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雪晨想到的暴怒的领导,就觉得有些可怕,还是趁早打消了这个念头。 江雪晨很快把徐龙的入职手续办好了,而且江雪晨,还把徐龙安排成为了车间的主任。 黑子是厂长,当然黑子只是处理常规的问题,徐龙来管理具体的事务。 酒厂那边的厂长,直接给了三娘。 三娘管理起来,游刃有余。 主要是酒厂那边,还需要不断的对外扩张,需要处理一些机巧的事情,自然需要有一个聪明人坐镇。 徐龙更是跟江雪晨打包票说道。 “老板,别的不敢说,我们的同学,我最少能联系上十个,过几天让他们来你这里面试。” 江雪晨点了点头,终究他还是压制住了自己去大学里面,挖老师的想法。 毕竟大学的老师,每一个都是宝贝。 如果自己敢挖大学的墙角,恐怕到时候,领导会冲过来,打他的屁股。 能找到这些学生,江雪晨已经很感激了。 江雪晨又来到了机械厂的隔壁一个厂房,这个厂房里面,放着一些弹珠汽水制造机。 徐龙毕竟是研究机械的,大体看了一下,就对江雪晨说道:“老板,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弹珠汽水制造机吧。这东西在国外挺火的,在国内,有市场吗?” 江雪晨则是一脸神机妙算的模样,摸了摸下巴,对徐龙说道:“大家不能一直穷下去吧,现在已经有很多人的手里面有闲钱了。否则我们的玩具和白酒,也不会销量那么好了。汽水,将会是下一个爆款的产品。” 徐龙点了点头,虽然还有疑虑,但是还是选择了相信江雪晨的话。 毕竟这个少年,是一个在不断的创造奇迹的少年。这个少年,白手起家,从来没有失败过,靠的就是独一无二的眼光,大胆的行事风格。 江雪晨是有心把弹珠汽水行业搞大的。 他跟徐龙,聊了很久,然后让徐龙,直接开始来厂里面上班。 负责培训那些即将到来的工人。 他自己,则是先回到了家中。 母亲和青柠,正在家里面嗑瓜子。 见到江雪晨走回来,青柠问道:“今天这么早回来,厂里面没事吗?” “公司已经走上正轨了,我当然要多多休息,陪陪我的老婆了。”江雪晨嘿嘿的说道。 母亲却是啧啧道:“都结婚这么久了,还这么腻味,还让不让老人家活了?” 青柠却拆台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只要好好说话的时候,不是在外面犯错了,就是有事求我,说吧,什么事?” 两人太了解了,江雪晨从自己的后背,掏出来了两卷红色的毛线,笑着说道。 “江月上学骑车手冷,我想让你给他编织一双棉手套,嘿嘿,怎么样?” 青柠一把夺过毛线,笑着说道:“傻样,不就是两个手套吗,三五天就编制完了。” 母亲说道:“青柠还要带孩子,有些累的,要不还是我来编织吧,我闲着也是闲着。” “妈,不用的。我这手套的样式,是在燕京学的,新颖。江月是小姑娘,带出去好看。你们那个年代编织出来的手套,充其量是个两个口袋,能套在手上就行。” 青柠一边说,一边拿着毛线去房间里面拿毛衣针了。 江雪晨则是想要去厨房做饭,可是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什么猪肉。 走出来说道:“我们回来这几天,好像家里面没吃过啥猪肉,这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准备杀头年猪,做些腊肉,腊肠,吃个痛快。不能让村里人说,江雪晨这小子发财了,家里面开着养猪场,还不让媳妇吃猪蹄补奶,是真的小气啊。” 听着江雪晨的话,青柠噗嗤乐了,母亲则是说道:“你自己想吃肉,就去杀猪,怎么那么多的废话啊。” “妈,你说的没错,在燕京的时候,这小子不仅要吃肉,还要吃牛肉呢!” “牛肉也太贵了吧,儿子你是想当皇帝吗?” “妈,你可别乱说话了,老佛爷的祖坟都让人刨了,我可不敢享这福。我们家的猪是喂养酒糟长大的,猪肉应该会有一股酒味吧,应该很好吃吧?” 听着江雪晨的话,青柠说道:“你就不要贫了,赶快去杀猪,不然晚上,赶不上炖肉了!” “得令~!”江雪晨唱着京腔,走步八卦步,兴致冲冲的离开了。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冬季。 新年将近,又要开始准备礼物了。 虽然朋友不多,但是礼物,还是应该送到的。 养猪场内,除了大姐,另外几个负责养猪的,全是村里面的老年人。 虽然养猪的工资不高,但是胜在清闲。 江秋水见到江雪晨后问道:“小弟,你怎么来养猪场了,你又要管理了吗?” “养猪场名字都是大姐你的,以后这就是你的产业了。弟弟我今天来姐姐的养猪场里面,吃两头猪,姐姐应该不会跟弟弟要钱吧?” 江雪晨一边说话,一边跳进一个猪圈,熟练的捆绑住的一头肥猪的后腿。 然后用绳子套住肥猪的脖子,喊了几个工人一起用力,直接把这头将近300斤的公猪,拽了出来。 吃猪就要吃公猪,母猪不好吃,陈年老母猪最难吃,肉又酸涩又咬不动。 猪是搞出来了,可是善于杀猪的三娘,却没有在这。 江雪晨拿着杀猪刀,面露凶相,最终还是对大家问道:“诸位,叔叔婶婶,谁会杀猪,帮忙给来一刀?”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全都摇头。 就在这时候,旁边传来了徐光头的声音:“我第一次见,喂猪的不敢杀猪,你可真是给我们老爷们长脸?” “徐光头,你帮你侄子安排了工作,怎么又跑来了农庄?” “我要农庄的养猪场里面看看,猪长成什么样了。现在我的肉联厂,还供应着市区肉,少了你们的猪肉可不行。” “那你这是受到上级重用了,说不准过段时间,就要调到市区去工作了。” “老子可不去,到了那边当小弟,我在这边当领导。杀猪的猪血,经常可以带回家熬成血豆腐,不是美滋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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