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我已经知道了。” “你们沈家为了我们吴国付出,这一切我们都看在眼里。” “这件事情,我会帮助你们。” “你们也不用太过担心。” 马秀英嫣然一笑,始终是那么和善。 “多谢王妃,多谢王妃。” 沈夫人破涕为笑,连忙拜谢马秀英。 “沈夫人毋须多礼。” “快快起身。” 马秀英看见沈夫人动不动就跪下,笑着摇了摇头。 “王妃,民妇知道,世子殿下尚未婚配。” “家中有一嫡女沈燕,民妇想要将其嫁给世子殿下。” “只需要做个妾侍,为奴为婢也是可以的。” “只求王妃能够答应我们家燕儿,能够留在世子殿下身边伺候。” “我们沈家愿意用价值白银一亿两的店铺和现银,作为嫁妆。” “希望王妃能够同意我们燕儿和世子殿下的婚约。” 沈夫人看向马秀英,说出了自己最终的目的。 只有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朱标,才能够和朱家绑定关系。 到时候才能够保住现在的荣华富贵,不至于被满门抄斩。 “什么?” “一亿两白银?” 马秀英内心骇然,当家做主这么久,都没有见到过如此多的白银啊! 这沈家一开口,嫁妆就是一亿两白银,这富可敌国,可真不是吹出来的。 就算是马秀英,都感觉到非常震撼。 这一亿两白银,是什么概念啊? 人家沈家随手就能够拿出一亿两白银,这得多富有啊? “沈夫人,这太多了。” “说实话,我们家标儿已经订婚了,订婚的对象就是常遇春,常将军的长女。” “沈家长女要是嫁过来,只能够做小。” “不过,我在这里的答应你,沈家女嫁入我们朱家,一样会风风光光的。” 马秀英点了点头,在内心再三思索,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她并不会看不起商人,而没有商人,货物根本就流通不起来,这一点,她还是懂得的。 至于朱标的妾侍当中,出现一个商人之女,她并不在乎。 马秀英没有门户之见,朱标娶什么样的女人,也没有明文规定要达官显贵之女。 哪怕是平民已无不可,更别说这些富商了。 虽然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后一位,可架不住人家是富商,而且是江南的首富。 这样的商人,比起乞丐来,不知道强多少倍。 他们朱家也不过是从乞丐起家,人不能够忘本,不管是士农工商哪一类人,都是他们治下的老百姓。 而且人家直接给出一亿两白银,这还做什么考虑? 现在吴国最缺少的就是钱,就算有珍妮机可以造钱,可你制作出来需要时间,买卖也需要时间。 马秀英作为吴国的财政大总管,自然知道,吴国缺钱,而且很缺钱。 可如果有这一亿两白银,他们用来养兵,都能够养活百万装备精良大军四五年的时间。 这还是没有一分钱收入的情况下,都能够养活百万大军,这是多么恐怖的财富,用脚指头想一想,都会接受的存在。 “多谢王妃,多谢王妃。” 沈夫人松了一口气,只要是马秀英答应了,这件事情就成了。 而且沈家也算是逃过一劫了,内心更多的还是喜悦。 他们一个富商,居然成为了皇亲国戚,这也算是一种喜事。 自己女儿能够嫁给朱标,未来最少也是个妃子,到时候她们沈家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不仅仅有钱,还有地位,这可是稳赚不赔的事情。 于是乎,朱标就莫名其妙的又多了一桩婚事,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 “你说什么?” “沈万三来找咱了?” 朱标刚回到王府,听见下人来禀报,有些诧异。 “是的,世子殿下,沈万三在外求见。” “世子殿下是否要见见?” 下人点了点头道。 “阿冰,去将人带进来吧!” 朱标点了点头,让身边的阿冰去将沈万三带进来。 “是,世子殿下。” 阿冰拱了拱手,转身离去。 “草民见过世子殿下,世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沈万三很快被阿冰带了进来,内心有些慌乱,额头冒着汗珠,伸出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上前行礼。 “沈老板,起来吧!” “不知道你找咱,有何要事?” 朱标点了点头道,有些好奇,面前的沈万三找自己有什么事。 “世子殿下。” “草民今日言语有失当之处,请世子殿下恕罪。” “今日草民前来,是想要和世子殿下求一件事。” “如果今日之事传扬出去,希望世子殿下能够帮衬一二。” “草民愿意奉上白银一千两,作为报答。” “只求能够留我们沈家一条后路。” “希望世子殿下怜悯。” 沈万三在朱标面前跪了下来,泪流满面,内心十分的担忧,万一朱元璋要找他们麻烦,就光这一句话,都能够将他们满门抄斩。 到时候家产充公,还不如现在用来收买人心。 “一千万两白银吗?” “这沈家,还真是有钱啊?” “后世好像有人调查,沈万山沈家最少有二十亿两白银,这能够养活多少百姓?” “这些钱财,可真是比国库还要富裕。” “一出手就是一千万两,还真是阔绰。” “不过,财不外露的道理,这沈万山却并不知道。” 朱标眉头紧锁,看向面前的沈万山想到,财不外露,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一旦你有了太多钱,不被别人发现还好。 可你嚣张跋扈,到处炫耀,这就会遭人嫉妒,遭人陷害。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界,有钱,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沈万三,想要咱保护你,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要付出的代价可远远大于这一千万两白银。” “当然,你也会得到比现在还要富裕的金山银山。” “你也愿意选择?” 朱标看向沈万三,眯着眼笑道。 “世子殿下,草民愿意。” 只要能够活命,现在沈万三可管不了那么多,直接跪地叩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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