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后,沈万三便在宦官的接引下,来到了承乾宫。 “臣沈富拜见大王。” 看着眼前胖了一圈的沈万三,李烨笑着说道:“免礼吧,我说你最近富态了不少啊。” “嘿嘿,这不是托大王的福嘛,商运亨通,人自然也是心宽体胖。” “行了,别贫了,孤想问问你关于神都集会,你是否有参与?” “神都集会,邺城盛事,臣自然是分了一大杯羹的,不过臣的钱财,就是商部的钱财,就是大魏的钱财,也就是大王您的钱财。” “神都集会,虽说是民间创办,但却是河北世家在背后提供资源,让一些年轻士子主办,以提高声望,这种行为我们还是得注意点,不过也不能拔了,没有一个神都集会,还能在冒出一些其他的。” “大王英明。” “世人所传,黑甲卫是孤的盾,玄甲骑是孤的矛,飞虎骑是孤的箭矢,不良人是孤的佩剑,而你沈万三为首的商部,是孤的私人钱袋子。 那就有劳你这个钱袋子,加大对于神都集会的投入,和他们多多交流,之前你代表大魏商部,现在你和他们谈,代表了大魏王。” “臣遵旨。” 沈万三知道现在李烨闲下来了,要开始整顿内部了,近些年,天下十三州,冒出来的牛鬼蛇神,可不少。 “那些世家,孤经常带他们玩,现在有这么个平台,孤可不能不参与,你先退下吧。” “诺。” 沈万三退了出去,李烨都发话了,他不得赶紧落实? 李烨站在窗前,看着乌云蔽月,虽然在中原打了两年仗,但不代表他对一些背后之事不清不楚: “儒家的发展僵化,需要百家调剂,但若论王朝稳定,百家之中,儒家思想确实利于君主。 然万世之道,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外儒内法,兵戈御敌,纵横邦交,辅以农桑,医道传世,妙法阴阳,墨与公输以利器,然诸子百家,思想何其庞大,当初之举措,也不知将帝国的车轮,引向何方。” 就诸子百家而言,墨家思想对于当下是最不合适的,李烨推行百家,来活跃思想界,墨家思想,也开始冒头了。 “侠以武犯禁,我看看你们的脖子到底有多硬,盯好那些人,希望他们别太嚣张。” “诺。”暗处,一人答道。 批了两个时辰的奏折后,李烨移驾栖云宫,好好关爱了一下荀采,嬉闹了半个多时辰,才睡下。 次日 李烨在荀采的服侍下换好王服,准备去上早朝,召见杨修,自然是在下早朝之后。 吃早膳的时候,李烨偶然瞥见一旁的架子上似乎放着一合酥,便询问道: “采儿,那盒酥那我看看。” 荀采取过架子上的酥,递给李烨:“大王,这是大司农从关中回来时带到,给宫中送了不少。” “志才送的,不错,还有吗?” “北常侍那里应该还有一些囤货,毕竟当初我们一些妃子分了一些,剩余的存放等大王发落。” “放各地进贡物品的府库我一般又不去,而且清单我也就偶尔看看,这等我哪天想起来看看,酥糖不得放坏了。” 李烨打开盒子看了看,里面的酥糖摆放整齐,一看就是高端货,戏志才送到宫内的,能不好吗? “这样,这一合酥,我先带走了,至于府库那些,你一会儿去找小北子,让他给各个宫内都送,分了吃了,一人一口酥嘛。” 荀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一人一口酥’,不就是‘一合酥’嘛。 “谢大王。” “行,孤得上早朝去了。” 李烨带着一合酥,先去了承乾宫的偏殿,拿起一支笔,蘸了墨,在盒子上写下了‘一合酥’,然后放在桌案上。 “小西子。” “奴婢在。” “一会儿,霖儿带杨修过来,给其领到这里,然后你什么也别说,也别做多余的事情。” “诺。” “小东子,走吧,上朝了。” “诺。” “魏王临朝,百官朝拜~” “拜~” 文武百官稽首行礼。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臣沮授,有事启奏。” “丞相有何要事啊?” “启奏大王,中原大战后,处于百废待兴之时,还请大王减免兖、豫、徐,三州的税赋。” “臣附议。”田丰也站了出来。 “准,中原三州,近三年,税赋减半。” “大王仁德。” “臣贾诩有事启奏。” “说。” 贾诩拱手说道:“为伐吴大计,一、六军团上书大王,请命打造新型战船。” “沈括、公输胜。” “臣在。” 被点到的两人立即站了出来。 “我大魏目前的新式战船,比起吴国,孰强孰弱?” 当初主战场在北方,所以李烨准备的战船数量还是有限的,但是南方战场就不一样了,战船可是主力之一。 沈括和公输胜对视了一眼,还是沈括拱手说道: “回禀大王,我军的新式战船,在性能上是要优于吴国的常备战船的,但是数量上,却是远远比如,先前十余年,我军主力战于北方,唯有青州和黄河沿线,有少量水师,论水军的战力,我军恐怕非吴国之地。” “战船不够就造,水师不强就练,我大魏的铁骑,横扫天下,在水上,也要让东吴看看,北方将士,同样能打水战。 第一、六军团,作为我大魏南征的主力军团,当以水师作战为主,并配备足够的战船,军备上,孤可以保证,绝不会弱于东吴一丝,然具体练兵作战,还得看诸将士。 公输胜,孤令你前往襄阳前线,督造战船,沈括,调动工部所以人力,全力投入对战船的打造,并在民间悬赏造船工匠加入。 五年,孤给你们五年时间,打造出纵横江表的水师战船。” “臣遵旨。” “贾诩。” “臣在。” “传召给李道宗和戚继光,南线交给他们,不要让孤失望。” “臣遵旨。” 就在李烨与百官举行朝会的时候,李霖也带着杨修,在西常侍的带领下,到了承乾宫的一间偏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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