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这里面的衣服,每一个图案都不重样。 要知道现在的衣服上的图案都很单一,能印着china的,就已经算是潮流了。 但是江雪晨上面的图案,每一个都不同,让人看起来格外的讨喜。 毕竟布匹是自己生产的,江雪晨生产的T恤,成本足够低。 服务员对大妈说道:“阿姨,我们这的T恤,每一件都比服贸商场的便宜五分钱……” 便宜五分钱,就像是在大妈的身体里面,注入了脉动一样。 大妈一拍腰包,嘴里面嘟囔道:“这么好的衣服,这么便宜,给我来两件。” 其实她本来是来店里面看稀罕的,听说每一件衣服便宜五分钱。 在这个贫穷的时代,便宜立刻让大家疯狂了起来。 这年代的人,更喜欢便宜的东西……毕竟生活水平还没有上去。 在享受生活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活着。 然后大家便开始疯狂的抢购这些T恤。 大街小巷,那些喜欢聊天的大妈们,嘴里面全在唠叨着,你们听说了吗,新开业的太行服贸,里面的衣服比外面便宜五分钱呢。 “听说了,听说了,我们家买了两件,款式新颖,我还洗了一槽,这衣服不仅没缩水,还没有褪色。” “我听说了,他们是用自家产的太行梦幻白布制作的,质量没的说。” “你们都买了吗,我落后了,我这就去看看,是不是真有你们说的这么好?” 不仅仅是广州,整个珠三角地区,江雪晨都开设了太行服贸。 现在的纺织业,印染业已经高度的绑定了。 如果江雪晨想要打开市场,想要把布匹卖给那些印染厂,难如登天。 于是他另辟蹊径,自己搞了一个太行服贸,只要自己的产品价格低,打出了影响力。 市场就会相互挤压,那些印染厂,就会自己找上门来,购买自己的布匹。biqubao.com 而且让江雪晨没想到的是,自己搞出来的太行服贸,竟然会这么火爆。 没有一个月的时间,广州的大街小巷,老人孩子,到处都能看到穿太行T恤的人。 江雪晨跟小玲回家的时候,嘴里面说道:“看到没有,我们的太行服贸,这就是潮牌啊,哈哈。” 小玲本来还在为布匹的销售渠道发愁,没想到江雪晨,直接搞了一个自产自销。 而且小玲核算过成本,最近这段时间,她们的工厂,赚了不少的钱了。 这样下去,用不了几个月,就可以赚回来购买机器的钱。 小玲对江雪晨问道:“大哥,你这种自产自销的方法,是在日本那边学习的吗?” 江雪晨心里面想,自己这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误打误撞的意外收获。 江雪晨却说道:“哼,这可是我的原创,我感觉我们的太行服贸,还是很有搞头的……回头搞几个设计师,我们设计一些秋装和冬装。” 本来江雪晨本来没有打算搞一个潮牌的,只是想要把自己的布卖出去。 现在他忽然发现,似乎这卖衣服,比卖布赚钱啊。 江雪晨的脑海里面,飞速的运转。 然后他跟赵媛商量道:“你说我们太行服贸,在北方也开设几个门店,怎么样?”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是燕京和天津绝对有搞头。” 江雪晨点了点头说道:“听你的,那就在燕京和天津,开设太行服贸!” “我也没想到,卖衣服比卖布赚钱,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赵媛说道。 …… 燕京,江雪晨的岳母,正在小卖部售卖东西的时候。 青水走了过了,他说道:“妈,你听说了吗,前门大街那边,开了一个特别火的服贸店,里面的衣服,又漂亮,又便宜?” “你现在自己赚钱了,想买衣服,还用跟我这个当妈的商量吗?” “妈,我是想给对象买个衣服,我一个大老爷们,也不懂啊,过去买衣服,怕人笑话。” 青水尴尬的一笑说道。 岳母站起身,刚想要去帮青山看衣服。 江雪晨的好友,高卓走了过来。 高卓对岳母说道:“阿姨,我们太行集团在燕京开设了太行服贸,这是我们厂生产的衣服,我们老板让我给你们带过了几件。” 岳母打开包袱,只见里面有很多衣服,每一件衣服,看起来都很新颖。 青水对高卓问道:“高大哥,前门那个火爆的衣服店,是我姐夫开的?” “准确的来说,是太行集团开的,毕竟这个集团里面,还有赵媛1%的股份。” 青水脸上挂上了嘿嘿的笑容。 岳母则是瞪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你不会想白拿你姐夫送的衣服,送你女朋友吧?” 显然他的小心思被岳母看透了。 他能做的,只有报以苦笑。 没有多久,靠近前门的地方,人们在街上下象棋的人,多数都穿上太行服贸的背心和T恤。 “你说人家这布,是怎么制作的,洗了之后一点不缩水,穿在身上一点不扎身子。” “我已经穿了好几天了,要是其他的布,早起球了……” “太行服贸这布,应该是顶好的布,可是他们的衣服,却比较便宜,咄咄怪事。” “这么说的话,以前卖衣服的人,坑了我们不少钱啊。” “别乱说,我听说了,太行服贸用的布是自己生产的,自产自销,成本肯定低啊。” …… 领导的家里面,伯母对领导说道:“老头子,快来,有件新T恤,你试试。” 领导穿上T恤,转了转肩膀,笑着说道:“这衣服不错,穿起来很舒服,应该要不少钱吗。我的衣服还有,以后就不要破费购买衣服了。” 伯母嘿嘿一笑说道:“死老头子,这衣服可不是买的,是雪晨托人送来的。雪晨在广州那边,自己开了纺织厂,制衣厂,这衣服是他自己生产的。” 领导听到这里,仔细看了看这衣服,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他看着这布,嘴里面嘀咕着:“这布,好像不是用印度长绒棉纺织的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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