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也知道金国攻打高句丽的计划,但是并没有援助他们的想法,在他眼中,高句丽也在灭国名单上面,如今金国攻打他,无论胜负,都能削弱双方的实力。 虽然金国消灭高句丽后,可以得到他们的领土和人口,但是需要至少五年的时间来消化,即使攻克高句丽王城,不代表征服了整个种族,他们内部依旧会进行一段时间的抵抗,而高句丽现在的地盘,也算不上富庶。 此战之后,魏国也不会给金国消化高句丽地盘的时间,如此借助高句丽来牵制部分金兵,何乐而不为。 随着时间推移,金国的开路先锋完颜银术可、寇镇远,率领五千先锋,抵达了玄菟郡北境的高显城。 田豫统帅第三军团第七军和第四军团第五军,因为岳飞诱敌深入的计划,他可以放弃高显城,退守望平城,但既然是诱敌,还是得勾引一下。 像辽州这种边境,除了一些特定的重镇以外,其余的城池城防算不了多强,高显城原本是一座用来贸易的边境小城,城墙防御也就比中原县城好一些。 田豫带着一个主力营和一个普通营,六千人进驻此城,将城内百姓全部迁至玄菟郡的后方,并加固城墙。 东北方向,金国先锋军兵临城下。 完颜银术可,下令全军停在城外,看着城楼上的旌旗。 “果然,我大金国内有不少魏国的奸细,他们已经提前做好准备了。” 寇镇远提议道:“将军,我们是否先驻扎下来,等待大王的主力军过来。” “不必了。”完颜银术可拒绝了他的提议:“我们作为先锋,岂能未战先怯,传令各部,准备攻城。” “诺。” 高显小城的城墙不过三米多高,毕竟据说长安的城墙才12米高,建造城墙是一种极其费人力、物力、财力的事情,普通城池的城墙不高很正常。 高显原本用于魏国和金国之间的贸易中转,并非御敌之用。 田豫看着金国的士卒不断涌来,丝毫不慌,守城的魏军开始架设强弩,已经对准了金国的军队。 完颜银术可停在强弩射程外,喊道:“城内的魏军听着,此等小城,挡不住我大金勇士,尔等若是投降,可免一死,否则破城之后,必屠灭全城,鸡犬不留!” 田豫回道:“魏与金,父子之国,子弑父,天理所不容,尔等不愧为塞外蛮夷,不通礼数,尽管放马过来。” 完颜银术可听后,感到莫大的耻辱,下令:“攻城!” 金国先锋军立即发起冲杀,开始攻城。 “放箭!” 强弩与弓箭手的配合,顿时放倒了一批金兵,但金兵举着盾牌,不断向前推进,后方也有金国的弓弩手还击。 金人善战,而且更是与魏国有辱国之仇,在完颜阿骨打的宣传下,此役被全国视为复仇扬国之战,隐忍多年的金国士卒,可谓是斗志高昂,他们了解过中原的繁华,然而只能在东北开荒求存,这便是魏国对他们的压迫,他们要通过此战,打入中原,夺取财富、土地、美人。 辽阳城 岳飞找来雄阔海,嘱咐道:“雄将军,你率领两营骑兵,赶到菟山一带,田豫从高显撤退时,金军必然会追击,你伺机伏杀这波追兵,完成后再退回来。” 雄阔海不解的问道:“元帅,既然你想诱敌深入,为何还有伏击金国的先锋,若是把他们打疼了,不敢南下怎么办?” “金国君臣不是废物,若是单纯视敌以弱,他们不会轻易上钩,打得太顺,反而容易露出破绽,得让他们感到阻力,然后金军破除阻力,付出了些许伤亡,向前顺利推进攻城掠地。” “原来如此,俺明白了,这便去。” 雄阔海接令后,迅速点兵离去。 完颜银术可强攻高显三日后,田豫也计划突围了,反正他主要任务是防守望平十日,而且估计拖了三天,完颜阿骨打的主力也快到了。 高显第四日,田豫披甲上马,带着城内士卒从西门杀出,向南撤向望平。 金军阵中 寇镇远指着撤退的魏军说道:“将军,魏军弃城了。” “哼,中原人就是胆小如鼠,大王的主力军已经据此不远,你带人把高显城清理一番,本将要亲自去斩下田豫小儿的首级,今夜我等便在高显城内庆功。” 随后,完颜银术可率领三千兵马,追杀田豫,寇镇远虽然想劝说他别追,但想想还是算了,完颜银术可作战勇猛,看不起田豫这种弃城的行为,劝了也不一定管用,反而引起他的不快,自己就是个副将,主将说什么就是什么。 田豫率军轻装撤离,丢弃了不必要的辎重,完颜银术可的先锋军主要任务是探路推进,也只有少量骑兵,而且他也不是莽夫,不至于带着几百骑兵去贸然追击魏军,在带着三千追兵的情况下,即使中了埋伏,自己也能退走,如果就几百骑兵,被伏击了还真不一定逃得掉。 双方的距离不断拉近,田豫所部虽撤但不溃,到了菟山一带后,雄阔海看见田豫将旗,高呼:“国让(田豫)先行,我来对付金狗!” “多谢梁纥(雄阔海)!” 田豫率部通过,雄阔海率领六千骑兵,发起了对完颜银术可的冲锋。 完颜银术可见到突然出现的魏国骑兵大惊。 “不要乱,放箭!” 金国弓箭手立即弯弓搭箭阻击。 刚刚射出一两轮,对魏国骑兵造成了一点点损伤后,雄阔海便率军冲入阵中,直取完颜银术可。 “居然冲我来了,呵呵呵。”完颜银术可从亲兵手中接过大刀:“弟兄们,随我杀!” 双方混战在一处,骑兵的突击打散了金军的军阵,开始绞杀金卒。 除非完颜银术可以斩杀敌将,提起士气,否则斗下去,他们估计会被全歼。 雄阔海长棍砸来,完颜银术可横刀挡住,被巨力打得一颤。 雄阔海曾听李烨说过,金国多骁将,他今天倒是要见识一下,这个金国先锋将什么水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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