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修仙_第776章 时代的使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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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安排之后,大殿中已经空空荡荡。
  李自成轻叹了一口气,看着大顺的玉玺。
  里面是一头蛟龙,不过他无比的黯淡,两眼也没有神采。
  “天道,这就是你的安排吗?可惜我不会如你愿的,就算拼命也要搏一搏未来。”
  李自成一路走来,经历过无数的失败。
  先是工作失败,小公务员不让干了,本来还以为回家能得到妻子暖暖的安慰。
  结果一顶绿帽从天而降,砸的他七荤八素。
  冲冠一怒为红眼,那是一场刀光剑影,他胜利了。
  杀人了,一路逃了,认了个大哥就开始干大明朝。
  结果一路上也是磕磕绊绊,好几次都被打得怀疑人生,好不容易又找了一个美娇娘,白白嫩嫩的。
  心里美滋滋啊!
  结果一转眼刑氏跟着自己手下跑了,就因为自己受惊吓,发挥不出来真实战力。
  二次打击之后,李自成蔫了。
  战场失意情场也特么失意,就这样都没有打垮他,东山再起时,势如破竹,本来以为可以君临天下的,结果遇上了王宁。
  “这天下必须是我汉家的,建虏休想,就算是拼着不要命,格老子的也要弄死建虏的。”
  李自成深吸一口气,一身豪气涌动。
  “我这辈子作孽不少,就用杀敌来还了。”
  ……
  李自成不知道什么叫时代的使命,他只知道,做了坏事就要还的。
  感慨了几句,李自成也回到了后宫,开始为老李家的传宗接代努力。
  说起来这老李家也是挺惨的,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子嗣出现。
  “陛下,您来了!”
  原本是被抓来的贵家小姐,现在都开始打扮的花枝招展迷惑李自成了。
  “小妖精,看我今日不收拾你。”
  李自成明白,这就是身份带来的好处。
  以前这些人可瞧不上他,现在一个个恨不得他天天来后宫,留下种子的。
  “真是有点人生如戏的感觉了。”
  “嘻嘻嘻!请陛下还请怜惜!”
  ……
  武昌,张定国回来了,从开封回到武昌花了好几天时间。
  张献忠得知张定国回来,亲自到码头接。
  “义父,燧发枪孩儿给弄回来了,不多不少正好是一万杆,还有火绳枪三万。”
  “不错,有了这些武器,郑芝龙我们就不再害怕了。”
  张献忠招手让人送来一杆燧发枪,发现做工无比的精良。
  “比可望送来的燧发枪好,看来王宁铸造的燧发枪远远比红夷的先进。”
  “义父,可不单单是这样,这燧发枪的子弹也是特制的。”
  张定国取出一发子弹,装填进去。
  “义父可以试试。”
  张献忠闻言,有些不以为意的,他虽然是粗人,可也是一路打杀过来的老将。
  火器他是讲的很多的。
  “用药如此少,恐怕打不远啊!”
  张献忠举起燧发枪。
  张定国没有说话。
  “定国我儿莫不是被那王宁骗了?”
  说着就打了一铳,身体微微一颤,差点就倒退了一步。
  “不对啊!”
  因为准备不足,张献忠差点被后坐力震伤,好在是半步元婴的超强者,就算是临时反应也是来得及的。
  “义父,里面用的子药可不简单,是一种黄色的火药,威力比黑火药更加的恐怖,这自生火可比红夷的燧发枪更加厉害。”
  “孩儿测试过,能打出去六十丈不会有偏差。”
  张献忠呼吸加重。
  “六十丈还能不飘了?”
  以前的火铳虽然能打的很远,可三十丈之后就飘了,子弹根本找不到。
  这也是为何火铳的初始阶段,需要齐射的原因。
  就是用数量来弥补这个缺陷。
  “是的义父,孩儿亲自试过了。”
  张定国此时也是信心满满,这种武器带回来,郑芝龙绝对打不过他们了。
  只要南下福建一地,攻下金陵城,吴国就算是有了立足之地了。
  “很好!定国我儿做得很好,这种火器绝对能让郑芝龙那个海盗头子哭不出来的,你立刻带五万大军南下,沿路练兵,剿灭那些该死的豪族私兵。”
  张献忠在南方同样大杀特杀,农民军之中,张献忠绝对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人,对豪族格外的残酷。
  不管是不是良善,只要是地主富户都是一个字杀。
  “义父,王宁那边我还答应了二十条燧发枪的,暂时恐怕没有办法南下。”
  “哦!王宁如此的大方,这种火器也能给我们二十万?”
  张献忠有些惊讶,他虽然知道现在王宁与他们是合作关系,包括北面的李自成也是如此,王宁需要他们帮助自己抵挡住红夷。
  二十万燧发枪他张献忠自认为是没有这个胸襟的。
  “义父,王宁看的很清楚,也有自己的打算。”
  “什么打算?”
  张献忠明白,张定国一定是看出了什么?
  “王宁似乎想要对草原用兵,准备攻打草原。”
  张定国将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
  “你是如何知道的?”
  张献忠微微皱眉,如今各方势力都在角逐中原正朔,华夏正统。
  此时攻打蒙鞑子,这是什么操作?
  “定国,你确定,王宁此人一向喜欢声东击西,当初拿下南阳就是如此。”
  “我确定,王宁在开封训练骑兵。”
  “骑兵?”
  张献忠深吸了一口气,在南方用兵,骑兵受限制非常大,只有在北方才行。
  “如此说来可能性很大,只是为什么?”
  张定国也只能耸耸肩,他也不知道。
  按道理说,这个时候王宁最好的选择就是东进,弄李自成,最不济也能南下夹击自己的。
  “看来这王宁心中有大义的。”
  张献忠思量许久,得出了一个答案。
  王宁和他一样,就算是打不过也不愿意成为红夷的狗。
  “义父的意思是?”
  “王宁心中也大义,在我们对抗红夷傀儡的时候,不会背后捅刀子,而是去找草原人的麻烦,收复大明的失地。”
  张定国闻言是肃然起敬。
  “定国,在这一点上,我不如他,这是个真正为了华夏的人。”
  “义父也不用妄自菲薄。”
  张献忠轻轻摇头。
  “我张献忠一辈子做的错事很多,但我并不后悔,这一次他王宁有这样的胸襟,我张献忠也帮帮场子,打败郑芝龙。”
  “听说郑芝龙的军队有很多是倭寇,这一次在我大吴土地上烧杀掠夺?这一次就让倭寇血债血偿。”
  张献忠没有太多所谓的民族大义,历史上却表明,这位是抗清英雄,气节丝毫不输天子守国门的崇祯皇帝。
  豪格攻打川地的时候,这位也是杀了妻儿,决死抗清的。
  ……
  开封,马科的骑兵已经训练许久,自动步枪、步枪都已经装备上。
  有了这种新式武器,马科的骑兵才是真正的无敌骑兵。
  “大帅,这刀竟然是百炼精钢打造的,这枪四百米外能杀敌,有些杀伤力八百米,实在太厉害了!”
  “现在还觉得我让你训练有问题吗?”
  马科一脸的尴尬,当初王宁说他的骑兵不行,他是不乐意的。
  现在看完武器之后,他觉得自己以前就是叫花子。
  厚重的棉服,金刚打造的马刀,精准射击的步枪,还有日益强大的战马,这些东西以前他是不敢想象的。
  “当初是我井底之蛙了。”
  “好生练兵,草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很弱的,当初的蒙元还是留下了不少的强大族群的。”
  王宁提醒了一句,这一次出兵是为了控制各处山口,掌握主动权。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就必须做一件事,杀败沿途的人,控制那里,不断的去同化他们,迁移百姓或者干脆清空。
  “大帅放心,这些都是老兵。”
  “最近伙食搞好点,军饷一定要到位,要是让我知道你们穿新鞋走老路,别怪我砍人的。”
  “是!”
  明末的军队是非常腐败的,喝兵血是正常操作,没有兵血喝,伙食上都会抠抠索索的。
  王宁就怕这些坏习惯被带到了宁安军。
  “老王,说好的禅让,你咋又变卦了?”
  朱由检找到王宁非常生气的开口。
  这段时间他已经找河内弄了不少生意了,让周皇后和张皇后在做。
  就等着自己卸下担子,好全面成为啥子部部长了。
  “老朱,禅让这么大一件事,你总要我请人来见证的吧?不然到时候还指不定被传成什么样子的。”
  “见证个锤子,除非你想禅让之后弄死我!”
  朱由检的话简单粗暴。
  “弄死你是不可能的,但你见证也是有必要的,现在宁安庄可是有一种机械,可以记录下来画像,到时候我们一起见证。”
  “哦!看来你有大计划了!”
  朱由检对王宁还是了解的,这个人一向是谋定而后动的,很少冒险做事的。
  这件事一拖再拖显然是有大招在后面的。
  “当然,到时候我们将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照相机,世界上最先进的印刷机,我们要发行世界上第一份真正的报纸。”
  大明朝廷也是有邸报的,只是用的范围很低。
  真正的报纸是没有的,这一次王宁要搞一个大的,弄出第一份报纸,还是带相片的报纸。
  掌控言论权,只有这样才能将自己的理念想法传递下去,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整个华夏拧成一股绳。
  头版头条自然是禅让,王宁还准备分析当前的形势,出一版《时代的使命》的版面,讲述这个时代华夏人的使命是什么!
  让百姓知道,祭拜天道是要不得的,天道是信不得的,和天道打一次舆论战。
  分析接下来华夏的走向,各方势力的举动,河内的应对办法。
  在舆论上占据制高点。
  “这处战场,我已经走在前面了。”
  感谢“久天揽”“北站昊”的打赏!我会继续努力的。马上就要爆大瓜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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