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事说完了,该睡觉的睡觉,该回去办公的回去办公。 野妈妈紧赶慢赶的也没追上野爸爸,看着野爸爸开着悬浮车又回去了实验室,气的直跳脚。 “狗逼,老娘没叫你绝种给你生了俩儿子,就犯了一次错,你就这么对我?”骂骂咧咧的看着悬浮车回去了。 野家老宅只有野奶奶居住,儿孙长大了都结婚分家出去住,虽然不聚在一起住,可野家的确是联邦里少有的和睦家庭。 你欺负了一个野家人,完犊子了,野家不分老少,只要野家人没犯错,那绝对一大家子齐上,不死不休。 联邦里的其他人家轻易不会招惹野家人。 哪怕知道野妈妈很可能是攻击野家的弱点,也没人敢轻易动手的。 野家对野妈妈的态度太明显了,管的不多,绝对不当亲近自家人看待。 不离婚就是看在野妈妈生了俩孩子,对野家有生育之功的份儿上,真欺负野妈妈了,野家会管,但是想从野妈妈这边儿下手来整野家没戏。 野家一定放弃野妈妈! 野妈妈回家后,看着小儿子气不打一处来:“你倒是跟你哥一样争气一点儿啊,好歹也混个作战队的大队长当当,大学学什么不好,非要去学种地?” 未来能有什么出息? 小儿子翻了个白眼:“那您有大儿子啊,去找啊,我哥不搭理你怪谁呢?” 指望我? 呵呵,我就喜欢种地,你管得着吗? 要举办婚礼了,苏还丹就跟炼丹系的导师请了假。 导师顿时就笑了:“那感情好,记得回来带喜糖啊,我就不去了,太匆忙,代课的老师不好找,好的,祝你新婚快乐,回见。” 导师早看出来亨利家的小子在搞鬼,可他就是个普通人出身的教师,能干啥呢? 除了把苏还丹的课余时间给安排满,别叫那臭小子抓到更多的机会就是他的极限了。 没想到苏还丹是真聪明,这么快就结婚了。 婚礼并不是很盛大,这个时代结婚,家族大的,家人都不见得能凑齐,更别说亲朋好友了,能来的没几个。 就找了一家酒店,办了三桌,简简单单又热热闹闹的把婚礼办完了。m.biqubao.com 办婚礼这天是周三,周四一早野毅纶就要归队了,新房也没安排太远,就在苏劲松家居住的小区对面的一个住宅区。 户型稍微大一点儿,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户型,这里原本就是野毅纶进部队后赚钱自己买的房子,去年装修完一直没住过。 从酒店回来后,野毅纶就跟苏还丹开始交代家里的事儿。 “野家如今是我爷爷当家,我爷爷也是十二大元帅之一,掌管第七军团,未来接班的是我大伯,之后应该是我这一辈儿的大堂哥接班,我爸本身就是小儿子,又一心科研,除了他的实验和野家,眼睛里也看不见别的,平时不用搭理我爸,我大伯母是养大我的人,我那命格,我大伯母对我有大恩,没嫌弃我,这次没能赶回来,年底你应该能见到,我大伯母人特别好相处,大伯和二伯跟我爷爷一样典型的军人,你应该接触不多,再就是今天见到的我二伯母,二伯母是个聪明人,一般只管自己的小家,不愿意管别人家的事儿,外面遇上了,她会维护野家人的脸面,我妈你就不搭理她,见了打个招呼就行,她有什么事儿,你都说你不当家,让她来找我,我们母子之间没大仇恨,只是不亲近,其他兄弟姐妹跟我亲弟一个样儿,我们关系都还行,只是都忙,我们见面都比较少。”家里的关系就是这样。 苏还丹诧异了,还以为大家族难免要费心思打交道,结果公婆不需要多管,有事儿可以推到野毅纶头上,这婚后的日子蛮好的嘛。 里外里省了不少事儿。 “我估摸着你下次休息,奶奶就该把我名下的产业都交给你管理了,都是我从军自己置办的私产,以前都是我奶奶管着,后面应该都归你管了,我有铺子的,我的意思,岳父这边儿要不要在第七军团后勤部挂个名儿,自己开店?”可比给人打工强,我当女婿的不要租金,野爷爷这么照顾亲家也不是苏家一家,这都是惯例了。 当然,要是哪个亲家吃相难看,不知好歹,野家能给多少就能拿回去多少。 野毅纶家其实除了她亲妈家有点儿家底之外,大伯母和二伯母都跟苏还丹的出身一样,娘家那边儿家里都尽可能的照顾了。 对于野家来说就是付出一点点,儿媳们能安心过日子。 可对于出身普通的儿媳家里,那家里说翻天覆地的变化都不为过。 至少,野家肯这么照顾,家里没有人能去野外拼搏的时候,家里的日子真的能提升不少。 苏还丹也不矫情:“那我回头问问我爸,我爸那人,我总觉得更喜欢在野外。” 野毅纶就不继续劝了,回头再说,毕竟是老丈人自己的人生,可以边上儿帮衬着,但是不能给全完安排,不合适。 “三间卧室,有一间是工作室,我主修炼,军校辅修机甲学科,打小喜欢炼器,所以搞了一间工作室,回头你看着再安置一张工作台,炼药炼丹都行,觉得地方施展不开,回头把客卧重新装修,给你弄成炼丹室也行。房子的装修你要是看不上,按照你的心意重新装修。账户咱俩已经链接了,我账户的能量点、联邦币、功勋值,你都可以用。”野毅纶只说自己的,一句没提苏还丹的一千万功勋值。 野家自然不缺一千万功勋值,可野毅纶个人也就一百来万,是他从军后自己赚的。 不算家世,就个人来说,他其实娶了个小富婆啊。 一下午,野毅纶不嫌累的给苏还丹准备吃的。 各种高等级能量食材一买就是两份儿,饭菜一做也是两份儿。 做好的饭菜一半儿给苏还丹装进空间纽里,一半儿又分成两份儿,一份儿自己留着,一份儿跟苏还丹一起去苏劲松家送过去了。 苏劲松送走女儿女婿,看着桌子上垒起来的保鲜饭盒牙酸,闺女被叼走了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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