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准备好的剧本,拿出来就直接演。 不到十分钟。 一辆车就停在了祠堂门口。 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西装的人,抖了抖锃亮的皮鞋,朝着四周不屑地看了一圈。 直到人群自动让开,才迈着步子走了过来。 “嚯!是郑所长,还真是郑所长,怎么他亲自来了?” “出大事了,这下要真出大事了,但是这样不妥吧,咱们自己的事,郑所长掺和进来,不妥!” “现在六具尸体还挂着呢,又一个人没了眼珠子,得解决啊,必须解决啊!” ...... 郑所长走到瘸子跟前,清了清嗓子问道,“谁报的警啊?” 瘸子踹了一下面摊摊主道,“他,他报的警,他被人把眼珠子抠掉了,还被吃了!郑所,这可是刑事案件啊。” 郑所长厉目扫了一圈,正好停在了李大柱身上问道,“是不是你?” “是。”李大柱当即应诺了一声。 这倒是让瘸子和郑所长没想到,犯罪嫌疑犯主动承认了,这还没走流程,直接招供了。 嘚! 省事! 郑所长当即板着脸对李大柱说道,“那行了,跟我走一趟吧。” 瘸子见郑所长忘了另一件大事,又赶紧在一旁小人得志地补充道,“郑所,还有六具尸体在外面挂着呢,也是他干的。” 郑所长脸色一变,当即呵斥道,“是你?” “也是我。”李大柱面不改色地答道。 这下事情大了,可不止是简简单单的伤人了。 平日里,堡寨的事情,都是大金牙处理,民不举官不纠,可现在已经摆在自己面前了,不能不管。 立刻地。 郑所长就冲着车招了招手。 当即。 从车上下来了几个穿制服的人。 郑所长原本以为只是来走个过场,因此也就没让穿制服的下属跟下来,毕竟,属于跟大金牙的私下交易,不太方便。 没想到,闹大了! “动真格的了,不对啊,那六个挂上的人之前不是为非作歹吗?新城主是在帮咱们啊!” “思想觉悟太低了,杀人了,是杀人犯,人都挂上了,你还帮他说话,你不怕你也挂上?” “还得是大金牙啊,来过几任新城主了,不都被大金牙收拾了吗?这个我看也不例外!” ...... 郑所长伸手一指李大柱说道,“拷上拷上!” 话音刚落。 丁见阳指了指郑所长手里的手机道,“接电话。” “你谁啊?接什么电话?我手机响没响我自己不知道?让开!”郑所长不耐烦地冲丁见阳摆摆手。 刚冲丁见阳说完。 “主人接电话啦~主人接电话啦~”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 郑所长微微一愣,心中嘀咕,这见鬼了?这人怎么知道我电话要响? 狐疑着,郑所长就接起了电话,“喂,是我,你哪......啊!哦~啊啊啊,是是是,对对对,没错没错没错,嗯嗯嗯......” 眼瞅着汗珠就从脑门儿上一路往后脖颈去了,擦都擦不过来。 “等等等!回来,快回来!” 郑所长连忙把下属叫了回来,一把将下属手里的钥匙夺了过来。 嬉皮笑脸,哆哆嗦嗦地亲自给李大柱解开道,“大......大水冲了龙王庙,多有得罪,您别见怪。” 李大柱只是笑了笑道,“能管吗?” “能......不能!那都是堡寨自己的事儿,那我们怎么能管呢!管不着,绝对管不着。” 郑所长一边擦汗一边赔笑。 “走了?”李大柱又问。 郑所长马上反应过来,就差没给李大柱磕头了,没想到这位大人物这么好说话,竟然就放自己走了。 “走,走,马上走!” 一溜烟地,郑所长就带着人,麻溜地走了。 瘸子只恨自己一条瘸腿,追不上也压根儿喊不住。 一众墙头草忽然有一种狂风中不知该倒向那一边的感觉。 “发......发生什么事了?郑所长是来打卡的?这是他的打卡点,然后就下班?” “虚,铁定是体虚,流了那么多汗,得补啊。” “你们是不是聋,新城主是大人物,郑所长这一脚踢到铁板上了,我看瘸子那条好腿也保不住!” ...... 坐在车里的郑所长一直不停地擦汗,活像是爆掉的水龙头,一旁的下属一边帮忙擦汗一边问道,“郑所咋回事?你咋这么虚?” “虚你......你懂个屁!” 看着郑所长骂人都有气无力的苍白样子,下属顿时明白了,“是你刚才接的电话?是谁啊?能把您吓成这样,您瞧瞧,这还吊着六具尸体呢,太目无法纪了,太无法无天了,咱们不管了?” “管你......你想管你就去管,别连累老子,目无法纪?无法无天?曹......曹......曹幼娘就是......天!” “曹幼娘?谁啊,没听过,谁啊?县局的?” “县你娘!省委书记曹德勤的女儿,武德天清院背后站着的女人!” 傻了。 彻底傻了。 这么大一尊大佛,下属宁愿自己没听过,赶紧地,不能给郑所擦汗了,改成给自己擦汗了,毕竟,自己流得比郑所还多! “必须解决!这件事必须解决!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办法,让郑所离开了,但是!” 瘸子大声疾呼道,“咱们堡寨有咱们堡寨的规矩!大家伙儿说是不是?!” 没等到吃瓜群众开口,丁见阳冷不丁地一句话,“谁还想看清楚面条吃了几两?” 死寂一片,比七月半烧纸还阴森的寂静。 连慢性咽炎那货都强忍着不咳出声来,生怕被抠眼珠子。 杀鸡就是儆猴的,鸡不白杀,眼珠子不白扣,现在压根儿就没人关心几两面了。 瘸子也敏锐地注意到了这点,立刻变了一个方向道,“各位,伤人了啊,乡绅们,老辈子们,乡亲父老们,瞎了一只眼呐!” 说着,瘸子竟然呜咽了起来,仿佛卖面的是自己亲爹。 一心要收服人心的李大柱,自然不能用强,笑着对众人问道,“乡亲们觉得应该怎么办?” “要不......给点钱吧?” “咳咳咳......我看还是得送医院,让他治治,不治怎么能行呢?卖面也不至于掉眼睛。” “对对对,哪怕这小子混账,也就一碗面钱,没必要弄残了吧。”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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