哈哈哈,你说的也不无道理,你小子就知道让咱开心。” “二虎,去准备一下,今天晚上就在东宫用餐了。” “然后让皇后和各个皇子的嫔妃们也过来。” “咱们一家人也好久没有坐在一起用餐了,今天趁这个时机咱们就一起用餐,还有那些东宫的皇儿也全部都喊过来。” 朱元璋看的朱标很是满意,随后看向二虎,立刻吩咐道。 今天他非常的高兴,不仅仅解决了以前的疑难杂症。 毕竟之前自己已经分发下去了免死金牌,如果自己直接将他们砍杀,无视免死金牌的话,那对于他的帝威来说,还是有一点影响的。 作为帝王一言九鼎,明明分发下去了免死金牌,结果人家犯了错,免死金牌却没用了。 那么这说明你这皇帝说话不算话,说话和放屁一样,这以后谁还相信你的话? 这对于他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而这一次他已经彻底解决了这一个问题,将所有人的免死金牌全部都收了,回来以后就再也不需要担心,有人拿着免死金牌服胡作非为了。 另外,今天看见白虎竟然能够站立,而且能够听懂人言,这就让他更加欢喜。 刚才还见到了自己的宝贝大孙子,朱雄英。 看见朱雄英和自己似乎很亲近的样子,朱元璋内心也十分的开心。 有一种亲情,叫做隔代亲。 朱元璋看见诸雄英的时候,觉得自己这孙儿真的是太可爱了,自己真是太喜欢了,这也许就是因为隔代亲吧! 今天对朱元璋来说,算得上是三喜临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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